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六巡察组于2022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对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7月18日,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11个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一)深化思想认识,扛起责任担当。我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明确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组织领导和措施要求,不仅要求领导班子、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还督促巡察延伸单位把巡察反馈作为“诊断报告”,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8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持续跟踪问效抓实巡察整改。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1)针对“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等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够及时”问题。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思想认识有偏差”方面
(2)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责任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问题。
一是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绩溪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政府常务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还将县“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整合并入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四送一服”各项工作纳入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统筹安排。二是6月23日印发《绩溪县营商环境一级指标牵头县领导、指标长及指标长单位、责任单位名单》,明确营商环境一级指标牵头县领导、指标长及指标长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职责。三是7月25日,印发《关于建立为企优环境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为企优环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指标长单位牵头抓总作用,建立月度指标长工作调度机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根据工作情况加密调度,由指标长单位对调度会明确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三季度,各指标长单位多次调度指标提升工作,特别是9月份,加密调度频次,实行周调度工作机制,为我县指标提升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季度我县“为企优环境”指标位列全市第一。
(3)针对“对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识还停留在“政务服务环境”狭窄概念上”问题。
3.关于“营商环境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4)针对“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对全县营商环境现状分析研判不够”问题。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方面
(5)针对“对标对表先发地区先进经验不够”问题。
①针对“在学习借鉴和转换运用苏浙沪等先发地区先进经验方面做的不够”问题。
一是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发挥指标长单位作用,制定相应对标提升举措,阶段性梳理提升成果。6月22日县营商环境办公室紧紧围绕18个一级指标,印发《关于印发绩溪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明确列出2022年提升举措及落实举措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确保每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二是各指标长单位持续开展“我对标、我赶超”活动,拉高标杆,紧盯选定的对标城市及沪苏浙等先发地区出台的最新政策和改革举措,加强学习借鉴和思考研究,并主动结合群众和企业需求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吸取企业意见建议,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转换运用。三是开展营商环境指标长单位“局长走流程”活动,要求各指标长在窗口作为审批员或办事群众全方位体验办事流程,为下一步提升服务精简办事流程打下基础。
②针对“2020年、2021年《营商环境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较为笼统宽泛,主要工作重点不够突出,针对性不够强”问题。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研读省对市、市对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营商环境重点指标、企业反映问题办理、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点方向。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及需要,明确工作任务,重点将县直单位、乡镇营商环境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提高考核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6)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落实不力”问题。
(7)针对“落实解决企业问题服务机制不到位”问题。
5.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方面
(8)针对“落户园区招商项目服务流程还不够清晰”问题。
(9)针对“工程建设规划许可阶段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滞后”问题。
6.关于“‘亲商、安商、富商’的要求还未转化为自觉行动”方面
(10)针对“积极主动服务客商的意识不够”问题。
(11)针对“市监部门依法应对职业打假有效方法不多”问题。
(12)针对“工贸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历史欠账较多”问题。
(二)在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7.关于“政务服务‘一扇门’改革不到位”方面
(13)针对“部分单位对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14)针对“政务服务中心硬件条件有差距”问题。
(15)针对“‘一网通办’服务水平亟待提高”问题。
(16)针对“政务服务‘数据孤岛’问题突出”问题。
8.关于“要素保障标准有待提高”方面
(17)针对“土地要素保障有欠缺”问题。
(18)针对“园区低效用地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园区工业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工作,从容积率、土地开发率、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税收等方面,对工业用地实施全域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工业用地家底,建立低效工业用地数据库。二是县经开区:由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经开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工作领导组,组建5个工作专班,实施专班包保责任制,全力推进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对投入产出不达标,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及宗地内成片空地5亩及以上的企业,通过收回储备、分割转让、增资改造等方式开展集中处置。目前已清理盘活15家企业,面积340亩。
(19)针对“企业用电难题待破解”问题。
①针对“县经开区部分区域供电能力受限问题突出”问题。
(20)针对“问题天然气价格较高”问题。
全县管道天然气开通以来,天然气价格居高不下,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一直执行采暖季价格;县发改委、住建局多次与县燃气公司协商,不断降低企业用气价格,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4.17元/m3的价格,大大降低天然气价格。
(21)针对“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问题。
①针对“我县的标准化厂房资源稀缺”问题。
目前经开区可供招商项目标准化厂房3.2万平方米,其中汇港科技产业园已竣工,可供面积1.4万平方米;数字经济产业园可供面积1万平方米;小山健康产业园可供面积8000平方米。绩溪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包括绿色农产品加工区、绿色农产品仓储区、电商物流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绩投机械制造产业园,总用地面积约37亩,一期项目新建1栋4层标准化厂房面积17649平方米即将竣工。二期项目拆除原有建筑,新建两栋标准化厂房面积3.1万平方米。目前施工队已进场施工,已完成1层的浇筑工作,计划2023年4月竣工
②针对“职工服务中心等生活性配套设施不足”问题。
绩溪县产业园人才服务配套设施项目EPC,拟新建科研楼、实验楼、科创走廊及配套等设施,总建筑面积76895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预计2024年9月份竣工,建成可有效地缓解经开区技术人才、高管的住宿问题。
③针对“物流配套设施服务不足”问题。
绩溪公路港项目,占地45亩。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基地等基础工程,计划2023年6月前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的投入可以有效解决经开区内外生产生活资料及工业产品的调拨配送。通过与不同等级的物流节点的有效衔接,将本地运往其他地区的货物集零为整组织发运,将其他地区进入本地的部分货物化整为零组织运送,完成货物的集散作业。
④针对“经开区大部分路段公交路线未覆盖”问题。
9.关于“行政执法工作不够规范”方面
(22)针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空间较大”问题。
(23)针对“企业破产类案件结案率低,办理周期长”问题。
主动推进“府院联动”,在财产处置、职工安置等方面凝聚合力;充分发挥网络拍卖作用,有效提升破产资产处置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加强“执转破”工作衔接;开展破产案件审理助力创优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清理攻坚长期未结案件,确保应结尽结。目前,绩溪县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已于2019年12月16日结案,结案方式为批准重整计划、终结破产程序。绩溪县中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0年5月29日结案,结案方式为终结破产程序。坚持狠抓破产案件审理,持续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2022年,共计审理破产案件12件(含旧存9件),结案10件,结案率83.33%;建立“执转破”对接机制,开展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助力创优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缩短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022年,各类破产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508.2天。
(三)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
10.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标前监管不力”方面
(四)“访千企、解难题、促发展”走访调研发现涉营商环境整改不到位问题
11.关于“涉企中介服务事项种类繁多,存在弊端”方面
(25)针对“县应急、住建部门存在聘请中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现象”问题。
(26)针对“企业购买的中介服务事项种类繁多”问题。
(27)针对“中介机构自身存在固有弊端”问题。
三、坚持常态长效、注重标本兼治,全面抓好整改成果巩固提升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落实到位。坚持以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省、市、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取得阶段性进展的问题,要持续跟进,确保尽早完成。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切实发挥县营商环境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着力增强各责任单位工作合力,持续抓好营商环境一二三级指标清单落实落地,全面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访企解难,持续推进企业诉求问题办理工作到位。坚持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一对一联系包保活动,做到“好时不扰、难时出手”。聚焦聚力解决企业“急愁难盼”问题,完善多部门协调解决企业诉求、“企业诉求(问题)办理情况反馈表”机制,做到企业问题限时办理、及时反馈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以企业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工作标准,营造良好的“亲”“清”政商关系。
(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动巡查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到位。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巡察整改过程成为理论武装、思想淬炼、工作提升、能力发展的过程,使巡察整改成果成为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的强大动力。同时强化“店小二”意识,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推动“政府思维”向“企业视角”转变,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