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对于当事人以及身边的人来说都不好受。家属会焦急地询问:“怎么办?我可以做什么?”
有时候,我会因为无法提供明确的答案而感到沮丧。大部分的时候,怎么做真的是“看情况”:毕竟每个人与每段关系的状况不同,也有太多不可预期之因素不在任何人的掌控之中。
①.定期反思你对自杀的态度以及对待当事人的方式,再诚实地思考你这样做是否真的对当事人有帮助
每个人对于要如何帮助自杀的人都有一些想法——有些人觉得当事人“想不开”,所以不断地晓以大义,希望对方“转念”;有些人觉得当事人需要“坚强”,所以认为对方需要铁的纪律,方能把他们“打醒”;有些人觉得对方很“脆弱”,所以需要小心翼翼地和他互动,深怕当事人受伤;也有些人觉得当事人很“自私”,所以不断地诉说这自己的苦及需要,希望用亲情的呼唤让对方感到愧疚而不会自杀。
这些反应是人之常情,但如果回归我们想要帮助当事人的初衷,我们必须问自己:究竟这样做是“你”觉得有帮助,还是“当事人”也这样觉得?你如果真的不知道,也可以问问对方:“我这样做,对你有什么样的影响?你的反应是什么?”
当我们具备自我反思的能力,才能确保我们时时刻刻与当事人的步伐一致。
②.询问当事人的需求,不要假设你知道,也不要假设他不需要你
你可以定期询问他:“我今天可以做什么让你的这一天好过一些?”这样问的用意,是练习当个不霸道的支持者,让他感受到你想要支持他的意愿,而不是擅自决定他的需要。请将你的善意视为可能有结果也可能没结果的科学实验,不要过于期待他会有热烈的回应及反应。
如果他说“不知道”、“不需要”,你可以做的就是在“尊重他的意愿”和“展现想要持续陪伴他的决心”间来来回回。举例来说,如果你们是不住在一起的好朋友,你可以告诉他:“那我会每个礼拜都传个讯息给你。不回也没关系,只是想告诉你我还记着你。”
③你不是他的救世主,而是与他同行的伙伴
看到当事人脆弱久了,容易有“让我来帮助无助的你”的想法,长期下来,两人变成单向、被动、上对下的关系:“助人”vs.“被帮助”者,不再是单纯的“母子”、“伴侣”、“朋友”。
当事人的确是需要帮助,但在需要帮助的同时,不代表你一定比较懂、比较好、比较厉害,也不代表当事人无法给予你帮助,也不代表你只能单向付出。放手让当事人付出、给他帮助你的机会,不只改善你们的关系,也可以减少当事人对自己的厌恶。
④.试着理解“每个人都只能掌控自己的行为和决定”
你无法控制当事人的想法、行为及感受,你只能控制自己的。
大部分的人在帮助别人时,总是会期待别人因为自己的介入而有所改变。但是,这个期待不见得会成真,因为改变与否的关键,不在我们,在当事人。过度把自己的重要性放大,会有可以控制别人行为的错觉。我们必须承认自己的帮助有其限制,也必须放下想要“控制”他人的期待,才有办法正确地理清自己在这段关系中扮演的角色。
理清自己在这段关系中的角色,有助于建立健康的“心理界线”(emotionalboundary)。心理界线,是一种将“自我”与“他人”区分的一条无形的界线,这条界线会影响自己对他人的期待与行为。心理界线可以让人在享受“我们”的同时,保有自我。保持界线不是见死不救,而是让两个人关系更长久。
没有清楚的心理界线,容易会有“别人有义务让自己变快乐”或是“自己需要为别人的快乐负责”的错觉。把别人的情绪揽在自己身上,会建立过于依赖共生的关系、模糊不清的心理界线,有害无利。长期下来,更容易身心疲劳,关系无法持久。即便当事人是你的父母、子女、配偶,改变他的情绪不是你的责任或义务,是他的;而你的情绪,即便与当事人有关,改变情绪也是你自己的课题。
这也意味着一个难以承受的事实:我们再怎么努力,还是有可能会失去心爱的人。我们必须诚实地面对自己有限之处,才能将自己可以给予的帮助最佳化。
⑤.你必须学会与“难受”共处,才能给予当事人真正需要的帮助
看到心爱的人痛苦,是一件很难受的事。为了对方快快好起来,你可能会提供建议、甚至讲大道理:“不要哭!这没什么好难过的,往好处想”、“这样做才能解决问题”、“你已经很幸福了,不要这么想不开”……
我们也可能自认贴心地回避某些话题,美其名是“为了不要让对方难过”,但实际上是因为“怕尴尬”、“不知道要回应什么”、“不想听到或看到对方痛苦”,所以绝口不提。你也可能害怕失去心爱的人,竭尽所能的限制当事人的言行“保护他”。身为人,远离令人难受的人事物是本能,虽不见得无效,但也不见得符合当事人真正的需要。
当你有办法与“难受”共处,才有更大的心理空间容纳他的需要,给予他抒发情绪的机会。因此,你若真心想要支持当事人,必须很诚实地回答自己这个问题:“我这样做,真的单纯是为了他好吗?有没有一部分只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些?”
⑥.“不带评价地被理解”是你可以给他最好的礼物
摘录过去自己写的一段话:“在还没觉得被理解之前,努力开导只会徒劳无功。当人不被理解时,很多时候会选择沉默、不愿多说,也有时候会一直说一样的事,企图证明‘自己真的很惨’。当人被理解时,情绪才有发泄的出口,才有余力及空间整理思绪、解决问题、面对现实。”
⑦.当事人没有你想象中那样脆弱,人们的韧性往往被自己及他人忽略
有些人因为害怕当事人的情绪波动,而变得过于小心翼翼(例如:尽可能帮他解决所有问题、什么事都顺着他的意、不敢问他心情如何、不希望他表达自己的情绪)。
当事人往往已经觉得自己很废了,这样做,反而会强化这样的想法:“看吧,我果然什么都不会(连你也这样觉得)。”这样做,也让当事人失去为自己奋斗的空间,失去练习与自己情绪共存的机会。
最常见的自杀误解是:“询问当事人自杀的念头,会让他更想自杀。”
事实上,想自杀的人,早就在你问他这个问题前有过千百个自杀的念头了。谈论自杀,可以帮助我们评估自杀风险、判断危险、紧急程度。
当然,如何有效、中立、直接但温暖地问,需要练习,可以向临床工作者咨询。
⑨.先把自己照顾好,才能去照顾好别人
照顾自己的需求,并不是一件自私的事。
“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固然伟大,但蜡烛总有烧完的一天,不但牺牲自己,还无法继续照亮别人。照顾自己,可以让自己陪伴当事人久一些,也可以减轻当事人的愧疚和烦恼。当事人往往对身边的人感到抱歉,觉得自己害其他人过得不好。
因此,助人者把自己顾好,也是向当事人传达“我当然会担心你,但我没有因此过不好”这样的讯息。所以与其当蜡烛,不如努力成为一盏可以稳定发光的灯。
⑩.鼓励当事人向心理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有些人对求助有些顾忌,但事实上,心理专业人士(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或心理志愿者等)可以给予更全面、有效的照护,让你有更多空间担任你原本在关系中的角色。
如果当事人坚决不就医,你可以做的,是学习有效地沟通技巧鼓励他就医(例如:动机式沟通)、整理身边的心理健康资源、学习辨认自杀危机,以及拟定紧急应变计划等等。
总结
心理调适这条路,对当事人或身旁的人来说,不是短跑竞赛,而是一场很长且不见得能跑得完的马拉松。调整对这条路的认知与心态,才能与当事人在这条很长很陡很弯的路同行久一些。
当我们对于“助人者”这个角色有不切实际的想像,容易一厢情愿地做一些自认有益,效果却有限的事情。没有正确的观念,再怎么努力,还是可能徒劳无功。因此,掌握并实践这十个原则,有助于调整你与当事人的步伐及气息,共同跑完这场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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