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学时候,最让人头疼的莫过于课文后“并背诵全文”这几个字。不过数年过去,回想起来,那些要求背诵全文的都是经典之作,实在不枉了当初在它们上面下的功夫。
在这些经典之中,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无疑是最能对得起经典这个称号的。“途中两狼,缀行甚远”“狼亦黠耳,而顷刻两毙”,这都是现在依然能记得的经典语句。
然后就是这么一个正统的古典作家,在《聊斋》中也有不少的颇具争议文字,公认记载兽交的《犬奸》即是其中一篇。
官府把妻子抓起来,这妻子开始不承认。于是把狗拉过来,这畜生一见女的,便冲过来,把衣服撕碎,开始不可描述,这妻子方才承认。
但是让人更感到恶心的是,官府派了两个人把这个女人与狗压到监狱路上,竟然有人想看当众表演,便合伙凑钱,贿赂差役。差役就聚众让这女的与狗做苟且之事!后来,人和狗都被凌迟处死。
有人说此文是为了讽刺当时社会环境的污秽。我却实在不敢苟同,如果要是讽刺时事,那尽有题材供去描写,非要用这样恶心的故事,如此曲折的笔法去写?
其实《聊斋》本来确实有许多道听途说的内容,有许多只是纯粹为了表示“这个事很新鲜,以前没有听说过”而写的。这是《聊斋》的瑕疵,也毋庸讳言,如果非要哪一篇都给他车上反映了这,讽刺了那,这才是对名著最大的不敬和曲解。
当然了,也有很多小故事,小时候看的也许以为没什么意义,大了之后才发现世界如此奇妙,以前不可能在现实中出现的事情竟然也都变成了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也许名著里的糟粕也能变成明珠。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