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农牧水利局防疫物资结果公告
合同包1(防疫物资):
合同包2(消毒机):
货物类
白俊达、马永梅(采购人代表)、金辉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收取,低于1万元时按1万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防疫物资):1.26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消毒机):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中标服务费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须于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服务费交纳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山路支行
账号:007101201020234661
2、请成交供应商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退还的,责任自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