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在通常情况下不可以直接注册在两个大类上。
1.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2.一个商标申请必须针对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类别进行,即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只能针对一个类别下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注册。
因此,如果企业希望在多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同一商标,需要分别针对每个类别提交注册申请。
商标分类共有45个类别,这是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而设定的。
1.这45个类别中,包括了34类商品和11类服务项目,涵盖了广泛的商品和服务范围。
2.每个类别都有一个类别号和标题,用于概括本类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范围,并详细列出了本类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便于申请人进行选择和查询。
商品和服务的分类是按照国际通用的尼斯分类表进行的。
1.尼斯分类表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类别,并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
2.按照类别排列的分类表将商品和服务按照1-45类的顺序排列,每类有一个类别号和标题,以及详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列表。
法律快车提醒,在分类时,需要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用途、功能等因素进行判断,将其归入最符合其特征的类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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