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阶段,为保障我县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疫情期间注意以下事项:
1、消费者要将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的市场;消费者在家自行加工食品前,要先洗手,肉禽蛋类食品要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如需订购外卖,请查验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防止配送污染。
2、消费者、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组织群体性聚餐可能引起疫情扩散的危害性,不组织、承办、参与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3、在口罩投诉量成倍增加的情况下,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口罩时应尽量到经营规模大、证照齐全、质量可靠的医院、药店进行选购,不要购买流动商贩所出售的价格便宜、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口罩。
4、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购买口罩时,应查验《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证件,选择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网站,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商家经营基本情况等信息截图,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
5、经营者在自主定价领域,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依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保持口罩等医用商品正常价格水平,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要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诚信经营。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它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
6、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要做好疫情防控。食品经营者要注意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晨检测温、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消费者要注意到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确保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