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破伤风发病后会出现什么症状?
根据最新《规范》,狂犬病的“暴露”(受伤)分为以下三级:
有“五针法”和“四针法”:
注意:
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不冲突。接种之前、之中和之后,都可以正常接种其他疫苗(新冠疫苗除外)。
已注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者,需推迟接种其他减毒活疫苗。
注射部位——2岁及以上者,在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2岁以下婴幼儿,在大腿前外侧肌内注射,避免臀部注射。
规范的伤口处理,十分十分十分重要!直接影响狂犬病的预防效果!
简单来说:先冲洗,再消毒!
冲洗:
1.用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专业冲洗液)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约15分钟;
2.然后用生理盐水将伤口洗净;
3.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消毒:冲洗后,用稀释碘伏或其他具有病毒灭活效果的皮肤黏膜消毒剂(如季铵盐类消毒剂等)涂擦伤口;
清创: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首先予以清创;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抗生素,减少其他(如细菌)感染。
伤口处置:任何一次受伤,都要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置。
疫苗接种:
1.再次受伤发生在打前一次受伤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过程中,按原程序打完剩余剂次即可;
2.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再次受伤,一般不需加强接种;
3.全程接种后3个月及以上再次受伤,于第0、3天各打1剂狂犬病疫苗,共2剂。(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再次受伤才需打被动免疫制剂)
注意:当严重受伤(达到III级,或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达到II级),除了打狂犬病疫苗,还要打“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
可以!
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比如从事狂犬病研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接触狂犬病病人的工作人员、兽医、动物收容机构工作人员、接触野生动物的研究人员、猎人等。计划前往狂犬病流行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人员也可进行暴露前免疫。基础免疫程序为第0、7、21(或28)天各接种1剂狂犬病疫苗。持续暴露于狂犬病风险者,全程完成基础免疫后,在没有动物致伤的情况下,一年后加强一剂,以后每隔3至5年加强1剂。
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越早越好,同时要全程、规范接种狂犬病疫苗才可刺激机体产生抗狂犬病病毒的免疫力。
本次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接种单位信息截至2023年10月13日,后续如有变更可咨询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