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加快推动BIM技术的应用发展,规范和引导BIM技术在成都市建设工程
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设计、工程
施工以及运行维护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
用成果评价活动的评价依据。
1.0.3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的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
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
2.0.1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
建筑信息模型,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
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维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条文说明:本条术语解释引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
第2.1.1条建筑信息模型的术语解释。
2.0.2评价指标体系evaluationindicatorsystem
由多个评分项及评价维度组成,每个评分项及评价维度有对应的评价指标。
2.0.3单项类成果singlecategoryachievements
包括工程设计BIM技术应用成果、工程施工BIM技术应用成果、运行维护管理
BIM技术应用成果。
2.0.4综合类成果comprehensiveachievements
包含两个阶段以上的BIM技术应用成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BIM技术应用成
果、工程设计—运维BIM技术应用成果、工程施工—运维BIM技术应用成果以
及工程设计—施工—运维BIM技术应用成果。
2
3基本规定
3.0.1参评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所属企业注册属地为成都市属范围内;
2.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管理阶段中的任意阶段应用了BIM技术
3.0.2用于评价的BIM模型精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阶段模型精细度等级不应小于LOD300;
2.施工阶段模型精细度等级不应小于LOD400;
3.运维阶段模型精细度等级不应小于LOD500。
条文说明:本条模型精细度的设定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
准》GB/T51235-2017第4.3.1的规定。
3.0.3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包括单项类成果评价和综合类成果评价,满分均为
110分,其中含加分项10分。
3.0.4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等级应依据综合评价得分确定,等级与得分对应关
系如表3.0.4。
表3.0.4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等级与得分对应表
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得分范围(分)等级
95≤得分≤110三星级
85≤得分<95二星级
75≤得分<85一星级
得分<75基础级
3.0.5参评项目应按照所申报的评价阶段,提交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且应对
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料清单如表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