1明确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部门在价格管理中的职能分工
2了解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价格项目规范的要素异同
《项目技术规范》正文项目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中文)、项目名称(英文)、项目内涵、必需耗材、可选耗材、低值耗材分档、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人力资源消耗相对值、计量单位、特殊情况资源消耗调整系数、说明、收费票据分类、会计科目分类、病案首页费用分类”17个要素。
各省份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主要分为两个版本:《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1版)》(2007年新增、修订)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其中,《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2007年修订)要素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说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在2001年版、2007年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要素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内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内容、低值耗材、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计价单位、计价说明。
国家医保局近年分批发布的《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素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项目价格涵盖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边界,不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加收项(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具体加/减收标准(加/减收率或加/减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扩展项(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价格按主项目执行),计价单位、计价说明。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院价格行为,经全面梳理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多个省份公布本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规范,框架包括:财务分类、代码、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说明。
3清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价格项目规范的功能定位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是国家或各省份医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多元素集合体的界定,旨在统一收费端的定价单元。项目技术规范定位为技术工具,价格项目规范定位为医院按项目提供医疗服务后计价收费、确认医疗收入的管理工具。
4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价格项目规范的实施对接
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参考各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研究制定,旨在加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理顺项目比价关系、科学测算项目成本、规范各地收费项目要素标准,是各地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的参考依据。对于《项目技术规范》中的项目,各地可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进行匹配对照,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进行对接。
一方面,《项目技术规范》中属于本省份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中的已有项目,经比对同一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后,要素有差异的,可按项目技术规范要素,向所属医疗保障部门申报修订完善价格项目要素;
另一方面,《项目技术规范》中属于本省份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中未纳入的项目,可向所属医疗保障部门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立项试行后,由医院自主定价并备案开展。
5做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价格项目的立项衔接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确认指省级卫生健康委行政部门对尚未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1年版、2007年修订,2012年版)》、《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和本省份已通知立项试行项目,经申报医院临床验证、专家论证确有诊疗价值,拟在本省开展项目疗效、安全性、合规性核查。经医院申报资料完整性审核、专家立项评审、评审意见公示、重要事项报告等程序,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立项试行新增、修订价格项目,全省医院按资质条件开展立项试行价格项目。试行项目2年试行期内由医院综合成本测算结果和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相近项目比价关系、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定价并备案。
6把握将医疗技术或医疗活动转化为价格项目的管理规则
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规范色彩较重,把操作步骤、技术标准、允许使用的设备耗材列入项目内容,临床上稍稍改变操作的部位、步骤、方法,就可能找不到对应价格项目,而申请新增价格项目又面临创新性、经济性是否充分的问题,论证周期长,与临床改良创新脱节;同样的临床新技术服务事项,各地名称、内涵、边界不统一,转化成计价单元后,延续这种差异,影响区域间价格比较。
总之,《项目技术规范》的印发,对医院新增、修订价格项目,完善价格项目要素有一定促进作用,但不能认为《项目技术规范》内的新增项目都是可由各医院直接收费的价格项目。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技术规范转化为价格项目,还需要按医疗保障部门立项规则申报。国家医保局将分类整合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时将条件成熟的新增项目纳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过前期编码,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各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同级医保部门协调,强化价格项目全局性管理,发挥医院和医学专家作用,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合理确定与动态调整机制。严格临床技术准入和价格项目论证,支持有临床价值的医疗技术创新,做好纯新增项目、新开展项目和技术改良修订兼容项目价格申报,推进项目技术规范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