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上高中时,家里养过一条小公狗。它属草狗,乡下常见的普通品种;它叫“秃子”,也很普通的名字,带点戏谑的意味。长得倒是有点特别:浑身黑得发亮的皮毛,只在额头有一小块黄斑;瘦削的身段,颀长的四肢,反应异常敏捷;尾巴却是天生的短,只有正常值的三分之一左右。父亲跟它起的这个名字,并没有影响我和它之间的友谊。
我和秃子互相嬉戏,互相依赖,互相喜欢。每个周末,放学回家,一路上想得最多的就是它了。刚走进院子,原本趴在地上眯眼养神的秃子,立即飞身而起,扑到我身上,又是挠爪又是探头,待我蹲下身来,又是摩擦又是舔嗅,嘴里还“嘤嘤嘤”地哼个不停。我和它疯够了,然后往里屋走,它便一直缠在我脚边,似乎我裤腿里藏着喷喷香的骨头,就是不离左右。
就这样,我们一起度过了近两年的快乐时光。那年春节前的一天,父亲一大早便喊我起床,要我赶去二十里外的一个村庄,找一个远房表哥按商定日期为我姐出嫁来做大厨。起得早,走得急,连早饭都没吃就出发了。田野里大雾弥漫,我依然一路疾行。猛然间听到后面有异样声响,一扭头,发现秃子正亦步亦趋地尾随着我。停步呵斥它回去,它便立住不动,远远地望着我,一副恳求的模样。我再次前行,它又悄悄跟上来。再吓它,它再停;我再行,它再跟。就这样走走停停,到了一条大河的渡口,我一个人上了船,留它在岸边着急地来回走
动,汪汪乱叫,渐渐不见了踪影。
让我伤心不已的是,它再也没有回家过。是之后奋勇游河追我,不慎溺水,还是因为心碎,从此远走他乡,抑或回去时迷路,被人家暗算?我不得而知。只是一直后悔,当时为何就不能一路带着它呢?
几十年后,住在城区的儿媳居然又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儿媳说,本来是看它可怜,只喂了点零食给它,谁知它就紧随其后,一直跟着走进学校的办公室,不肯离开。这便有点可爱了,于是决定领回家。这是一只纯黄毛的母泰迪,萌萌的眼神楚楚动人,大概半岁光景。乡下的草狗一般散养,城里的宠物都是精养,家里很快便添置了狗窝、狗粮、狗马桶等一大堆物件,就像照顾二胎一样地伺候着。
不多久,它和我家小孙子成了好友。孙子还帮它起名,中文名“唐小福”,英文名“Floopy”,一放学回家就和它黏糊在一块,各种嬉闹,百般亲近。每天早晨,Floopy乖巧地等在门口,顺从地套好狗衣狗绳,欢快地奔下楼,找块草地大便一次、小便数回,还敢对着体型巨大的其他犬类狂吠,标准的狗仗人势;家人用餐时,它对狗粮也没胃口了,总是磨蹭在几个人的脚边,隔一会就抬起一只前爪,推一推你的胳膊,要是故意不理它,就会两只前爪一起推,抖动得你菜都夹不稳,直到扔给它一根排骨之类,才美美地享用去,然后再周而复始地轮流骚扰其他人;午睡时,孙子拍几拍身旁的凉席,它便一跃而上,不客气地躺倒假寐;儿子出差回来,抱起孙子亲热,它立马嫉妒,急得团团转,立起身子绕着儿子转,直到抱起它,才肯消停一会。
显然,Floopy已成功晋升为家庭的一员。为此,小孙子还为它写了篇《我家的小狗》,发表在报纸上。然而,谁又能想到,今年夏天的那个周末,儿子一家三口没有给它牵牢绳就带去遛弯,Floopy兴奋得失控狂飙,直奔大马路,一辆轿车径直撞去,只留下他们一家三口呆呆地愣在原地——Floopy一动不动,从此“香消玉殒”。事后,夫人、儿媳、孙子都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