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2.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①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服务的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②服务成都市龙泉驿区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详见《2024年成都市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2024年9月24日09:00至9月30日17:00。
网上缴费:2024年9月24日09:00至10月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为定向招聘岗位的,务必在“个人简历”栏中明确注明是否具有相应身份资格经历,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材料校验,否则视为不符合岗位条件。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4年10月16日前通过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能力素质》×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科目类别为公共行业A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能力素质》。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5.政策性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依据: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②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③““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④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⑤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发〔2022〕25号)规定加分。
(二)原件核对校验
1.校验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和审查有关事项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核对校验内容: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参加,并提供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审查原件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三)面试
2.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知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