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人才的竞争,因此为了尊重和留住有价值的老员工,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
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设定标准
第四条工龄的计算
第五条工龄工资的计算(举例说明)
二、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工龄工资管理规定(一)
1、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3、管理人员(包括生产部,质检部,设备科管理人员)
5、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40元。
6、生产人员
7、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5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15元。
8、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00元。
10、举例:某员工从2000年1月进公司从事计件工,2001年1月晋升为车间统计员,那么,在2002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15元;2003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25元;2004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35元.2005年1月,因事离开公司8个月,则其工龄工资从2006年8月开始续接,为45元.
工龄工资管理规定(二)
2、工龄工资计算办法:
3、管理人员(包括生产部,质检部,设备科管理人员):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0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30元;在职工作满5年,不满8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50元;在职工作满8年,不满10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00元;在职工作10年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月200元。
4、生产人员: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5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5元;在职工作满5年,不满8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40元;在职工作满8年,不满10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70元;在职工作10年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50元。
6、举例:某员工从2000年1月进公司从事计件工,2004年1月晋升为车间统计员,那么,其2004年的工龄工资为5元;2005年1月其工龄工资按管理人员计算应为30元;2006年1月,因事离开公司8个月,则其工龄工资从2007年8月开始续接,为100元。
7、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为了尊重员工对企业创造的成果和发展,同时为了留住有经验的老员工,我国制定实施了员工工龄工资的规定管理。工龄工资对准企业全员工,特定标准为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20元,以此类推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