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昌吉市2020年包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昌市地办发〔2020〕4号)下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昌吉市2020年包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2、2020年度包虫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
3、2020年昌吉市包虫病监测工作方案
4、医院监测登记表(以医院为单位填写)
5、人群包虫病筛查登记表(以行政村为单位填写)
6、犬棘球绦虫感染检查记录表(以监测点为单位填写)
7、家畜动物棘球蚴病检查记录表(以监测点为单位填写)
昌吉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昌吉市2020年包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情况,为有效控制包虫病在我市的流行,按照《包虫病控制二○一六年至二○二○年包虫病防治规划》,结合我市往年包虫病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重点寄生虫病监测体系,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降低其它人体重点寄生虫病感染率。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流行区农牧民群众对包虫病及其危害的知晓率,逐步培养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病人管理率、任务完成率、中小学生应知应会知晓率、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人群包虫病患病率控制在1%以下
(三)家犬登记管理率达85%,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家犬感染率降到5%以下。
三、工作任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人群普查(成人)7500人;家犬感染水平的检测:300只;驱虫犬只数:7000只;药物治疗人数25人;手术治疗人数40人。
四、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范围
农区检测点:大西渠镇、二六工镇、榆树沟镇、三工镇、六工镇、滨湖镇、佃坝乡、硫磺沟镇。
牧区检测点:阿什里乡、庙尔沟乡。
城区检测点:北京南路街道、绿洲路街道、建国路街道、中山路街道、宁边路街道。
(二)项目内容
1.健康教育:对流行区农牧民和中小学生开展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提高农牧民对包虫病危害及传播途径的知晓率,普及包虫病防治知识。
2.人群检测:各项目乡镇,各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全民体检工作用B超检查人群患病情况7500人,学生普查1100人,平均分配到各村、各社区。做到全覆盖。
3.家犬感染的监测:采用粪抗原检测法检查犬粪300份,计算感染率。
4.传染源控制:加强与农业、畜牧、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对家犬进行驱虫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无主犬。各乡镇85%的家犬纳入管理并进行药物驱虫,做到月月驱虫、犬犬投药。
投药方法:每只犬的投药剂量按每公斤体重给予5~10mg吡喹酮,一次性口服。在投药的前一天,家犬须禁食,然后将药片夹在食物中(馒头、馕或肉)让其吞食。
5.病人治疗:采取多种工作方式,发现病人,(包括对主动就诊的人群采用B超检查)。如确诊的病人给予包虫病治疗药物的免费救治,同时对病人进行登记、随访管理。对手术治疗病人给予手术补助救治。
服药方法:手术治疗病人,提倡手术后服药1-3个月;不能做手术治疗的病人进行药物治疗。1.阿苯达唑乳剂(规格:12.5mg/ml),每人每天0.8ml/kg体重,14岁以下儿童每天1.0ml/kg体重,早晚2次餐后服用。2.阿苯达唑片剂(规格:200mg/片),每人每天15mg/kg体重,根据体重测算药量,早晚2次餐后服用,三个月为一疗程。在病人服药期间要做好肝肾功能的监测,即病人服药前及第二疗程开始前均要检查肝肾功能。药物治疗开始后15天必须进行一次随访调查,一个月后,三个月后再分别随访调查,登记服药后的反映情况,对有不良反应者按照轻、中、重分级进行相应处理。
五、保障措施
党政领导,全社会动员,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把包虫病防治工作作为疾病防控工作的中心内容之一,协调财政、畜牧兽医、教育、宣传、市场管理、公安和有关社会团体及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包虫病防治,研究解决包虫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防治措施的落实。
六、部门职责
各乡镇办要按照包虫病防治规划制定本地方案、计划,各乡镇办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包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以村为单位(检测任务分摊到每个村)及时完成检测任务。
市卫健委:牵头组建和调整昌吉市地方病(包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措施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检查和督导,组织培训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
市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的审核管理,有效控制资金浪费,筹资支持包虫病防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动物检疫、屠宰后的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和家(牧)犬的摸底、采样及全市范围开展每月一次犬驱虫投药工作(药品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统计、监督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犬的统计及无人管制犬的处置,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犬的驱虫工作。
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负责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
市审计局:负责包虫病项目经费的落实,监管和审计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贫困包虫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及贫困家庭的救济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包虫病防治药品的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分院:负责包虫病病人的治疗和随访管理,要求治疗率达100%,按要求完成人群筛查工作。
市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包虫病防治工作技术方案、年度计划及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培训、技术指导,检查督导与考核评估,及时统计上报各类材料。每月按时提供犬驱虫药品,并进行投药技术指导。
七、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2020年4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选派专业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家犬摸底调查以及犬驱虫及人群普查。
2、第二阶段:(2020年4月-7月)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中小学中开展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进行犬感染检测,对全市各级医院进行回顾性调查
4、第四阶段:(2020年10月-12月)完成各项指标,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并上报数据。
八、考核
1、疾控中心对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
2、各乡镇卫生院对各村和学校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
宣传教育的5个基本知识点:
(1)什么是包虫病?
(2)包虫病在人畜之间是如何传播的?
(3)狗肠内的小绦虫是从那里来的?
(4)包虫病有什么危害?
(5)怎样预防包虫病?
附件2
2020年度包虫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
检测地点
人群普查(人)
犬粪采集(只)
卫生院
动物防疫部门
六工镇
500
30
滨湖镇
150
佃坝镇
大西渠镇
二六工镇
榆树沟镇
阿什里乡
45
庙尔沟乡
200
三工镇
宁边路
中山路
建国路
800
北京南路
绿洲路
700
新医大一附院昌吉分院
1000
合计
7500
300
注意:1、人群普查任务每个乡镇要分解到每个村
2、采集的犬粪要保存在保存液里并当天送到市疾控中心,保存液由市疾控中心提供
附件3
2020年昌吉市包虫病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的
了解我市包虫病流行疫情动态变化。
评价包虫病防治效果,为制订包虫病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常规监测
市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诊断的包虫病病例(包括主动就诊和包虫病项目筛查发现的包虫病病例)进行报告。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于24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在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审核包虫病防治信息。
(二)监测内容与要求
1.每年6月、12月份市疾控中心地病科负责在辖区内县级以上医院开展包虫病报告情况的监测,查看医院当年1-6月份、7-12月份门诊和住院病例的记录,了解病例诊断和报告情况,并填写附表1。
2.人群监测
监测点按照相对固定、常住人口数在2500-3000人之间的要求,昌吉市包虫病监测点定为大西渠镇玉堂村;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由大西渠卫生院每年完成不少于2000人(总常住人口数的80%)的超声筛查。超声检查为疑似病例时,需采集血样,以血清学方法检测抗棘球蚴抗体进行辅助诊断。同时,保留所有包虫病病例的超声影像以及疑似病例的血样,记录检查人数、病人数和新发现的病人数,填写附表3。
注意:第一次筛查时,对参加筛查的对象进行编号,填写空白附表2,次年再次筛查时,应携带已填写好筛查对象名单和编号的附表2,对新进入筛查的对象随时增加到附表3。
所有超声诊断为包虫病和疑似包虫病的影像资料,和疑似包虫病病例的血样,由疾控中心送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
(3)终末宿主监测
每年3-6月份,在大西渠镇玉堂村监测点,委托昌牧动物防治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采集家犬粪样100份(每户采集1份),如玉堂村有无主野犬,需采集野外犬粪样20份;犬粪由市疾控中心实验室采用免疫学方法(夹心ELISA法)检测犬棘球绦虫粪抗原,填写附表3。
在做抗原检测时,随机保留20份阳性(不足者全部保留)和20份阴性粪便标本,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用夹心ELISA法进行复核。
(4)中间宿主监测
三、监测点数据收集、分析和反馈
(一)数据的收集
市疾控中心负责监测点所有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
(二)数据的上报和报告撰写
市疾控中心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复核和分析,完成监测点年度监测报告,并于当年12月底前将监测点数据和分析报告上报昌吉州疾控中心。
四、质量控制
由自治区进行复核
(一)超声复核:各监测点超声检查人员都需经过3个月以上包虫病超声检查的培训,并将发现的所有病灶(包括疑似病例)的超声图像发送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附表7),由自治区疾控中心反馈复核结果。
(二)人群血清学复核:各监测点将超声疑似病例血清学检测的血清,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附表7),开展“一样双检”,若两次结果不一致(含可疑),则再检测一次。自治区疾控中心需要及时将结果反馈至监测点,以自治区疾控中心结果为准。
(三)犬棘球绦虫粪抗原复核:各监测点将犬棘球绦虫粪抗原检测阳性犬粪20份(不足20份全查)、阴性犬粪20份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附表7),开展“一样双检”,若两次结果不一致(含可疑),则再检测一次。自治区疾控中心需要及时将结果反馈监测点,以自治区疾控中心结果为准。
(四)中间宿主病变脏器复核:各监测点将所有中间宿主的病变脏器保留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附表7)。自治区疾控中心需要及时将结果反馈至监测县市。
附件4
门诊和住院病例监测登记表(以医院为单位填写)
省(自治区)地(市、州、盟)县(区、市)医院
监测点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岁)
现住址
病例类别
诊断结果*
诊断日期
网络报告日期
门诊
住院
备注:*诊断结果:1、囊型2、泡型3、混合型4、未分型、5疑似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
附件5
人群包虫病筛查登记表(以行政村为单位填写)
省(自治区)地(市、州、盟)县(区、市)乡镇村
编号
身份证号
性
别
超声检查日期
☆超声结果
☆血清学结果(仅疑似病例)
诊断结果
若有病灶(包括疑似和典型),则填以下4项
是否新查出
正常
疑似
病灶
典型病灶影像
阴性
阳性
是、疑似、否、治愈
部位
大小
cm
分类(诊断为包虫病)
分型(诊断为包虫病)
注:☆标注的部分,请直接在表格中符合的选项下打“√”
*分类包括囊型、泡型、混合型、未分型、*分型包括囊型CL型、I型、II型、Ⅲ型、IV型和V型,泡型浸润型、钙化型、液化空洞型。
编号:编号为每个受检对象的编号,不同年份检查时同一个受检对象的编号应相同。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6
犬棘球绦虫感染检查记录表(以监测点为单位填写)
省(自治区)地(市、州、盟)
户主姓名
是否为无主犬
采样日期
犬粪抗原检测结果
备注
是
否
附件7
家畜动物棘球蚴病检查记录表(以监测点为单位填写)
省(自治区)地(市、州、盟)县(区、市)监测点编号
序
号
家畜类别(羊/牛)
齿龄(岁)
乡镇
检查日期
脏器检查结果
寄生部位
包囊数量(个)
集中屠宰场
名称﹡
肝
肺
其他
注:﹡如非屠宰场采集,填写户主名
主办: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