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妊娠检查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生育津贴,所需要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二、享受待遇的条件
三、支付标准
(一)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等,超过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支付,未到达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二)妊娠检查费
(三)生育津贴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
计划生育手术费是指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要,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等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按不同手术项目每例费用包干的办法结算,具体为:
1、孕情、环情监测,每例3元。
2、放置宫内节育器,每例157元(不含宫内节育器成本)。
3、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160元(宫内节育器异位除外)。
4、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植入术,每例132元(不含
皮埋剂成本费)。
5、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取出术,每例148元。
6、输卵管结扎术,每例317元。
7、输精管结扎术,每例79元。
8、人工流产术,每例269元。
9、药物流产,每例129元;药流不全清宫增加47元。
10、中期孕引产,每例523元。
11、输卵管复通术,每例993元。
12、输精管复通术,每例993元。
1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治疗,每例1800元(经计
划生育技术鉴定组鉴定为特殊疑难并发症的诊治费用,可视具体情况结算)。
上述项目,已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治疗的,不再纳入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