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2.07.16江苏
本文仅为个人学习思考,供大家讨论或参考。
1.“除虱拍喷雾”是农药还是兽药?
2.办理假农药案件要注意什么问题?
3.经营假农药,并且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的,怎么定性处罚?
4.对驱鸟剂怎么定性?
5.农药案件中的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如何认定?
6.肥料产品中检测出农药成分,怎么处理?
7.对“使用禁用农药”之“使用”行为,如何理解?
8.跨区域销售农药的,是否属于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9.合作社经营农药,是否需要领取农药经营许可证?
笔者认为,笔者认为,合作社经营农药,当然需要领取农药经营许可。更为关键的问题在,如何区分合作社的经营农药与使用农药的行为。实践中,合作社也可能强调自己不是在经营农药,只是提供给社员使用,或者说提供统一购买服务。合作社购买、使用农药,均为正常的业务活动。这里的使用,包括合作社自己用,也包括提供给合作社成员使用。在提供给合作社成员使用时,容易出现是否属于“经营”行为的争议。如果是,则合作社构成无证经营农药,而且,存在质量问题时,还构成经营假或劣质农药等。如果不是,则仅仅存在民事纠纷,不需要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