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切实推行妇幼卫生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对早期筛查的一些传染病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实现优生优育,全方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夏津县妇幼保健院长期免费实施项目有:
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准备结婚对象。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已婚育龄夫妻准备怀孕的对象。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31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推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査项目全覆盖的通知》(人口科技(2013〕2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4〕29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覆盖城镇居民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4]25号)的规定,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待孕妇女)
政策依据:根据山东省《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规定,本地育龄妇女可以免费领取叶酸。
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孕期免费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
政策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928号文件
5、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
政策依据:《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08年12月1日通过,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卫妇社发(2012)11号)。具有本县户口,在我县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并接受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的新生儿,可以进行新生儿疾病四病免费筛查。
6、妇女健康促进项目(两癌筛查)。(免费为35—64周岁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政策依据:根据《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1号);《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09)19号)的规定,35-64周岁的妇女可以进行两癌免费筛查。
7、节育技术(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上环、取环、引产、流产)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具有本地户籍的育龄妇女免费进行计划生育”四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