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南平建阳瑞派诺维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阳瑞派诺维宠物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南平建阳瑞派(略):
一、南平建阳瑞派(略)建阳瑞派(略)迁建项(略)(略)人民西496号阳光里14幢1号、2号、3号、23号、25号店面,总建筑面积为200m2,项目主要从事宠物诊疗服务和宠物用品销售,门诊宠物接待量为5只/天。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4.(略)元,占总投资的9%。
根据(略)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诊疗废水经一体(略)理设备(略)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略)(略)(略),纳入塔(略)理(略)理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控措施,通过定期对过滤系统进行清理、喷洒空气净化剂除臭、加强通风换气等措施,确(略)域范围内废气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略),(略)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略)重新审核。
五、项目投入使用前(略)建阳(略)(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略)建阳(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