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动物防疫的目的和意义,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1.3动物防疫设施不足随着牧区“五配套”、“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强,牲畜饲养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但防疫圈、药浴池、活动或固定防疫栏等动物防疫设施建设缺乏投入而严重不足,加上牧区住户居住分散,防疫人员缺乏交通工具,劳动力不足,兽医人员深入牧户、畜群开展工作难度大。
1.4牧户自购自注疫苗现象的存在由于受利益驱动,个别兽药销售点通过各种渠道购入生物药品并私自销售,牧民为不缴纳防疫费而自购自注疫苗,不但造成防疫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影响动物防疫工作的有计划进行。
2对策
2.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动物疫病的防治是事关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人民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对于畜牧业发展
2.2制定制度、强化管理对租赁、代放畜及走场、租赁草山在外放牧的牲畜,租赁本县草地放牧牲畜的防疫作出明确规定,统一纳入本县或本乡村的防疫范围和包村人员任务中,防疫费由牲畜所有者承担。堵绝防疫漏洞,提高防疫密度,彻底解决异地饲养家畜的防疫及防疫费收缴等问题。
2.5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杜绝其它疫病的传入县、乡、站业务单位要积极参与农村扶贫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时给扶贫部门提供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动物疫情动态,掌握引进动物的健康状况和防疫情况,加大检疫监督力度,严把动物引进关,协助扶贫部门做好动物引进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疫病的传入本地区传播。
2.6加大防疫设施力度今后要把动物防疫设施建设纳入到“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化当中,使每个牧户在定居区有防疫圈,夏季草原有固定或活动的防疫栏、药浴池等,以利于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努力改善乡镇一级交通设备条件和工作环境,以适应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工作的要求。
关键词: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S851.33文献标识码:ADOI:10.11974/nyyjs.20160932106
1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所需要的数据不健全
1.2采用的技术较为落后
在进行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时,若缺少先进的技术,将会影响整个动物免疫检查的结果,严重时还将导致整个免疫检查工作完全无效,影响畜牧兽医的公众形象,降低其检验结果的可信度,目前,我国在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方面,所采用的技术并不是最为先进的,而部分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仍采用已经淘汰的检验技术,对检验结果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严重影响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公信度。
1.3专业人才处于紧缺状态
1.4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
制度是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工作时所参考的重要标准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好的制度不仅能够保证员工的工作质量,还能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在当前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当中,部分单位对制度的重视程度不高,企业的文化及向心力、凝聚力不强,这就使员工的流失率变大,目前,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制度相对混乱,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范围划分不够细致与全面,工作的当中易出现严重的交叉现象,致使整个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混乱,在工作时,容易找不到正确的对接人,严重影响整个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此外,由于制度的不健全,员工在工作时,易出现散漫、拖拉的现象,员工整体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无法保证检疫工作的可信度。
2做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措施
2.1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并完善基础设施
2.1.1建立完善的数据库
2.1.2完善基础设施
2.2引进先进的技术
2.3注重人才的培养
2.4建立完善的制度
3当前做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应注意的事项
3.1定期对动物进行检查
4结束语
参考文献
[1]苏峰,孟伟,张伟,等.谈如何做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J].农民致富之友,2014(22):249-152.
[2]段冉.浅谈如何做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J].农业技术与装备,2014(23):67-68.
[3]刘成柱.做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措施[J].农民致富之友,2015(6):256.
关键词:动物检疫:问题: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1设备设施不全,手段落后
目前基层检疫人员基本上是靠着“一支体温计、一把检疫刀”进行一般性的常规检查,漏检率较高,准确程度相对较差,而且只能检出常见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对潜伏期的疫病则难以发现。消毒设施匮乏,具体工作中往往无法落实消毒措施。监督设备基本是空白,特别在乡镇,取证十分困难,许多案例证据易消失,而现场无法立即进行取证,助长了不法管理相对人的气焰。
1.2群众对检疫工作认识不足,部分检疫员工作不认真
群众对检疫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不够,因此对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禁止销售、食用很不理解,认为祖祖辈辈都吃过来了,也没大问题。这种意识使群众普遍缺乏在购买动物及动物产品时索取有效检疫证明的习惯,缺少了群众的普遍监督,逃避检疫、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就有了广阔的市场。
1.3工作经费不足,检疫目的错位
目前,县乡两级动物检疫机构,财政只拨付工资,办公经费严重缺乏。特别是实施产地检疫的协检员,其报酬主要靠检疫收费来支付,违规检疫、违规收费、,甚至买卖检疫合格证明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检疫工作得不到群众的认可,被认为是专为收钱、可有可无的工作,严重影响了检疫工作应有的社会地位。
1.4环境制约,检疫工作困难重重
我县的畜牧业生产以农村散养为主,由于交通不便、收费少、收费难,而且按要求产地检疫必须到场、到户,检疫执法成本过高,收取的检疫费入不敷出,工作很难开展。
1.5行政法规限制,检疫工作束手束脚
一是《动物防疫法》对私屠滥宰、逃避检疫等违法现象处罚太轻,起不到震慑作用,影响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对同意检疫但拒交或不交检疫费现象缺乏强制手段;三是检疫人员不能上路检查,违法贩运动物及其产品有较大活动空间。
2对策和建议
2.1保障经费,改善装备
各级政府要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纳入各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范畴,拨给必要的执法经费。依法收取的检疫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开展检疫工作。同时,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动物检疫人员的装备,特别是要装备快速检测设备,发展切实可行的快速检疫技术,逐步配备好动物检疫执法中所必须的通讯、交通、取证、办案等设备设施,提高动物检疫队伍装备水平。
2.2加强培训,提升素质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外出轮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检疫人员文化、专业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责任追究、违法处理、证照管理、财务管理、案件办理等规章制度,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不断规范检疫、收费和出证行为,提高检疫标识真假鉴别力,加大内部违法违纪行为整治力度。
2.3完善法规,健全法制、机制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尽快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配套法规,使其更符合新时期的需要,更具操作性,明确各级动物检疫机构的权限,并应明确将冷库、宾馆、饭店和学校、医院集体食堂纳入动物检疫管理范畴,对逃检、拒检以及不交检疫费等行为定性处罚,对“违法所得”、
关键词:农村禽流感防疫;问题;措施
1禽流感概述
禽流感,指的是由A型流感病毒所导致的一种比较常见的禽类传染病。禽流感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同时还带有一定的"毁灭性",一旦爆发将会给养禽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严重阻碍养禽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危及公共卫生安全[1]。所以,针对禽流感建立一个长效机制,重视且做好基础免疫工作,积极防止禽流感的发生和蔓延,已经成为热点研究之一。
2农村禽流感防疫工作中的问题
2.2养殖方式和观念落后农村养禽业存在诸多问题,如养殖规模不大、管理不精细以及防疫条件不理想等。养殖者不重视甚至不支持免疫工作的开展,从而导致免疫密度无法获得显著提升。另外,受经济因素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养殖者未能充分认识到禽流感防疫工作的重要性,随意丢弃甚至食用病死家禽的问题比较突出,给农村禽流感整体防控工作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3解决措施
3.1扩大宣传,强化农民的疫病防控意识在禽流感防疫工作正式开始之前,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重视和做好宣传工作,一方面要责任到人,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以及网络等现代宣传媒介以加深养殖户对禽流感防疫工作的认识。一线防疫工作人员应充分认识宣传的重要性,并积极落实到行动中去,如贴防疫标语,将防疫宣传资料准确发放到每一位养殖户的手中,并予以必要讲解,从而使养殖户充分认识到禽流感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并主动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3]。
3.2推广技术,注重疫情预防知识的普及建议重视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预防知识以及技术的普及工作。各个基层站应设立一个专门的禽业科技知识宣传专栏,结合当地条件和需要推广适宜的养殖技术,实时动态公布当前最新的禽类疫病预防知识,强化养殖户预防为主的养殖理念,使他们懂科技且能够做到合理运用,从根本上推动农村禽流感防疫工作的可持续开展[4]。
3.3强化培训,提高基层防疫队伍专业水平重视并做好基层防疫队伍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班以及讲座等形式深化防疫人员的基础知识以及法律知识,强化其基本操作技能。对业务不精的防疫人员应加强教育,同时严格落实优胜劣汰以及按劳取酬制度,充分激发防疫人员的工作热情。建议适当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薪资及福利待遇,通过奖惩机制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针对年龄偏大的基层防疫员,建立健全退休制度,根据工作年限发放相应数额的退休工资奖励[5]。如此一来,能够显著提升年轻一代基层防疫人员的工作信心,又达成了新老防疫人员自然更替的目的,同时还推动了基层防疫队伍的不断完善,为农村禽流感防疫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3.4加大投入,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动物防疫网络,如设立村级动物防疫室,要求其充分做好如下工作:①每年春秋两次普免以及新补栏禽类的补免工作;②防疫档案建立和完善;③动物标识的佩戴;④圈舍消毒;⑤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⑥疫情观察等[6]。
4总结
在当前形势下,深入研究农村禽流感防疫工作具有相当积极的现实意义,是推动农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途径,将会对农村整体发展产生直接且重要的影响。所以,面对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应明确工作思路,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保障农村禽流感防疫工作的高效开展,推动农村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梁凤桥.农村禽流感防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养殖与饲料,2010,10(12):81-82.
[2]陶雪江.浅谈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技术[J].畜禽业,2010,10(15):4-5.
[3]金云武.农村禽流感免疫效果调查分析及对策[J].福建畜牧兽医,2010,6(17):18-19.
[4]金云武.浅谈农村禽流感免疫效果分析及对策[J].福建农业,2010,11(22):29.
[5]汪炜.流行病应急响应的国际合作--联合国领导下的禽流感防疫机制透析[J].战略决策研究,2014,4(32):87-95.
一、全县畜牧业生产形势
半年来,牲猪饲养量达28.2531万头,其中出栏14.9927万头,比去年增长3.1%,存栏13.2604万头,比去年增长2.8%;山羊饲养量达14.2634万只,其中出栏6.4688万只,比去年增长6.7%,存栏7.7946万只,比去年增长1.9%;家禽饲养量123.48万羽,其中出笼73.27万羽,比去年增长2.2%,存栏50.21万羽,比去年增长0.9%;肉类总产量13362.8吨,比去年增长3.2%。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抓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动物防疫是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我县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省动物防疫条例》提出的“依法防疫”和“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了“预防为主、养防结合、防重于治”方案,并在实际操作中重点推出“养、防、检、治”的综合措施,将强制免疫与常规免疫相结合,防疫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今年春防工作中,组织全县154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和24名乡镇防疫员,深入广大农户,开展免疫接种工作。坚决做到“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猪、牛、羊、家禽的免疫率和免疫密度经市防重办组织的县(区)防疫交叉检查验收全面达标。采集血样进行抗体检测,全面合格,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并接受省里的春防检查。县乡两级的防疫基础设施已完善达标,同时,强化已免疫动物悬挂免疫标识,强调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免疫档案。
(二)大力调整畜牧业产业结构,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
今年上半年,牲猪的市场行情起伏不断,广大养殖户养殖积极性受到挫伤,因此,正确引导农民认真分析形势,并找准突破口,实施品牌战略,其意义尤为重要。今年,我县在巩固常规养殖外,结合草原法,重点推出菜牛,山羊养殖和鹅养殖。目前,菜牛养殖已初具规模。长平、东源、桐木等乡镇的本地黑山羊供不应求,东源的生态养鹅、鸡冠山等地的野鸭养殖,成为我县畜牧业的亮点。同时,重点推出金山普化的山鸡养殖和长平生态养鸽等特色养殖,适时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依法实施检疫,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全县进一步加强了检疫工作力度。一是派驻检疫员到县中心市场和各乡镇集贸市场实施白肉检疫;二是强化产地检疫,严防染疫动物出境和上市流通;三是加强检疫稽查力度,严查未经检疫的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强化疫病监测工作。
今年我局重点抓好牲畜口蹄疫、猪瘟、禽流感以及鸡新城疫等疫病的抗体检测。全县9个乡镇按照市畜牧局年初制定的疫病监测计划采集各种牲畜和家禽的血样共计80余份,开展自检和送检。
(五)认真组织和开展“畜牧项目的自查验收”工作。
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今年,我县在畜牧项目的自查验收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结合各个实施单位的《实施方案》,开展自查,下发整改文件,要求各企业尽快完善不足之处,达标排放,全部开展清洁生产行动。
(六)着力建设“红鲫”繁育示范基地,促进水产业增长方式转变。
“红鲫”是地名命名的一种优质鱼类,它具有生长速度快,抗病力强,肉质鲜嫩,药用价值高,体色纯正通体呈红色,富含多种氨基酸,是食用和观赏两相宜的优质鱼种,是省主要推广的淡水品种之一。自2010年起我们在福田战山、边塘建立了“县福田红鲫繁育示范基地”,到目前为止,繁育基地建设已完成。该基地建设利用红鲫资源,融合现代科学养鱼技术,发展成为县有明显地方特色的水产养殖业,进一步促进我县渔业的发展。另外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抓好水产技术培训。
(七)认真抓好执业兽医考试组织工作
执业兽医考试工作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畜牧业的技术支撑体系,因此,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们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全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兽医人员必须参考,目前,已有10余名兽医人员报名,等待省里的资格复审。
一、关于兽医工作
自今年7月份以来,我区相继发生了三起重大动物疫情。一是7中旬,百里杜鹃管理区发生的家畜O型口蹄疫;二是9月底,黔西县铁石乡(黔西县种羊扩繁场宏宇养殖分场)新引进的种养发生布氏杆菌病;三是自9月下旬以来,市千溪乡、大河乡、放珠镇相继出现生猪大批死亡现象,最终确认发生猪支原体肺炎。同时,也出现了羊的大量死亡的现象,经确诊为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继发呼吸系统感染所致。这三起疫情给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使我区畜牧业生产、地方经济发展,尤其是广大养殖户造成了较大损失,同时,也使政府及农牧部门的形象受损。
认真分析这三起疫情,我认为至少暴露出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重大疫病风险重视不够,存在着麻痹、侥幸心理。有些职能部门、单位或个人,不是时时刻刻紧绷动物防疫工作这根弦,没有充分认识到当前国际国内以及我区周边动物疫病多发的严峻形势,对重大动物疫病的潜在威胁没有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应有的高度警惕性,甚至抱着“赌博”的心态对待防控工作。一些人认为我区地处边远山区,有自然屏障保护,病原不易传播,免不免疫一个样,我们不会出现问题、不会“中招”;有人认为发生疫病没什么大不了,治疗一下就可以;有人认为发生疫情后象征性地杀几头畜就可以解决问题;还有人认为,反正现在检疫、监测到位,即使有疫情,也是神不知、鬼不觉,没人会追究。因而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出现了不重视、思想松懈、组织领导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最近爆发的三起重大动物疫病,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如果我们思想上真正重视,法规、制度以及决策措施真的得到较好落实,很可能就不会发生或者少发生。
二是家畜引进过程中的动物疫病防控存在很大的漏洞。近年来,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步伐,我区从全国各地引进畜禽(有种用、也有商品畜禽)的数量不断增加,这使得动物疫病传入的风险大大增加。对这种风险我们本应有清醒的认识,但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筑好防控动物疫病传入的“防火墙”,使得一些动物疫病乘隙而入。突出的问题是:对畜源地的疫情不详细调查,不认真进行风险评估;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擅自引进;不进行认真检疫或检疫工作流于形式;不进行隔离观察,直接让家畜进入农户或养殖企业;对非种用畜禽这个更易潜伏和传播动物疫病的载体的引进,有的管理部门采取放任的态度,没有予以特别的重视。
五是体系建设仍很落后。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缺设施。全区有233个乡镇兽医站中,相当一部分办公用房简陋,有的甚至没有办公用房。全区建成的村级兽医室仅占村总数的12%。乡镇兽医站的防疫、检疫、诊断等设施简陋,缺乏必要的器械、工作手段普遍落后,制约着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地区及县级必要的兽医监测诊断设施、试剂缺乏。第二,缺人。乡镇站人员配备不足,村级防疫员也没有按要求配齐,且一些基层防疫人员还常常被抽调或安排其他工作。第三,缺技术。不少基层兽医站人员不是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有经验的、能动手的技术人员十分缺乏。由于平时有针对性的应急培训、演练不够,在关键时候难以适应防控工作的需要。第四,工作经费不足,动物防疫的物资储备不足,难以满足应对突发疫情的需要。
二、关于畜牧业项目建设
近年来,国家、省及社会各界大力帮扶试验区,畜牧业投入不断增加,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初步统计,国家及省共支持我区畜牧业项目149个,其中中央项目96个,投入中央资金1.2亿多元;省项目53个,投入省级资金5322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区畜牧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畜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化养殖水平较快提升、畜产品产量大幅增产。但是,也要看到当前项目建设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据统计,目前到达建设期限,但仍未完工的项目有27个,占总项目数的18%。包括:地区牧科所乌蒙鸡原种场扩建项目;市优质肉牛基地项目;大方县优质肉牛基地项目;威宁县岩溶地区退牧还草项目,的草地综合治理项目、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金沙、织金、纳雍、赫章县级动物卫生监督站建设项目;大方、金沙、织金、纳雍和赫章县级动物防疫站(测报站)建设项目;今年的草地生态畜牧业项目,购羊数和购牛数情况完成也不好,离项目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我区动物防疫工作及项目建设
(一)抓好动物防疫工作,坚决遏制重大动物疫病上升的势头。
加快畜牧业发展是地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当前,动物疫病是我区畜牧业发展的最大威胁。畜牧业发展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让家畜少发病、少死亡同样也是发展。当前在疫病防控方面必须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三是打牢基础,认真抓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要认真落实“春秋集中免疫,月月定时补针,定期监测抗体”的防疫制度,不断完善“巡回免疫补针”、“畜禽补栏申报免疫补针”等免疫补针制度,确保我区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禽流感、鸡新城疫、羊痘等重大动物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除此之外,对我区已发生过的羊布病、猪支原体肺炎、羊感冒等疫病也要开展重点地区的免疫。要采取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科技赶集等方式,提高群众动物疫病防控意识,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实行动物防疫工作包保责任制,县、乡、村兽医工作人员包乡、包村和包组,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包规模场(户、小区),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要突出重点,注意抓好公路沿线、老疫区、项目区、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和养殖密集区的动物防疫工作。
五是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要加快硬件设施建设,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对我区基层兽医站建设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同时,各县(市、区)也要不断加大对乡镇兽医站及县级兽医部门的投入,改善工作条件。要将乡镇及村级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正常开展。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加快地区及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要抓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库建设,统筹规划、超前谋划,本着在建一批,申报一批,筹备一批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项目进行申报。要加强兽医专家队伍建设,采取培训提高、人才引进、外地参观学习和邀请兽医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的兽医专家队伍。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请地区畜牧局就培训事宜拿出详尽的方案。要不断提高村级防疫人员的待遇,今年7月国务院已决定将基层防疫人员工作经费补贴标准由每年1000元提高至1200元,我们各级县(市、区)也要相应提高补贴标准。要严禁将防疫人员用于“不务正业”的情况,要让其一心一意务正业、专心致志搞防控。
(二)以高度的责任感大力推进畜牧业项目建设
推进畜牧业发展,项目是核心、是载体,抓住了项目就抓住了畜牧业发展的关键。我们要充分认识抓好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入、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为此,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全面摸清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畜牧项目建设工作的调度和领导,要对近年来实施的各类畜牧业项目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要重点检查项目的进度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所产生的效益情况。要认真分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影响项目进度的主要矛盾,坚持杜绝项目久拖不建、久建不成、建成不用、用而无效的情况。
三是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项目资金,保证农业项目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农民群众能够真正从中受益。各地要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确保配套资金真正落实。要经常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严格要求,从严管理,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纠正、严肃处理、及时整改。要通过敲打、警示,做到警钟常鸣。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户、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五是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示范和带动效应。当前,我区畜牧业处在一个跨越式发展的时期,需要投资建设的地方、领域很多,不可能都通过立项建设来解决。这就需要通过重点项目来发挥“干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的示范作用。这就要求项目首先要做到“能学”,有一定典型性。这就要求项目立项要符合当地的资源、气候、市场、群众基础、投资能力、宏观发展方向等要求;其次,项目要做到“可学”,确实有经验。这就要求项目的运行必须做到“技术先进、管理一流、效益良好”,让群众有收获、有希望、有效仿的动力。此外,要善于打造“亮点”。要求每一个项目都成功,都取得良好的经济好社会效益是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必须抓重点,集中优势资源着着打造一批畜牧项目的“精品”和“亮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有典型性、交通较为便利、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在资金支持上重点倾斜,在技术指导上加大力度。要建立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场(户)联系制度,帮助发展。
(三)扎实做好秋冬畜牧业工作
要全面完成今年畜牧业发展目标,必须认真做好秋冬各项工作,从思想、行动、措施上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要坚持检疫工作“四到位”(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检疫人员、检疫设备),确保产地和屠宰检疫率达到100%。特别要抓好“三素两精”(抗生素、生长素、激素,瘦肉精、蛋白精)和病畜、瘟禽产品生产等违规违禁品的检测力度。要加强对兽药、饲料批发市场管理,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饲料、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兽药、饲料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查漏补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各级畜牧部门要对照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书,认真梳理检查,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要重点查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是否完成;重点查国家、省,尤其是地委行署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是否落实(如: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能繁母猪保险);重点查各项政策、法规、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重点查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是否过硬;重点查我们工作中还有哪些漏洞和不足;重点查在未来的60天内我们还有哪些机遇需要把握(如:由于今年天气干旱,部分县(市、区)人工种草受到影响。要在抓好已种牧草田间管理的同时,抓住当前土壤墒情好的机遇,抓紧补种。尤其要充分利用好我区冬闲田面积大的特点,积极推进冬闲田种植牧草)。要通过查找,拟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再苦干60天、冲刺2个月,力争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关键词:动物检疫活检肉检建议
前言
动物检疫工作是确保农产品尤其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手段。多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制定措施,壮大队伍,开展监督稽查等工作,对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制约着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检疫手段落后、检疫设备差、检疫行为不规范等现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检疫率、疫病检出率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动物疫病没有得到有效净化,动物疫病发生隐患及动物食品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一、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农民饲养的畜禽在出售前不作活检,具原因是《动物防疫法》的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认识不够,加之农民认为法不制众,没有全面推行。
其次,大多数地区定点屠宰工作很难推行,个体屠宰户仍然是屠宰主流,其中的80%以上为收购、屠宰、销售一体化经营,他们夜间到饲养户收购、屠宰,白天到市场零售肉品均采取逃检的办法逃避费用。加上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限,收购环节防不胜防,屠宰环节中只能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同步检疫,却无法到户进行检疫,只能在零售环节对肉品实施补检,忽略了对动物经营环节的重点检疫。
最后,对于山区农村散养的畜禽,由于交通不便、收费少、收费难,而且按要求产地检疫必须到场、到户,工作很难开展。对于平川乡村,交通四通八达,违法贩运户昼伏夜出,绕道前行,千方百计的逃检、逃费。绝大部分群众防疫意识淡薄,对动物疫病的认识不到位,以至于对病死畜禽收购、加工视而不见,有的为图便宜,购买未经检疫的肉品,从而给违法活动创造了很大的经营空间。
二、执法体系逐步完善,但以监促检相对滞后
其次,违法案件办理难。在实际办案中,由于违法者交易的隐蔽性、染疫动物对人危害的潜在性和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往往导致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三、动物检疫的对策
(一)搞好兽医卫生管理,有效减少疾病的暴发
1.要搞好圈舍卫生,改善畜禽的生存环境。要及时清除和处理粪便,更换垫草,清洁圈舍,定期消毒,保持畜体卫生。
2.做好消毒措施。要有适宜的消毒设施,消毒剂的选择应根据消毒目的而定。通常应选高效、低毒、价廉、无残留、使用方便、对人和家禽安全,并且在畜禽体内不产生有害物质的消毒剂。
3.要及时淘汰患病畜禽。一旦畜禽发病,要及早淘汰病畜禽。必要时可添加作用强、代谢快、毒副作用小、残留低的非人用药品和添加剂,或以生物学制剂作为治病的药品,控制畜禽疾病的发生发展。发生传染病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以防疫情扩散。
4.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对畜禽疫病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使用科学的免疫程序、用药程序、消毒程序、病畜禽处理程序,搞好消毒、驱虫等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适时使用疫(菌)苗进行预防,及时搞好疫(菌)苗的免疫注射,搞好疫情监测。防止畜禽发生疫病,避免动物发病用药,确保畜禽及产品健康安全。
(二)搞好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
结语
民以食为天,动物检疫工作是防止患病动物进入流通的关键,是促进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保证动物产品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保障。必须把动物检疫工作真正重视起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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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选民.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畜牧兽医杂志.2011(03)
[3]刘红.辽宁省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的现状及思考[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0(04)
l.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l.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l.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人民政府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农业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全国和地方应急指挥部。
2.1.1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国务院主管领导担任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同志、农业部部长担任副总指挥,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部。负责按照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部署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l.2省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省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省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作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机构
农业部负责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2.3专家委员会
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委员会。
市(地)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委员会。
2.4应急处理机构
2.4.1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现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疫病监测,对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的实施进行指导、落实和监督。
2.4.2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加强对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疫情报告、消毒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和宣传教育等。
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国家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农业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c.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d.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兽医人员;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
3.3.2报告形式
3.3.3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部报告。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农业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立即按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能确诊的,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确诊结果应立即报农业部,并抄送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3.3.4报告内容
4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要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方,当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4.2应急响应
4.2.1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Ⅰ级)的应急响应
确认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后,按程序启动本预案。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a.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
c.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e.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依法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f.按国家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g.组织乡镇、街道、社区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控。
h.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必要时,可请求中央予以支持,保证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2)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a.组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b.组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委员会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级别。
c.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紧急免疫和预防用药。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e.对新发现的动物疫病,及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培训工作。
f.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教,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g.组织专家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a.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b.组织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
c.按规定采集病料,送省级实验室或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d.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c.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重大动物疫情或者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立即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
4.2.2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的应急响应
确认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后,按程序启动省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
(1)省级人民政府
(2)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确认后,向农业部报告疫情。必要时,提出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评估;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开展有关技术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教,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
疫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具体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4)农业部
加强对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督导,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疫情应急处置;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必要时,建议国务院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
4.2.3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的应急响应
(1)市(地)级人民政府
市(地)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综合应急措施。必要时,可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资金、物资和技术援助。
(2)市(地)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对较大突发动物疫情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3)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疫情发生地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及时组织专家对地方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向本省有关地区发出通报,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4.2.4一般突发动物疫情(Ⅳ级)的应急响应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市(地)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4.2.5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区的应急响应
应根据发生疫情地区的疫情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开展对养殖、运输、屠宰和市场环节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传入和扩散。
(4)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护能力和意识。
(5)按规定做好公路、铁路、航空、水运交通的检疫监督工作。
4.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一些重大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4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农业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并向农业部报告。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市(地)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并向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由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并向上一级和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上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措施终止的评估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5.2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参加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灾害补偿
按照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灾害补偿的规定,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
5.5抚恤和补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5.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5.7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国务院民政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救灾救济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6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级以上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讯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6.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6.2.2交通运输保障
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6.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间监测,作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工作。
6.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6.2.5物资保障
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计划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
6.2.6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为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各级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6.4培训和演习
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
在没有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状态下,农业部每年要有计划地选择部分地区举行演练,确保预备队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地方政府可根据资金和实际需要的情况,组织训练。
6.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7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
农业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各种不同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并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及时进行修订。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陆生、水生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动物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可能对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和公共卫生意义。
我国尚未发现的动物疫病:是指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生过的动物疫病。
我国已消灭的动物疫病:是指牛瘟、牛肺疫等在我国曾发生过,但已扑灭净化的动物疫病。
疫点: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划定为疫点,疫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疫区: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疫区,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和交通等因素。
受威胁区:疫区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关键词]动物检疫性质原则特点分类
一、动物检疫的原则
1.依法执行原则
2.尊重事实原则
检疫过程中,不管是检疫前还是检疫后,结果的处理都应该实事求是,根据真实的检验结果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否则就会违反法律,给经营者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尊重科学原则
科学性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本属性,因此,在进行动物检疫工作之时要以科学性为重要原则,依据我国现有的合法的科学技术进行动物防疫工作。如果缺少科学技术的支撑,动物防疫工作很难进行。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制定的政策、法规、检疫标准要符合科学原则的各项要求,在科学的指导下,动物检测工作才具有有效性。
4.预防为主的原则
动物检疫的主要目的就是及早发现病原,控制传染源、防止其快速扩散传播,因此,预防为主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动物检疫的作用
1.监督检查工作
2.及时发现、收集、整理、分析动物疫情
3.消灭某些动物疫病的有效手段
利用动物检疫的各种技术和手段,及时发现疫情,并通过及时的消杀和处理感染病毒的动物,从而使消灭动物疫情与提升动物养殖与营销水平的目的实现。
4.保证流通领域动物制品的质量
实行动物检疫能够保证进入市场的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疫情突然爆发。
三、动物检疫的种类
1.产地检疫
1.1产地检疫在动物检疫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1.2产地检疫的主要方法
2.运输检疫
3.屠宰检疫
关键词动物疫病;监督检查;公路;六个到位;探讨
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的问世,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动物防疫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旨在切断动物疫病的传播途径,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作用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要真正搞好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工作却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笔者根据多年在一线工作的经验,提出“六个到位”,与业内同仁商榷。
1领导到位
1.1指导到位
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是动物防疫工作的前沿阵地,各级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应居安思危,多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多和同志们谈心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
1.2科学管理理念到位
2执法人员到位
2.1执法人员的数量到位
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的工作正常开展不能少于6人。实际工作时,1人负责警示、拦截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1人负责查证验物;1人负责检疫;1人负责办理票证;1人负责消毒;1人负责准予放行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要24h上班,工作人员更应该增加,但是因缺少编制、经费紧张,工作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开展监督检疫工作成了一句空话。
2.2执法人员的质量到位
2.2.1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到位。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的执法行为是国家行为,树立执法队伍形象是树立国家形象,所以一定要选派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举止文明、责任心强的人员上岗。
2.2.2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到位。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只有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执法行为才能有效,才能合法。在实际的工作中常有持证者不上岗、上岗者未持证、执法者没有执法资格的现象普遍存在。
2.2.3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到位。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的工作职责,就是对流通环节的动物及其产品是否安全做出鉴定。没有精湛的专业技术水平,难以胜任,所以必须选派职业道德良好、专业技术水平过硬的人员。
3装备到位
3.1防疫监督车辆到位
近几年,根据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各省、市、自治区的动物防疫行政管理部门加大投入,给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配置了监督专用车辆,以便流动检查,并对逃避检疫的不法分子进行追查,但因燃料、保养等费用落实困难,使监督车辆使用不能真正到位。
3.2仪器设备到位
开展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工作的检疫、取证、记录等必要的仪器设备都得到上级业务部门配置,但未能真正发放到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用于第一线的工作中。要检疫到位,首先要仪器设备到位,用一把刀、一支体温计检疫的手段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需要高效、快捷、方便、准确的检疫仪器设备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3.3信息通讯设备到位
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的选址在省际交汇处,远离工厂、学校、闹市区。应在站内建立互联网,让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外界的疫情动态,尤其相邻县市的疫情动态,因此信息、通讯设备到位显得特别重要。
3.4警示设备到位
设卡堵疫,必须有警示牌、警示线、减速带等警示标志,提醒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停车检查,并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设施,方便夜间检疫工作。
3.5着装到位
公路动物检疫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者应统一着装,佩戴行业标志。让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从业人员清楚所检查的内容,才能够自觉配合,主动报检。
4上岗人员的待遇到位
4.1工资、补助待遇到位
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的工作要求24h值班,免享受周末、节假日,但执法人员的工资待遇、补助很低,难免挫伤工作积极性。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提高执法人员的工资及补助待遇。
4.2安全保险到位
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工作在高危险环境内,工作人员极有可能感染人畜共患病,车辆也有可能对执法人员造成伤害。因此,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对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执法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给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安全保险,以解除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5配合到位
5.1执法人员之间配合到位
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的执法人员之间要配合到位,只有执法人员之间配合默契,各执其事、各负其责,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2领导与职工之间配合到位
领导与职工多谈心,多听取他们好的意见或建议,多关心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在职工中树立威信,职工乐意支持领导的工作,上下合力,开创出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工作环境。
防疫工作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业务部门技术人员的努力已经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外,还需要财政、工商、公检法、交通、农机监理等部门单位的全力支持配合,同时,应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群防群治,建立一道强大的社会防线。
6票证管理到位
目前票证的管理,使用较混乱的是牲畜口蹄疫的“非疫区证明”,各省(市、区)都是自制的,没有统一的制式标准,从业人员从甲地签证到丙地,途中经乙地查证验物,有可能被否认“非疫区证明”的合法性、有效性,给广大的从业人员造成很多不便和经济损失。公路动物疫病监督检查站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需要尽快对牲畜的“非疫区证明”统一印制、统一使用,健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