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百佳妇产医院已将生育保险纳入到商业保险管理平台,商业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百佳生育或治疗妇科疾病也可予以报销。
大连市生育保险适用于大连市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省、外省市驻连机关、事业单位和不对所属事业单位(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驻连办事机构),个体经济组织(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简称职工)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缴纳,个人不缴费。不能个人参保、企业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符合《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报销流程。
申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须提供《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住院现金收据、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小结),填写《生育情况说明》。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的,可在办理男职工护理津贴待遇时,提供住院现金收据、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小结),男职工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报《大连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一并办理生育医疗费待遇。
审核办理
单位(或个人)持上述材料到单位社保注册所属区医保办事处生育窗口审核。
报销标准:(1)女职工定额医疗费: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剖宫产4000元。(2)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支付。(3)男职工护理津贴:按照男方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支付。
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在本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直接到已进行计划生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做计划生育手术,手术医疗费持卡直接限额结算。
大连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继续为其缴费,同时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
办理地点:单位所属区医保办事处;单位类型属市直的,不受所属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