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第四区国民抗敌自卫团区司令部关于严防汉奸散布毒菌的代电》(1939年5月18日)
出处:金华市档案馆,档号:L002-001-5282。
2、《东阳县政府关于六二都乡第十六保发现霍乱疫情,派员救济施救给县卫生院的训令》(1940年10月6日)
出处:东阳市档案馆,档号:0-5-18。
3、《国民党东阳县执行委员会关于派员至六十二都乡贾宅施救瘟疫给县卫生院的函》(1940年10月11日)
4、《宣平县政府关于召开预防鼠疫紧急会议的通知(附:防制鼠疫之二三意见)》(1940年10月25日)
出处:武义县档案馆,档号:17-003-0193。
5、《义乌县卫生院呈送法定传染病防治工作五日报告表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3月16日)
出处:义乌市档案馆,档号:M334-001-353。
《浙江省第四区国民抗敌自卫团区司令部关于严防汉奸散布毒菌的代电》
6、《汤溪县政府关于拟报<严防衢县鼠疫蔓延办法>給卫生处的呈文》(1941年5月9日)
出处:金华市档案馆,档号:L002-001-4394。
7、《义乌县防疫会议记录》(1941年10月9日)
出处:义乌市档案馆,档号:M334-001-364。
8、《义乌县卫生院关于本县城区发现类似鼠疫病症希严密注意防范给义乌县中学的函(附:注意事项)》(1941年10月9日)
出处:义乌市档案馆,档号:M334-001-400。
9、《义乌县卫生院工作旬报表》(1941年10月)
10、《义乌县卫生院关于迅予令饬各保甲长转饬住民对于死鼠应绝对依照注意事项办理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10月11日)
11、《义乌县防疫委员会紧急会议记录》(1941年10月11日)
《义乌县防疫委员会紧急会议记录》
12、《义乌县防疫委员会各组工作第一次会报》(1941年10月12日)
13、《义乌县防疫委员会各组工作第二次会报》(1941年10月13日)
14、《义乌县防疫委员会各组工作第三次会报》(1941年10月14日)
15、《义乌县防疫委员会各组工作第四次会报》(1941年10月15日)
16、《义乌县防疫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记录》(1941年10月16日)
17、《东阳县防范鼠疫第二次紧急会议记录》(1941年10月16日)
出处:东阳市档案馆,档号:441-1-181。
《义乌县卫生院关于寺前乡疫病经检验确系鼠疫给县政府的报告》
18、《义乌县防疫委员会各组工作第五次会报》(1941年10月17日)
19、《义乌县防疫委员会各组工作第六次会报》(1941年10月18日)
20、《义乌县防疫委员会各组工作第七次会报》(1941年10月19日)
21、《东阳县政府关于召开防疫委员会成立会给县党部的函》(1941年10月21日)
22、《义乌县防疫委员会第四次委员会议记录》(1941年10月22日)
《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奉令查验六十五都乡疫情给县政府的呈文》
23、《东阳县防制鼠疫委员会成立会记录(附:东阳县防制鼠疫委员会组织纲要》(1941年10月23日)
24、《义乌县防疫委员会关于将天花板地板尅日拆除以减少鼠害给县立中学的函》(1941年10月)
25、《义乌县防疫委员会第五次委员会议记录》(1941年11月1日)
26、《浙江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保安司令部关于制发<鼠疫疫情报告表>给义乌县政府的训令》(1941年11月6日)
《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八旦头发现肺鼠疫给县政府的呈文》
27、《义乌县防疫委员会第六次委员会议记录》(1941年11月8日)
出处:义乌市档案馆,档号:M334-001-401。
28、《义乌县防疫委员会第七次委员会议记录》(1941年11月17日)
29、《东阳县卫生院关于义乌隔离病院脱逃鼠疫患者处理经过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11月21日)
30、《义乌县卫生院关于寺前乡疫病经检验确系鼠疫给县政府的报告》(1941年11月22日)
《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八旦头村发现鼠疫给县政府的呈文》
31、《义乌县防疫委员会第八次委员会议记录》(1941年11月24日)
32、《东阳县政府关于派员驰行歌山检验鼠疫给县卫生院的训令》(1941年11月27日)
33、《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奉令查验歌山疫情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11月27日)
34、《东阳县政府关于六十五都乡第九保发生状似鼠疫病症,派员检验给县卫生院的训令》(1941年11月28日)
35、《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奉令查验六十五都乡疫情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11月28日)
《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巍山区发现类似鼠疫病人给县政府、省卫生处的呈文》
36、《义乌县防疫委员会关于为预防鼠疫蔓延及便于检查,病死者家属及左右邻居应及时向卫生院报告给县政府的函》(1941年11月)
37、《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八旦头发现肺鼠疫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12月8日)
38、《东阳县政府关于设置隔离病舍给县卫生院的指令》(1941年12月8日)
39、《东阳县政府关于派员驰往八旦头、畲店实行封锁消毒隔离给县卫生院的指令》(1941年12月9日)
《东阳县巍山区前后死亡名单》
40、《义乌县卫生院关于友联乡石塔鱼头发现疫死其家应如何处理给县防疫委员会的呈文》(1941年12月9日)
41、《李耀光关于赴八旦头村防疫过程给县卫生院的呈文》(1941年12月10日)
42、《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八旦头村发现鼠疫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12月10日)
43、《义乌县卫生院关于本城北门发生鼠疫,转请本战区长官部发给火油长年采办证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12月11日)
44、《义乌县佛堂镇公所关于呈送防疫会议记录并祈代领疫苗暨派员来佛主持检验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12月13日)
《义乌县佛堂区署关于崇山江湾一带发生鼠疫,请派员莅区治疗并予拨款救济给县政府的呈文》
45、《东阳县第二次召开防制鼠疫委员会会议记录》(1941年12月14日)
出处:东阳市档案馆,档号:441-1-215。
46、《义乌县卫生院关于恢复门诊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12月15日)
出处:义乌市档案馆,档号:M334-001-392。
47、《东阳县政府关于卫生院职员迁至八旦头、畲店办理防疫工作的训令》(1941年12月18日)
48、《东阳县政府关于在本县城区、东南、西北二镇举办清洁运动给县党部的函》(1941年12月19日)
49、《东阳县巍山区署关于呈送<鼠疫普通疗法>给县卫生院的函》(1941年12月23日)
《东阳县防制鼠疫委员会成立会记录》
50、《东阳县政府关于迅派医师携带药品前往疫区防治给县卫生院的训令》(1941年12月24日)
51、《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巍山区发现类似鼠疫病人给县政府、省卫生处的呈文》(1941年12月26日)
52、《东阳县卫生院关于义乌所发鼠疫已蔓延至东阳给军政部第二防疫大队的呈文》(1941年12月28日)
53、《东阳县党部第六区分部关于呈献防治鼠疫列方给县防疫委员会的呈文》(1941年12月28日)
54、《东阳县卫生院关于蒋村桥发现鼠疫给县政府、省卫生处的报告书》(1941年12月30日)
《东阳县卫生院关于蒋村桥发现鼠疫给县政府、省卫生处的报告书》
55、《东阳县政府关于饬查茶场永泰祠设置隔离病舍是否合宜给县卫生院的训令》(1941年12月31日)
56、《义乌县防疫处关于对检有鼠疫嫌疑旅客协助处理给浙赣铁路苏溪站检疫处的函》(1941年12月)
57、《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十八都乡所患疫病经检验确系鼠疫给县政府的呈文》(1941年12月)
58、《东阳县巍山区前后死亡名单》(1941年)
59、《东阳县政府关于开放八旦头、畲店等疫区给县卫生院的训令》(1942年1月7日)
《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十八都乡所患疫病经检验确系鼠疫给县政府的呈文》
60、《东阳县政府关于巍山应宅等处续有死亡,严加防治具报给县卫生院的指令》(1942年1月10日)
61、《东阳县政府关于防治鼠疫药方可采试用给县党部执行委员会的函》(1942年1月14日)
62、《义乌县防疫处关于请予公布<义乌县城厢拆除天花板地板重壁实施办法>给县政府的函》(1942年1月15日)
63、《东阳县卫生院关于巍山区疫情给县政府、省卫生处的呈文》(1942年1月16日)
64、《东阳县巍山区鼠疫工作二次报告》(1942年1月20日)
65、《东阳县政府关于巍山区蒋村桥疫势甚剧,切实防治以免蔓延给县卫生院的指令》(1942年1月22日)
《1942年1月东阳县巍山区疫病流行死亡名单》
66、《浙江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关于呈报本区义乌、东阳二县防治鼠疫及邻近各县防范鼠疫情形给省卫生处的呈文》(1942年1月23日)
出处:浙江省档案馆,档号:L036-000-058。
67、《东阳县政府关于十一都乡七保发生急性疫病甚剧,饬卫生院前往查验防治具报的训令》(1942年1月28日)
68、《东阳县卫生院关于歌山林头近五日来疫情给县政府的呈文(附:东阳县巍山区疫病死亡名单》(1942年1月31日)
69、《义乌县政府关于呈送<义乌县防疫处防治鼠疫各项工作统计>给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的呈文》(1942年2月6日)
70、《东阳县卫生院关于郭宅疫情给县政府、省卫生处的呈文(附:东阳县郭宅村流行疫病死亡名单)》(1942年2月11日)
《1942年2月东阳县郭宅村染病死亡名单》
71、《东阳县郭宅疫情报告》(1942年2月18日)
72、《东阳县防制鼠疫委员会第三次委员会议记录》(1942年3月17日)
73、《义乌县临时防疫处关于东江桥发生鼠疫,舟车禁止停靠,改在西江桥上下给县政府的函》(1942年3月25日)
74、《东阳防疫处第一分队关于歌山疫情的报告》(1942年4月20日)
75、《义乌县佛堂区署关于崇山江湾一带发生鼠疫,请派员莅区治疗并予拨款救济给县政府的呈文》(1942年11月15日)
出处:义乌市档案馆,档号:M334-001-349。
76、《义乌县崇山乡长、江湾镇长关于疫病蔓延甚剧,请派员治疗并拨款救济给县政府的呈文》(1942年11月16日)
77、《义乌县崇山乡长、江湾镇长关于崇山村发生鼠疫,日军包围焚屋,请迅予拨款赈济给县政府的呈文》(1942年11月19日)
78、《义乌县崇山乡长、江湾镇长关于报送日军接种预防液一瓶以资检验给县政府的呈文》(1942年11月24日)
《义乌县卫生院关于崇山鼠疫复发及调查经过给县政府的呈文》
79、《义乌县卫生院关于崇山鼠疫复发及调查经过给县政府的呈文》(1942年11月29日)
80、《兰溪县警察第二中队、诸葛乡公所关于邻境时疫流行甚厉,祈迅派医师与防疫人员来乡严密检查及医治给县政府的呈文》(1942年12月29日)
出处:兰溪市档案馆,档号:01-4-361。
81、《兰溪县医疗救护队关于长乐桥头防疫情形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1月8日)
82、《浙江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关于义乌鼠疫复发,严密防范的训令》(1943年1月11日)
83、《浙江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关于崇山乡发生鼠疫严密防范给义乌县政府的指令》(1943年1月11日)
84、《义乌县卫生院关于呈请拨款加埋鼠疫尸体以免传染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3月6日)
85、《义乌县佛堂区署关于崇山疫死坟墓业已加厚坟土以遏病原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4月7日)
86、《武义县政府关于岭上乡第十保第一甲塘头村地方陈良元家发生疫病,传染甚剧,请速设法救治给县卫生院的训令》(1943年5月18日)
出处:武义县档案馆,档号:105-003-0032。
《兰溪县水亭区马达乡乡公所关于疫势蔓延死亡枕席,请求迅赐派员莅乡注射以拯万民给县政府的呈文》
87、《兰溪县莲花乡乡公所关于本乡时疫流行请求派员救治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8月2日)
88、《兰溪县水亭区马达乡乡公所关于疫势蔓延死亡枕席,请求迅赐派员莅乡注射以拯万民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8月11日)
89、《兰溪县永昌乡公所关于本乡疟疾蔓延,霍乱等症猖獗,请转饬卫生院莅乡注射以资防范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8月30日)
90、《兰溪县卫生院关于奉令派员赴南乡调查疫情并防治疾病办理经过情形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9月1日)
91、《义乌县卫生院关于拟请在应变经费下拨资配购防治鼠疫疫苗及药材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10月29日)
出处:义乌市档案馆,档号:M334-001-354。
92、《兰溪县莲花乡疫病死亡人数调查表》(1943年10月)
93、《义乌县上溪区署关于香山乡东河一带死鼠甚多,似有发生鼠疫征象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11月27日)
出处:义乌市档案馆,档号:M334-001-377。
94、《汤溪县卫生院关于防治恶性疟疾流行经过情形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11月)
出处:金华市档案馆,档号:L002-001-3700。
95、《义乌县卫生院关于防治江湾镇第十保官塘下鼠疫经过情形给县政府的呈文》(1943年12月14日)
《汤溪县卫生院1943年各乡疾病死亡统计》
96、《浙江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关于为防止霍乱,将河流道路各乡镇管区人口数与邻县接壤通道要点绘其图说并全境卫生人员分别列表具报给汤溪县政府的代电》(1944年5月10日)
出处:金华市档案馆,档号:L002-001-3699。
97、《兰溪县游埠、金湖两乡三十三年六至十一月份被疫死亡调查表》(1944年)
出处:兰溪市档案馆,档号:384-2-23。
98、《汤溪县卫生院关于城厢一带发现恶性疟疾重新流行倾向,迅予征收防疫经费以资防治给县政府的代电》(1944年7月8日)
99、《兰溪县政府关于迅速扑灭疫势免滋蔓延,特规定有效办法三项给县警察局的代电》(1944年10月17日)
《兰溪县游埠、金湖两乡三十三年六至十一月份被疫死亡调查表》
100、《浙江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关于据报丽水鼠疫流行剧烈,饬宣平县会同医防一队协防鼠疫给宣平县政府的代电》(1944年10月30日)
出处:武义县档案馆,档号:17-003-0401。
101、《宣平县卫生院关于拟举行灭鼠运动请拨款一万元作为奖励金给县政府的呈文(附:预防鼠疫简明常识、灭蚤须知)》(1944年10月30日)
102、《浙江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关于加紧东南部各乡防疫措施给宣平县政府的代电》(1944年11月23日)
《浙江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关于加紧东南部各乡防疫措施给宣平县政府的代电》
103、《汤溪县三十三年度疟痢防治工作报告》(1944年)
出处:金华市档案馆,档号:L002-001-4378。
104、《浙江省第二医疗防疫队关于奉令协防鼠疫会同县府切实施行给省卫生处的函》(1945年2月10日)
105、《兰溪县政府关于龙游发生鼠疫,自即日起龙游来县旅客应实行检查给县警察局的代电》(1948年11月6日)
106、《兰溪县政府关于为防治鼠疫于交通要口施行检查给龙游县政府的函》(1948年11月6日)
出处:龙游县档案馆,档号:9-1-7。
107、《兰溪县防疫委员会防治鼠疫工作报告书》(194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