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1
第四部分附件24
附件1珙县公安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24
附件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9
第五部分附表1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研究公安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指挥全县公安侦查工作,负责处置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7.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8.负责全县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9.依法执行刑罚,承办全县劳动教养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治安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1.指导、监督、实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负责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13.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4.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督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并查处违纪案件。
16.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17.指导县内林业等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8.承办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珙县公安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纳入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391.1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51.13万元,增长9.5%。主要变动原因是派出所建设投入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39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91.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39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5.08万元,占61.67%;项目支出5516.05万元,占38.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391.1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1.13万元,增长9.5%。主要变动原因是派出所建设投入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1.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1.13万元,增长9.5%。主要变动原因是派出所建设投入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1.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2,542.83万元,占8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4.46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408.15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485.68万元,占3.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391.12,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05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0.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340.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4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4.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9.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4.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75.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4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3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3.47万元,完成预算99.99%,较上年度减少95.96万元,下降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2.22万元,占9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0.8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22万元,完成预算99.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92.7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7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4.7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3辆,其中:轿车36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4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3.26万元,下降72.3%。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区县学习交流和上级检查住宿费0.43万元、用餐费0.8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珙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3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70.6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且在编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珙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珙县公安局共有车辆5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5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用车4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户口本身份证工本费等执收项目等2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珙县公安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县公安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属于行政单位。单位内设机构14个(机关1个、看守所1个、治安行政拘留所1个、强制戒毒所1个,派出所10个)。
(二)机构职能
(三)人员概况
县公安局编制数259人。其中:行政编制251人,工勤编制8人。
2023年部门决算在职职工总数684人。其中:行政人员219人,工勤人员6人,警务辅助人员381人,英才汇招聘劳务派遣78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本年部门收入共计14391.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51.13万元,增长9.5%。主要变动原因是派出所建设投入增加。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4391.12万元,占100%。
(二)支出情况本年部门支出共计1439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5.08万元,占61.7%;项目支出5516.04万元,占38.3%。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无。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有效维护辖区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符合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实际,厉行节约,量入为出。
3.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岗位设置科学合理,钱账、账物分离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单位审批流程。
4.资产管理。部分资产待盘活后使用,人均资产利用率高。
5.采购管理。采购实行先备案后预算,再后采购的流程,程序规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30.6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995.2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规范、目标设置合理、项目入库符合流程。
2.项目执行专款专用,执行率达100%。
3.目标实现基本实现既定目标。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围绕绩效目标进行项目推进、资金使用,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整改反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确保公安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全局民辅警的基本权益,为业务部门提供经费保障,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二)存在问题无。
(三)改进建议无。
附件2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0325762-民警值班备勤生活费
主管部门
珙县公安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珙县公安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基层民警提供“早、中、晚”免费工作餐,切实关爱民警,为提高公安民警战斗力后勤保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39.82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单位资金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民警数量
=
228
人
质量指标
保质保量为全局民警提供工作餐
定性
有效保障
15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使用率
100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切实关怀民警,为基层民警值班备勤提供伙食保障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民警基本生活
≥
1
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民警满意度
98
合计
评价结论
存在问题
经费只能支撑民警备勤餐,未能保障警务辅助人员餐费,不符合公安工作实际
改进措施
建议全面保障民辅警备勤餐,切实提高公安整体战斗力
项目负责人:曹琼
财务负责人:曹琼
51152622T000000325781-警犬基地运行经费
保证警犬基地运行需要,加强警犬日常训练管理,根据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现场和反恐防爆需要,带警犬实施勘察、搜查、追捕、处置恐怖案件等任务
19.78
11.59
加强警犬训练,有效提升警犬处置事件
有效提升
95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有效维护
打击违法犯罪,降低犯罪率
有效降低
训犬员及群众满意度
无
项目负责人:王绍奇
51152622T000000325853-特巡警车辆运行维护费
保证巡逻车辆、特种车辆燃油、维修、保险费、保洁费等支出,保障城区街道巡逻及接处警需要,有效稳控城区街面及辖区内治安秩序
36.40
20.64
特巡警车辆总数
12
辆
持续保障
珙县城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上升
有效稳控城区街面及辖区内治安秩序
有效稳控
群众及特巡警队员满意度
项目负责人:李冀川
51152622T000000328678-特巡警值班备勤生活费
为特巡警队员75人提供早、中、晚及夜间巡逻免费工作餐,集中屯警,为防范突发事件提供战斗力保障。
29.00
特巡警人员数量
75
保质保量为特巡警提供工作餐
为特巡警白天、夜间城区巡逻、接处警提供伙食保障
推进“平安”珙县建设,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特巡警队员满意度
51152622T000000344583-雪亮工程
在珙县县、乡、村提供以固定视频监控、移动视频采集、视频联网入户、联动报警系统为基础,以县、乡镇(街道)二级监控平台为主体的农村和乡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服务,同时在重要路段补建高清卡口,对过往人员及车辆进行智能监控的服务。
833.60
400.00
涉及乡镇数量
个
提供完善的监控设备
有效完善
验收合格率
保障社会安全,降低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实现全县街道监控全覆盖
全面覆盖
群众满意度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年费用
833.6
万元
项目负责人:覃光能
51152623T000008183514-看守所给养运行
为在押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维持看守所日常运转,促进社会稳定
187.70
178.12
在押人员人数
150
促进社会稳定,保障在押人员权益
保障在押人员基本伙食
保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的社会环境
在押人员及狱警满意度
项目负责人:刘晓勇
51152623T000008352326-户口本身份证工本费等执收
补充完善公安运转支出,促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10.00
6.00
全局民辅警、工勤数量
507
保证公安工作正常预转
补充公安运转支出
有效补充
促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民辅警满意度
90
项目负责人:黄继
51152622T000000337423-专用设备及被装购置费
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专用设备及辅助警务人员服装,经县政府批准经费60.9万元,包括每年专用设备和服装费29.94万元、道安办专用设备及人员服装6万元、购买测速仪24.96万元。
30.00
60.90
保障大队辅警服装经费
151
40
公安交警形象、震慑力等
办事效率
5
公安辅警满意度
99
社会成本指标
满足办案基本设备
自评得分100分,为专用设备及服装购置项目提供经费。
51152621T000000106050-交通事故处理费
完成交通事故处理,有效维护交通安全
事故处理部门有效处理事故,解决民辅警的工作经费,排查事故路段隐患,减少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
72.80
交通事故处理案件(简易程序)
4187
起
4200
交通事故减少10%
提升珙县形象
减少事故发生率
自评得分100分,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经费。
51152622T000000378026-违停抓拍系统建设费
对非停车区域进行实时监测,解决违法停车现场执法警力缺乏的难题,有效地预防了乱停乱放现象,提升整体城市形象,保持道路畅通,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60.74
违停抓拍处罚量
250000
条
300000
50
经济效益指标
非税收入
360
群众对城区交通环境的满意度
驾驶人满意度
自评得分100分,为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提供经费。
51152622T000000337441-放管服经费
保证“放管服”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便民服务。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
20.00
放管服5人
30
办理“放管服”业务
1000
件
2000
提高工作效率
96
工作人员满意度
自评得分100分。为放管服提供经费。
51152622T000000378101-民警免费午餐费
保障12位民警在工作期间的执勤、加班、备勤等误餐。
切实关爱民警,为基层民警提供“早、中、晚”免费工作餐,提高交管大队12名民警后勤保障
9.90
9.87
60
保障民警基本午餐
干警满意度
免费午餐标准
550
元/人
自评得分100分,为民警免费午餐费项目提供经费。
51152622T000000337458-交警大队执收业务费
保障辅警基本支出,为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垫定扎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工作,更有效的维护巡场城区交通秩序,提升珙县交通管理水平和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保障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运行经费、交通管理宣传费、牌证办理运行经费、辅警人员福利等各项运行经费
50.00
49.98
警用车辆维护费
罚没收入
1339.7
加强交通管理工作,更有效的维护巡场城区交通秩序,提升珙县交通管理水平和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参与者、群众对交通安全的满意度
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0
自评得分100分,为交警大队执收业务费项目提供经费。
51152622T000000337449-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
满足全县机动车及驾驶人业务办理,组织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为全县群众提供驾驶证申领服务,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满足全县机动车及驾驶人业务办理,组织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为全县群众提供驾驶证申领服务。
49.60
49.59
车驾管业务量
35000
38889
号牌工本费
99.5
自评得分100分,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项目提供经费。
51152622T000000337447-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通过多渠道的大力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及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11.19
63.39
宣传资料、宣传视频数量
5000
6000
加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优良中低差
优
可持续发展指标
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
自评得分100分,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供经费。
51152622T000000337456-交通秩序维护费
维护交通日常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安全。
为在基层一线的民辅警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资保障,他们在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切实为群众出行提供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45.00
专项行动数量
8
次
25
查处数量
10000
80000
850
自评得分100分,为交通秩序维护提供经费。
51152622T000000337437-交通信号灯和违停抓拍维护费
一是保障全县交通信号灯和违停抓拍系统正常运行,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尽然。二是保障全大队日常工作开展。
我县现目前红绿灯、卡口、违停抓拍设备等交安设施安装年限久,已经过了维修保养年限,为保障交安设施的正常运行需要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72.61
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300
339.7
群众对全县交通环境的满意度
车辆及驾驶人满意度
自评得分100分,为交通信号灯和违停抓拍维护项目提供经费。
51152622T000000337419-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项目
为全县群众提供便利的考试场地,群众获得就近取得驾驶证的便利,为经济发展提供需要。
179.83
179.50
办理驾驶人考试量
3900
人次
45
行政事业性收入
220
元
320
方便就近驾驶人考试
自评得分100分,为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项目提供经费。
户口本身份证工本费等
执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内容摘要
1.为了规范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办户口难、领居民身份证难问题,我局建设了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户政管理队伍,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2.为了创新人口管理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出生入户、迁移等户籍服务。主要业务包括:一是办理出生入户、无户人员落户,二是办理人口迁移、死亡注销,三是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四是完成不标准地址清理及其他户籍清理专项工作,五是完成户口本更换,六是完成人口核查。
3.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珙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二、目录
户口本身份证工本费等执收项目
三、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主要业务包括:一是办理出生入户、无户人员落户;二是办理人口迁移、死亡注销;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四是完成不标准地址清理及其他户籍清理专项工作;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完成户口本更换,六是完成人口核查。
2.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0万元,县财政追减资金4万元,实际下达数6万元。
3.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四、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表,结合实际身份证和户口本实际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项目管理
资金计划。县财政于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户口本身份证工本费等执收项目为10万元。
资金到位。县本级年初下达预算指标经费10万元,其中县财政中途追减资金4元,实际县本级下达到本单位的专项资金6万元,款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户口本身份证工本费等执收项目已使用6万元,该项目资金均在支付标准内使用,支付依据合理合规。
五、存在主要问题
1.户籍及身份证办理窗口部分人员业务操作不熟练,主要原因是专业知识的了解不够深入。
2.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准确。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明确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工本费收费标准。
2.加大身份证、户口本更换的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更换最新一代身份证及户口本。
3.加大对窗口人员的培训。定期对窗口人员进行政策知识和实操能力培训,确保每个人都能熟练的应对各项业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4.进一步完善手续、规范程序,做好资金支付、资产登记、资产管理等工作,加强运营期考核,确保后续运维服务落到实处。
看守所给养运行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制定完善,明确了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监管等流程。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看守所人犯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提高其改造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项目支持方向主要为人犯伙食改善、医疗卫生保障、教育改造等方面。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合理,根据看守所人犯数量、实际需求以及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测算。资金分配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资金分配情况已明确列示,包括伙食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改善看守所人犯的生活条件,提高其改造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区域绩效目标为看守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目标,如降低人犯疾病发生率、提高教育改造效果等。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伙食标准提升、医疗条件改善、教育设施完善等。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已按照计划进行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了解看守所人犯经费项目的实施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项目改进提供参考。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包括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是否存在浪费现象等。评价重点为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包括伙食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各项支出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为珙县看守所,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四)评价方法
(五)评价组织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决策程序规范,规划论证充分,资金投向合理。
项目管理:制度办法完善,分配管理规范,绩效监管到位。
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良好,资金使用合规。
项目结果: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完成时效符合要求。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支持对象为人犯,属于民生保障范畴。因此,重点围绕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进行绩效分析。
区域均衡性:看守所人犯经费使用情况相对均衡,未出现明显差异。
对象精准性:经费使用对象明确,为人犯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改造条件。
标准合理性:伙食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各项支出标准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群众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看守所工作人员和人犯对经费使用的满意度,整体满意度较高。
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如伙食质量改善情况、医疗设施完善情况等。通过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这些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结果表明均达到预期目标。
四、评价结论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优秀。评价总分为95分,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各项绩效目标均得到有效实现。
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看守所经费使用不够精细,存在浪费现象;二是看守所教育设施不够完善,影响教育改造效果。
六、改进建议
特巡警车辆运行
维护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本项目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执勤工作顺利进行。
对特巡警大队警用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本,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36.4万元,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确保所有执勤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保障公务用车安全、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公务出行需求。
评估车辆运行维护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保障日常巡逻工作的正常开展。
车辆维护质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车辆故障率是否降低。
特巡警大队所有警用车辆。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通过对比实际支出与预算计划、分析车辆使用效率和维修成本等指标来评价项目绩效。
大队班子开会进行评价。
1.项目决策。项目基于特巡警大队的实际需求,明确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的具体用途和预算分配,体现了科学决策的原则,项目目标明确,即保障大队警用车辆的日常维修维护,提升巡逻效率,为特巡警大队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项目管理。车辆运行维护费按照预算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合规,未出现挪用现象。
3.项目实施。车辆运行维护费页及时用于车辆保养和维修,执行效率较高。确保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的有效利用,未造成资源浪费。
4.项目结果。车辆运行维护费提升了巡逻效率和执法水平。提高了特巡警大队的工作效能,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1.产业发展。特巡警大队的有效运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稳定的治安环境有助于吸引投资、促进商业活动,推动当地产业的繁荣发展。
3.基础设施。项目实际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36.4万元,主要用于大队三辆轿车、两辆运兵车、一台装甲车、一台水炮车以及两台装备运输车的车辆保险、燃油、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车辆保障。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车辆出勤率大道较高水平,在执勤时拥有充足的车辆资源,维修效率较快,巡逻车辆能够迅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该项目在车辆运行维护费的使用上达到了预期目标,整体绩效良好,通过科学合理的预算规划严格的执行管理,确保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车辆运行维护费确保了巡逻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提高了巡逻效率和执法水平。
在车辆运行维护过程中,偶尔出现因零部件供应不及时导致的维修延误情况。
一是加强与维修厂的沟通协调,建立更加稳定的供应渠道。二是定期对车辆进行预防性维护,减少突发故障的发生。
三是优化车辆维护流程,提高维护效率。
特巡警值班备勤生活费
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营及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本项目为专项生活费,用于保障特巡警大队民辅警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队伍稳定和战斗力。
合理使用预算,提高队员生活水平,避免浪费,确保每一笔费用都用于大队民、辅警。
生活费预算:29万元,按照既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分配。
生活费绩效目标:确保大队队员基本生活得到满足,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评估生活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为后续预算调整提供依据。
评估生活费是否按时发放,使用是否合规,对大队生活质量的改善情况和分析车辆运行维护费对大队日常勤务开展的保障作用。
特巡警大队所有民、辅警。
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通过对比实际支出与预算计划,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基于特巡警大队的实际需求,明确了生活费的具体用途和预算分配,体现了科学决策的原则,项目目标明确,即保障队员生活、提升巡逻效率,为特巡警大队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项目管理。生活费按照预算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合规,未出现挪用现象。
3.项目实施。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到队员就餐账户中,执行效率较高。确保了生活费的有效利用,未造成资源浪费。
4.项目结果。项目成功实现了既定目标,生活费保障了队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了特巡警大队的工作效能,增强了队员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3.基础设施。项目实际支出生活费29万元,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保障大队82名民、辅警的日常值班及夜间备勤生活需求。
4.行政运转:合理的生活标准有助于减少队员的压力而产生的分心,提高工作专注度和效率,稳定的队伍状态有助于特巡警大队更高效的执行各项任务,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保障行政系统发顺畅运行。
生活费发放及时率达100%,队员满意率较高,在生活费的实际支出和预算目标之间尽量缩小偏差,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该项目生活费的使用上达到了预期目标,整体绩效良好,通过科学合理的预算规划严格的执行管理,确保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生活费保障了队员的基本需求,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和满意度,提高了巡逻效率和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确保生活费按照预算计划进行分配和使用,避免资金浪费。对生活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二是提高透明度,公开生活费的使用情况,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警犬基地运行经费
一、重大政策或项目基本情况
珙县公安局警犬基地成立于2017年8月,现基地在巡场镇茨犁村谢家湾原看所内。基地现有民警1名,警犬辅警训导员4名,配备警犬6条(其中:追踪犬1条、血迹搜索犬1条、搜爆犬1条、物证鉴别犬1条、搜毒犬2条)。
二、立项必要性
三、投入经济性
四、绩效目标合理性
为了适应日常工作需要,平时加强日常管理和训练,以训促战、战训结合,保证警犬随时处于战备状态。确保警犬在治安巡逻、设卡盘查、维稳处突、大型会议安保、高考秩序维护、大型活动场地排查、搜寻走失人员、出警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现场中发挥警犬的独特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作出积极的、应有的贡献。
五、实施方案可行性
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局工作职责要求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养好犬、训好犬,管理好人财物,确保发挥最大经济、社会效益。
六、筹资合规性
严格遵照和执行各级财经管理制度,不铺张浪费,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随时迎接各级财务部门检查审计。
七、可持续性分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望上级财政部门继续加强警犬技术方面的资金投入,确保我县警犬基地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以适应珙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九、综合评估结论
希望县级财政部门继续加大预算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民警值班备勤生活费
一、内容摘要(项目基本情况、评价结论、主要问题及建议)
1.民警值班备勤生活费主要是为基层民警提供“早、中、晚”免费工作餐,切实关爱民警,为公安民警战斗力后勤保障。
2.根据市公安局宜公发(2013)231号通知及省公安厅《关于对基层公安机关落实免费工作餐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川公传发(2013)2020号)精神,要求基层公安机关为民警提供免费工作餐。
民警值班备勤生活费项目
1.该项目主要是为全局民警提供免费工作餐,免费工作餐标准按照每人早餐8元、中餐10元、晚餐10元,每人每人每月按22天计算,2023年全局在职225人。
2.民警值班备勤生活费2023年年初预算为139.82万元,主要包括工作日民警早中晚餐、食堂人员工资以及食堂水电气费。
根据评价指标表,结合食堂生活费实际开支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项目管理。2023年民警值班备勤生活费财政年初预算为139.82万元,2023年底已全部到位。资金兑付方式:县局食堂采用刷卡的形式,每月在民警卡上预存一定数额供大家使用。下属派出所则自设食堂,每月到县局警保室进行报销。2023年全年民警值班备勤生活费已全部实现支出。
3、项目绩效。该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全实现支出,离财政预算标准相差不大,绩效目标与资金实际开支间的吻合度较高。
民警值班备勤生活费实际支出高于财政预算。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人员工资提高,我单位警务辅助人员较多,我单位也为其提供了免费工作餐,从而导致我单位值班备勤生活费严重超支。
1、加大宣传,增强全局节约意识。我单位将厉行节俭,对食堂进行督察,减少浪费现象。
2、加大对食堂的管理。成立食堂督察小组,不定期对食堂卫生、食材等进行检查,确保为单位民警提供卫生、优质的工作餐,为提高民警战斗力提高后勤保障。
雪亮工程
“雪亮工程”建设与应用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在治安防控、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将发挥巨大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实施。
本项目由珙县雪亮工程由广电宜宾分公司中标承建。项目投资4168万元,采用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租用模式,资金分五年支付。共建设前端点位1436个,20个治安卡口,1个县级指挥中心,10个派出所分控中心。与县数管中心信息互联共享。项目于2019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资金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对县公安局请示解决“雪亮”工程第一期服务费的审核建议》(珙财行审﹝2019﹞188号)文件明确“合同约定总价为4168万元,验收合格后分五年等额支付,每年支付金额833.60万元”,以后年度分期安排项目服务费,由县公安局按要求填制《珙县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安排审批表》呈县政府批准后送县财政安排资金”。2023年度完成项目资金支出833.6万元。
项目围绕平安珙县建设,落实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的要求,构筑平安建设新体系,全面提升全县的治安防控、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能力。提升了前端视频智能化感知,整合了视频资源,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的目标,构建了视频侦查平台,建设了网络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整合群防群治力量,消除体系“壁垒”,实现平台互通、系统对接、信息共享、高效联动。
目标绩效的设置保障了我县“雪亮工程”各乡镇监控系统及设备的稳定,为项目的正常维护维修提供了保障。
围绕2023年度雪亮工程运行经费使用情况,共计833.6万元,和运行维护任务,考核项目实施效果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本项目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原则:遵循客观工作,操作简便有效,尊重客观事实。结合项目经费请,前期准备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绩效考评工作,对考评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汇总,依据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四)评价组织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1.项目决策。项目依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法[2014]69号)、《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施“雪亮工程”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提升防控体系效能的工作要求,立项前经珙县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按程序通过审议,设立依据充分,程序严密。
2.项目管理。经评价组核查,项目实施主体建立一是决策规范,内部控制重要经济活动规范,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针对广电珙县分公司的雪亮工程运行维护,县公安局制定明确的服务考核管理制度。
4.项目结果。2023年运行维护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前端设备运转正常,通过视频图像信息整合运用、分析研判,全方位参与治安防范、城市管理等,促进了社会治安的大局稳定。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全面布控、分级管理、充分利旧、分步实施、加快建设、多方使用”的建设策略,通过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重要位置、公共区域临街面、主次干道、交叉路口和治安复杂的背街小巷等场所新建治安监控点、微卡口、视觉计算边缘节点以及对专业部门资源的共享接入,实现对进入我区公共区域的移动目标进行全程监管,达到“人过留影,车过留牌”的应用效果。
2.民生保障。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文明城市的民生工程。通过公共安全为抓手,可大幅提升城区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并推动城市数据整合,消除信息孤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城市安全发展成果。
3.基础设施。使用科学的手段,综合解决城市管理难、整治难、处理难的问题。前端点位1436个,20个治安卡口,1个县级指挥中心,10个派出所分控中心等设施设备建成后,将大幅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水平,有利于公安机关处置各类社会突发事件、打击各种恐怖暴力犯罪、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建议在后期的项目实施运维服务考核管理中,定期手机运维服务方的故障修复记录和巡检记录,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2023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专用设备及被装购置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为优化执勤人员的专用设备,提高执法效率,交管大队采购专用设备及辅助警务人员服装,经县政府批准经费60.9万元,包括每年专用设备和服装费29.94万元、道安办专用设备及人员服装6万元、购买测速仪24.9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交管大队日常执法专用设备的配置及辅助警务人员的服装配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按照2023年珙县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三级指标进行自评,自评分值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交管大队专用设备及辅助警务人员服装采购,经县政府批准经费60.9万元,财政已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资金使用及结余。按照日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支付,无结余。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以大队长岳龙为主要领导,大队各班子领导为分管领导,大队办公室、财务室为项目实施部门。项目流程已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采取合理合规,依据公安部《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由本单位管理,大队办公室、财务室实施,专用设备的配备提升警务效率,同时提高交警工作质量,而辅助警务人员服装采购,提升了交警在群众心里形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预定进度计划,如期完成。
(二)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优化了执勤人员的专用设备,提高了执法效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提升了交警的警务效率,提高了工作质量,优化了资源配备,同时也提升了交警形象以及维护社会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在执勤过程中,执勤执法设备容易出现故障,导致不能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定期更新系统,更换设备,科技人员定期排查设备问题。
2023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交通事故处理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全县共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264起,为让交管大队事故处理有效解决车辆鉴定费、人员鉴定费及办公费等问题,经县政府批准经费72.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全县共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264起,同比上年4484起减少220起,下降4.91%。交管大队事故处理部门有效处理事故,解决民辅警的工作经费,排查事故路段隐患,减少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2023年珙县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三级指标进行自评,自评分值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交管大队交通事故处理费用项目,经县政府批准经费72.8万元。财政已批复。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资金使用及结余到位。
按照日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支付,结余2.78元。
项目以大队长岳龙为主要领导,大队各班子领导为分管领导,大队各中队和事故处理中队为项目实施部门。项目流程已完成。
项目采取合理合规、公开透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由本单位管理,事故中队为实施部门,能够有效快速对紧急事故进行处理,从事故中进行道路隐患排查,降低人员死亡率。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事故中队工作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能够有效快速对紧急事故进行处理,排查事故现场的隐患。
该项目的实施,让事故能够防范于未然,提前做出防范措施,让处理事故的群众更加方便。
鉴定机构选择范围狭隘。
增加鉴定机构选择。
2023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违停抓拍系统项目)
为确保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形象。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在珙县城区区域新建违停抓拍系统63套,该项目总金额为303.7万元,分五年支付,已支付完三期金额,第四期支付金额为60.74万元。
在珙县城区区域新建违停抓拍系统63套,确保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形象。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确保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形象。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在珙县城区区域新建违停抓拍系统63套,该项目总金额为303.7万元,分五年支付,2023年支付第四期金额为60.74万元,财政已批复。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资金使用及结余。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结余60.74万元于2024年支付。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项目以大队长岳龙为主要领导,大队各班子领导为分管领导,大队项目办为项目实施人。项目流程已完成。
项目采取合理合规、公开透明,执行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头法》《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项目已实施完并验收,由本单位管理,定期派人排查隐患,项目的实施使交通环境更加安全、文明、畅通,提高城市形象以及人民满意度。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目前工程已按照合同约定完工并通过验收。
该项目的实施,降低了路段安全隐患,提高了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有效维护珙县交通秩序,提升珙县交通管理水平和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我县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形象。
该项目的实施,使交通环境更加安全,增加财政非税收入的同时,提升城市形象,提高人民满意度。
受自然影响,设施易老化;
开展经常性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2023年度县级转向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放管服项目)
根据公安部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县政府批准同意,2023年放管服购买服务费共计20万元。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
根据公安部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县政府批准同意,2022年放管服购买服务费共计20万元,财政已批复。
按照日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支付,无结余。
三、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最后确定项目实施公司。目前项目合同已完成签约,资金已支付。
项目以大队长岳龙为主要领导,大队各班子领导为分管领导,车辆管理所为项目实施部门。项目流程已完成。
本单位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2018年公安部宣布9月1日前全面推行公安交管“放管服”;11月29日起,公安部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
项目已实施完成,由本单位管理,车辆管理所实施,做到为人民“办事不求人”,得到多样化便利服务,提高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和对政府的满意度。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并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提升政府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提升行政便利化水平,为群众生活及办事增便利。
(一)评价结论。该项目的实施,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支撑,同时提高人民的幸福度。
(二)存在的问题。设备老化,办事效率低下。
(民警免费午餐)
切实关爱民警,为基层民警提供“早、中、晚”免费工作餐,提高交管大队12名民警后勤保障,经县政府批准经费9.87万元。
为切实关爱民警,解决交管大队12名民警工作误餐。
交管大队12名民警免费午餐,经县政府批准经费9.87万元。财政已批复。
按照日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支付,结余10元。
项目以大队长岳龙为主要领导,大队各班子领导为分管领导,财务室为项目实施部门。项目流程已完成。
项目采取合理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堂卫生法》,《食堂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执行。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由本单位管理,财务室后勤组实施,为民警营造健康绿色的用餐环境,解决工作的后顾之忧。
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支付完成。
该项目的实施,切实关心关爱民警身心健康,营造融洽和谐的警营氛围,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同时也提升了民警的工作效率。
该项目的实施,让民警的“幸福指数”转化为“战斗力度”,大队提升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食堂硬件设施易老化。
不定期检查维修。
(交警大队执收业务费项目)
为弥补大队各项工作经费的不足,保障辅警人员经费的开支,使大队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经县政府批准取得50万元。
保障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运行经费、交通管理宣传费、牌证办理运行经费、辅警人员福利等各项运行经费。
为弥补大队各项工作经费的不足,保障辅警人员经费的开支,使大队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经县政府批准取得50万元。财政已批复。
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日常支付,结余172元。
项目以大队长岳龙为主要领导,大队各班子领导为分管领导,大队各部门为项目实施部门。项目流程已完成。
项目合理合规,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2016]33号)等法律法规执行。
(三)项目监测情况。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由本单位管理,大队各部门实施,解决大队民辅警人员的各项福利支出,车辆设备的维修管理,保障大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达到预期完成任务。
该项目的实施,使大队日常工作正常运行,解决了民辅警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民辅警的福利待遇,提升了民辅警的工作积极性。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大队车辆设备问题、民辅警福利等问题,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调动民辅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大队日常工作得已正常开展。
经费不足,辅警人员的免费午餐费。
希望能得到财政的大力支持。
(车辆及驾驶人管理)
全县约有驾驶人7万多人,机动车约5万多辆,机动车及驾驶人的业务日渐增长。经县政府批准经费49.59万元。
满足全县机动车及驾驶人业务办理,组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为全县群众提供车管业务服务,使机动车源头管理得到保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无结余。
项目采取合理合规、公开透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竞争性谈判工作,邀请专家开展评标,最后确定项目实施公司。
车管所业务量增大。
分散业务办理量。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交管大队通过多渠道的大力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及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经费为63.39万元。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交通违法危害等内容进行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及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经县政府批准经费63.39万元。财政已批复。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无结余。
项目以大队长岳龙为主要领导,大队各班子领导为分管领导,各中队为项目实施部门。项目流程已完成。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由本单位管理,加强宣传力度,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同时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实施,并完成。
有效地提高车辆驾驶人及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切实共建和谐珙县的交通环境。
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提高车辆驾驶人及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让交通安全深入人心,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行为,促进交通文明。
标志标牌交安设施易损坏。
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交通秩序维护费)
交管大队在交通秩序维护方面进行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疏导交通,保持道路畅通。经县政府批准经费45万元。
交管大队交通秩序维护项目,经县政府批准经费45万元。财政已批复。
按照日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支付,结余9.15元。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由本单位管理,采取固定检查、临时设卡、机动巡逻、错时执勤、交叉执法等管控模式。
该项目的实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增加财政收入,同时还提升了县容县貌,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该项目的实施,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2023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交通信号灯和违停抓拍维护费)
我县现目前红绿灯、卡口、违停抓拍设备等交安设施安装年限久,已经过了维修保养年限,为保障交安设施的正常运行需要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2023年经县政府批准预算经费72.61万元。
红绿灯、卡口、违停抓拍设备等交安设施得到维护,有效保障路口安全,增加财政收入。
交管大队交通信号灯和违停抓拍维护费项目,经县政府批准经费72.61万元。财政已批复。
项目以大队长岳龙为主要领导,大队各班子领导为分管领导,大队综合中队为项目实施部门。项目流程已完成。
项目采取合理合规、公开透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由本单位管理,不定期进行设备的维修更新,有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改善交通状况。
红绿灯、卡口、违停抓拍设备等交安设施得到维护,有效保障路口安全,搞好安全知识宣传,使群众安全意识增强。
该项目的实施,减少交通冲突、增强交通安全,提高车辆通过率,同时也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违停抓拍设备的使用,增加了财政收入。
老旧设备更新不及时。
定期进行设备更新。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工作项目)
解决机动车驾驶人考场20名辅助人员经费、场地租金及办公运行费用。
项目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项目已实施完成,由本单位管理,车辆管理所实施,有效的解决了全县及周边区县驾驶人考试需求。
(一)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全县及周边区县驾驶人考试需求,增加了我县财政收入,为群众提供便利,同时驾驶源头得到管理、减少无证驾驶。
该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全县及周边区县驾驶人考试需求,创建一个合法合规的交通环境,同时增加财政收入。
1.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上涨,人员工资较低,导致人员流动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