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开区关于2024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解决社区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社工〔2024〕13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职位
考聘职位详见《广安经开区2024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鼓励高校毕业生、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人员、社区所辖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小组长、网格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退役军人、社会组织负责人、志愿者等群体应聘,村(社区)干部报名需经乡镇(街道)同意。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4.从社区岗位被解聘(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有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三)报名资料
1.《广安经开区2024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2寸)3张;
4.村(社区)干部需提供乡镇(街道)同意报考证明。
(四)职数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考聘名额。
(五)资格审查
(六)报考须知
4.笔试后请考生务必保留好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须凭此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将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适时公示。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广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开展,笔试试题由党群工作部委托区外专业命题机构命制,广安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实行封闭式命题和印制试卷。
3.加分条件: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1分、2分、3分;现任专职网格员(需提供满一年的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经历证明)加1分。
4.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4年12月18日前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广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开展,面试试题由广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人员进行封闭命题,广安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职位考聘名额3倍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请入围面试人员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广安经开区管委会1017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参加面试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六、体检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人员,应安排当日进行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人员,应安排当场进行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
(四)体检费用由参加考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事项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因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统一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经开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二)本次考聘事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安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室):0826-2333468;广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26-225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