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房时,首先要确认开发商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还需要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是开发商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文件,你可以拒绝收房。
在检查房屋质量时,要仔细查看房屋的各个部位,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等,注意观察是否存在裂缝、渗水、空鼓等问题,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并要求其进行修复,还要检查门窗的开合是否顺畅,门锁是否灵活,密封性能是否良好等。
在收房时,要对房屋的面积进行测量,以确保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相符,如果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要及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如果没有发现问题,你可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交接书》,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交接书》的签订日期非常重要,如果你在没有验房的情况下签署了《商品房交接书》,那么此后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在签署《商品房交接书》之前,务必确保房屋质量没有问题。
在收房后,你需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确保自己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1、在收房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不要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催促,以免匆忙签署文件;
2、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沟通,并要求其进行修复;
3、在签署《商品房交接书》之前,务必仔细检查房屋的各个部位,确保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