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宠颐生动物医院(江西中心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西湖区云天路566号文化环保大楼
项目名称:宠颐生动物医院(江西中心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205恒茂国际华城B区商业B3-101室
建设单位:江西宠颐生陆合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恒茂国际华城分公司
环评机构: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205号恒茂国际华城B区商业B3-101室,所在地中心地理位置为北纬28°40′21.68180″,东经115°54′17.81333″。江西宠颐生陆合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恒茂国际华城分公司东、西面为其他商铺,南面为空地,北面为小马路。
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
(二)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经医院内部污水消毒池处理,与生活污水、美容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16)中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至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近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远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赣江南支。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异味,难以定量分析。加强室内通风,采用除臭剂进行空气净化,降低异味浓度,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及宠物叫声,宠物叫声源强约为60~75dB(A);设备噪声源强约为50~60dB(A),通过宠物叫声通过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合理喂食进行降噪;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不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宠物毛发、宠物粪便、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废药物、药品、药品外包装及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宠物毛发产生量约为0.01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应按要求设置相应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主办:中共南昌市西湖区委、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南昌市西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制作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