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店前,销售人员通过社交账号推销低价超声炮(医美抗衰项目);到店后,其通过各种话术建议加价2000元做效果更好的黄金超声炮。
这是今年9月北京朝阳居民王楠(化名)的经历。见销售人员喋喋不休,她不堪其扰,毅然离店。“店家为引流做低价推广,到店后就忽悠消费者花高价购买服务。”王楠说,她还在聊天群内看到有医美机构宣传“99.9元起”的医美项目,可到店后发现该项目只有在消费千元及以上级别的医美项目后才能体验。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医美乱象在电商、直播等互联网平台得到了较好的治理,但仍然有一些机构钻了私域空间(指企业或个人拥有的能直达用户的免费渠道,如企业官网、小程序、群聊等)监管薄弱的漏洞,以在公域平台(指对所有用户开放的平台,如一些大型搜索引擎和社交媒体平台)上线低价团购的方式引流,添加目标消费者的联系方式,通过群聊、私信等私域空间开展营销,从而逃避监管。
受访专家指出,私域空间相对封闭,监管人员往往难以介入其中进行取证。部分医美机构将营销阵地转向私域空间,通过低价诱惑“挂羊头卖狗肉”,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严重扰乱了医美市场秩序,亟待加强治理。监管部门须加大执法力度,严惩无证经营、乱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低价引流营销焦虑
到店便遇坑蒙拐骗
“比说好的价格高了太多,我不做了。”见王楠拒绝升单,销售人员的态度立即180度大转变,直言“没有钱就别来店里”,将王楠晾到了一边。
见记者有些犹豫,“变美咨询师”又私信发来直播活动的海报,称直播间有优惠,“保证您心动”。记者扫描上面的二维码后进入直播页面,“秒杀礼、观看礼、抽奖礼、红包雨”“邀约3人、6人、8人、10人、20人、30人以上享相应赠品”等信息扑面而来。
一位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告诉记者,所谓的赠品尽是些没什么技术含量的美容项目,即便花钱去做也只用几十元钱。而想要获得这些赠品,往往要做这些机构标价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项目才可以,完全就是诱惑人消费的“噱头”。
还有医美机构业内人士透露,在私域营销中,有的医美机构还常常利用消费者的容貌焦虑进行诱导消费。一些机构通过与KOS(具有专业能力的内容创作者)或博主合作,将公共平台的流量转化为私域流量,进而对消费者进行精准营销。
据公开报道,广东广州一女孩在朋友圈刷到一条“真实用户”前后对比照的“变美案例”,被吸引来到某医美机构进行诊疗,之后因整容失败去该机构讨要说法,竟“被几名壮汉拖拽在地”。
私域营销较为隐蔽
导致监管难维权难
今年6月,李女士在网上收到一条上海市某美容院的私信,称其到店可享优惠,即使不做任何项目,也有免费服务可以体验。李女士信以为真,很快就前往该机构,没想到却被工作人员和“顾客”联合做局。
“到店后,美容师说现在已经没有空余房间,问我是否可以和另一位顾客共用一间房。我想着没什么不便就答应了,结果这俩人开始唱起了‘双簧’。”李女士说,在她等着做项目时,美容师和另一位顾客聊起了天,“好久不见了,你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皮肤变得这么好?”
顾客回答是通过亲戚在上海另一家美容机构使用积分兑换做了项目,还享受了折扣优惠。美容师随即表达了自己也想做该项目的意愿,但顾客表现出为难之色,称需先询问其亲戚。其间美容师不断称赞该医美机构的技术实力,称平时要预约好久才能做上项目。“美容师还不断指出我面部存在的诸多问题,说如果不及时调理,未来我的整张脸可能都要‘烂掉’。”
在这样的引导下,李女士最终支付了2980元给顾客,由其转交给她提到的美容院,并最终花了6万元在该美容院做了太阳穴填充、鼻基底调整、下颌线优化以及法令纹改善等项目。但术后没有任何效果,反而皮肤变得更差了。李女士后来又到了一家正规美容机构咨询,发现做这些项目根本用不到这么多钱,这才发觉自己被骗。
经过四个月的艰难维权,李女士终于收到了退款。“但谁知道他们当时给我脸上打的什么东西,很害怕以后面部再出现新问题。”
“私域销售是一种由平台引流至私域空间再进行营销的销售模式,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再加上私域流量的封闭性和私密性,即便在其中出现问题,监管机构也难以直接获取到违法违规的证据。此外,对于个人社交账号发布信息、群聊或私信推广、发布‘种草’笔记或短视频等私域营销行为,目前尚未有明确监管规定。消费者在缺乏充分了解和比较的情况下,更容易受到不实信息或夸大宣传的误导,从而做出不理智的消费决策,再加上部分商家在交易过程中或交易完成后可能会采取临时加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导致在私域交易环境中容易出现问题。”葛友山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进一步分析,由于私域销售模式缺少了平台监管,变成这样点对点的销售、支付、邮递等,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去找平台,平台一般仅承担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而非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责任,由此导致消费者难以通过平台进行维权。
“即便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后选择投诉、起诉等方式维权,也往往因取证难度大而举步维艰,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等规定的监管很难发挥规制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功能。”朱晓峰说。
完善部门协同机制
加强监管查验资质
2023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2024年8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规定,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确标示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被比较价格和销售价格,被比较价格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全网最低价”等不实表述误导消费者。
“因医疗美容兼具医疗属性和消费属性,所涉监管部门众多,包括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各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例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医师信息查询制度,推动医疗美容机构公开执业信息,为其他监管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信息支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美容院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应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部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共同打击医疗美容行业中的违法行为。”葛友山说。
还有业内人士提出,平台应实行更加成熟的价保机制,避免使用可能具有诱导性或误导性的表述,防止因不当营销手段而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