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效期和使用期限是许多患者一直困扰的问题,经常听到患者咨询:小孩又感冒了,家里面有已经开封的抗病毒口服液可以服用吗眼用制剂、鼻用制剂开瓶一周后还可以用么糖浆剂开封后能保存多久剩余的药品能否在下一次继续使用,这个问题并没有我们想得那么简单,不能单纯地根据有效期进行判断。
药品有效期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其中有效日期就是制造商保证药物的全部效力和安全性的最后一天。
药品近效期一般将临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定义为“近效期药品”。对于那些只有1年以内有效期的药品,则认为3个月为近效期药品。药店和医院药房对药品在临近有效期前3个月不得再出售!
未开封药品有效期的识别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某药品的有效期至2021.02.13,表示该药品可用至2021年2月13日,2021年2月14日不得使用。某药品的有效期至2020.09,表示该药品可用至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日不得使用。有些药品有效期要根据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推算。如某药品的产品批号是1809172211,生产日期是2018.09.17,有效期是24个月,表示该药品可用至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7日不得使用。
开封后药品效期的识别
药物出现这些情况不能再用瓶装的片剂、胶囊剂开封后必须把瓶盖旋紧,如果片剂和胶囊表面有斑点、变色、受潮膨胀、粘连或裂缝等现象,不能再使用。口服糖浆糖浆等液体类制剂易滋生细菌,性质相对不稳定。再次服用时应在光亮处观察溶液是否澄清,如果出现气泡、变色、结晶或有沉淀物,表明已经变质不能再服用。颗粒剂已拆开的小包装颗粒剂需尽快服用,未拆开小包装的颗粒剂如有结块、发霉、发臭等现象,不能再使用软育软膏在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内容物。如有硬结、融化、变色及发臭等现象,不能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