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对全校实验室、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无问题单位
教育科学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文学院。
二、检查存在问题单位
(一)政法学院
模拟法庭实验室室内消火栓被音响遮挡、防毒面罩过期、室内垃圾未及时清理。
(二)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101科研实验室灭火器干粉过期、UPS电源上有可燃物遮挡;107实验室酒精容器未贴标签、未放置到试剂柜中;113实验室未设置废弃物暂存区、未张贴废液物警示标识;废液桶上未贴标签;216实验室乱拉插排、插排连接插排;208实验室卫生未打扫、学生带食品进实验室;301卫生未打扫。
(三)机械与电信工程学院
实训中心堆放实验产生的废弃金属未及时处理。
(四)计算机学院、网络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新闻传媒学院
学生带饮品、水杯、食物进机房。
(五)设计学院
118实验室灯不亮、门口无张贴实验课程表和风险等级牌;实训中心室内线路杂乱、楼梯下堆放杂物。
(六)美术学院
美术馆内消火栓水袋需更换、门上无提示标识,并被凳子遮挡。
(七)体育学院
实验室门口堆放废弃家具、无张贴实验课程表、室内卫生未打扫。
(八)化学化工学院
413实验室、试剂仓库部分试剂柜被严重腐蚀;415、513科研实验室部分试剂标签模糊需更换。
(九)稀土重点实验室
部分试剂标签模糊不清;固体、液体混放;易燃试剂、药品未按要求存放;实验台下柜子未贴试剂标签。
(十)生命科学与农学学院
标本室内部分标本需维护。
三、问题处理和提示
(一)存在以上问题的单位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再次进行督查,对未完成整改的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
(二)天气转凉,各实验室需注意室内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宣传和实验室自检自查。
(三)开展实验课时,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学生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