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丁南村为加强秸秆禁烧巡逻力度,提高秸秆禁烧巡逻效率,村理事会研究决定购置固定资产无人机协助人工巡逻,有了无人机的协助,巡逻范围大大扩宽,巡逻速度相较人工巡逻要快上几倍,经过理事会参会人员的讨论和建议,村理事长决定购买大江无人机,所需资金有村自筹的,在1万七千左右。现委托江都区丁伙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无人机的各个部件型号及金额:
1、大疆DJIMavic3Pro(DJIRC),金额14273元/套;
2、Care随心换2年版(Mavic3Pro),金额2488元/个;
3、Cellular模块1个(TD-LTE无线数据终端),金额699元/个;
4、Cellular模块安装套件,金额69元/个;
5、金士顿高速SD卡128GB,金额159元/个;
6、以上各部件合计金额:17688元;
7、中标方必须保证至少5个工作日至少1-2人在丁南村指导飞行。
4、付款方式:
(1)无人机收到货后试用成功无质量问题即可付款;(2)购买方享有无人机售出方的售后服务;(3)出售方须提供正式税票。
5、中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
6、评标办法:招标方设货款上限价为17688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报价不得低于15688。如有多人出价15688元,系统自动抽签确定成交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4、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4、投标保证金:
四、交易方式
五、标的咨询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七、注意事项
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3、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4、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丁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因产权交易平台特殊原因竞价系统紊乱未能正常开标,产权交易中心视情况可作出终止或中止该项目交易决定,重新组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