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茂名市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级市农业农村局,滨海新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
为加强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茂名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实施方案》(茂农〔2021〕12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顺利完成了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7个区(县级市)监督抽查共155批次(其中兽药产品80批次,饲料产品65批次,饲料添加剂产品10个),合格154批次(其中兽药产品79批次,饲料产品65批次,饲料添加剂产品10个),不合格1批次(兽药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99.4%(其中兽药产品合格率为98.8%,饲料产品合格率为100%,饲料添加剂产品合格率为100%)。
(一)按抽样区域统计:2023年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了数量统计,共抽查了6个区域,47个门店共155批农产品,兽药产品数量为80个,占检测总数的51.6%;饲料产品数量为65个,占检测总数的41.9%;饲料添加剂为10个占检测总数的6.5%。其中质量合格样品为154个,合格率为99.4%;不合格样品1个,不合格率为0.65%。
(二)按兽药种类统计:2023年155批农资产品中共有80个兽药,粉剂30个,占兽药总数的37.5%,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30个,不合格产品0个,质量合格率为100%;可溶性粉9个,占兽药总数的11.2%,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9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液剂20个,占兽药总数的25.0%,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20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95.0%;预混剂6个,占兽药总数的7.5%,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6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注射液15个,占兽药总数的18.8%,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14个,不合格产品1个,合格率为93.3%;兽药质量合格产品占总批次的51.0%,不合格产品占总批次的0.6%。
(三)按兽药区域统计:2023年155批农资产品中共有80个兽药,电白区10个,占兽药总数的12.5%,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10个,不合格产品0个,质量合格率为100%;高州市20个,占兽药总数的25.0%,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20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化州市24个,占兽药总数的30.0%,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24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茂南区12个,占兽药总数的15.0%,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12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信宜市12个,占兽药总数的15.0%,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11个,不合格产品1个,合格率为91.7%;高新区2个,占兽药总数的2.5%,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2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
(四)按饲料种类统计:2023年155批农资产品中共有65个饲料,配合饲料46个,占饲料总数的70.8%,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46个,不合格产品0个,质量合格率为100%;预混合饲料19个,占饲料总数的29.2%,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19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饲料质量合格产品占总批次的41.9%。
(五)按饲料区域统计:2023年155批农资产品中共有65个饲料,电白区10个,占饲料总数的15.4%,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10个,不合格产品0个,质量合格率为100%;高州市20个,占饲料总数的30.8%,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20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化州市10个,占饲料总数的15.4%,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10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茂南区25个,占饲料总数的38.5%,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25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
(六)按饲料添加剂种类统计:2023年155批农资产品中共有10个饲料添加剂,其中质量合格产品有10个,质量合格率为100%。(七)按饲料添加剂区域统计:2023年155批农资产品中共有10个饲料添加剂。其中:电白区4个,占饲料添加剂总数的40%;质量合格产品有4个,不合格产品0个,质量合格率为100%;化州市1个,占饲料添加剂总数的10%;质量合格产品有1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茂南区5个,占饲料添加剂总数的50%;质量合格产品有5个,不合格产品0个,合格率为100%。
二、2023年不合格样品汇总
2023年全年抽样检测了155批农资产品,涉及48个省(区、市)的农资产品。其中,质量合格样品154个,合格率为99.4%;不合格样品1个,不合格率为0.6%。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本次监督抽查结果,以不合格兽药饲料产品为重点,对农资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销售去向,追查源头,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大兽药饲料产品抽样检验力度和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行为。加大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假劣兽药饲料生产源头监管,及时查处涉嫌违法生产经营企业,确保兽药饲料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