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新修订的《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跟以往不同之处,新条例在重点管理区内放宽饲养犬只,即一户家庭符合条件可饲养两只犬;中华田园犬、阿富汗猎犬、纽芬兰犬三个犬种,不再列入危险犬种……
雷先生是明秀东路一小区业主。据其介绍,小区晚上9时以后,经常有业主放狗出门“散步”,也不知道狗狗是否打过预防针。“有时狗狗突然从电梯里窜出来,把在门口等候乘坐电梯的业主给吓坏了。”雷先生说,一旦业主心慌躲藏,狗狗就会追上前去。
“如果有孕妇或手脚不麻利的老人被这样乱窜的狗狗惊吓,后果很严重。”雷先生说,出来散步就是为了放松自己,如今,狗狗在小区里乱跑,却不见主人,大家散步总要怕这怕那的,“真希望有人管一管。”
记者随后在新阳路和葛村路等路段的小区,也看到狗狗四处乱跑。市民卜女士说,有一次她跟小孩逛街回来在路边休息,一只小狗不知从哪里冲出来,直接往小孩身上扑,小孩吓得放声直哭。后来路边有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叫了狗狗一声,狗狗才跟着跑了。
据南宁市犬只留检所所长曾国平介绍,9月1日起实施新的《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携犬出户,小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犬绳、犬链牵引;大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绳、犬链牵引,并为犬只戴嘴套。违反条例者,将由公安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另外,重点管理区内的小区物业或养犬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向属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提供本区域内犬只登记情况,并在辖区内显要位置公示辖区犬只登记情况。
曾国平说,《条例》还规定,重点管理区内的小区物业或养犬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本区域内没有依法办理登记的犬只信息,对未依法办理登记和免疫的犬只,可以拒绝其进入本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