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用户应确保所推广商品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取得的所有资质文件。如您推广所涉及的推广商品属于下述商品类目,您需按下表要求提交资质文件。如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变化或出现其他情形的,不在下表范围内但阿里妈妈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质文件,您亦应予提交。
用户类型
淘宝网卖家
天猫卖家和飞猪商家
推广位管理
五、站内展位(阿里妈妈平台上超级推荐的所有推广位)不支持非淘宝网、天猫卖家或飞猪商家的用户投放。
六、站外展位(合作媒体上超级推荐的所有推广位)符合资质管理要求的用户均可投放。
七、不同合作媒体对于超级推荐推广的类目要求有差异性,用户应根据投放的对象遵守各媒体相对应的投放标准;
推广商品及推广信息管理
八、A类违规行为
用户推广信息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为A类违规行为:
1、不得推广含有色情淫秽内容商品或信息;
2、不得推广对人体造成重大伤害的或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等商品或信息;
3、不得推广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毒品、制毒原料及毒品吸食工具等商品或信息;
4、不得推广窃取隐私软件和设备、身份证明等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的商品或信息;
6、不得推广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或不适宜交易的商品或信息;
12、不得进行任何危害阿里妈妈以及关联公司利益、名誉或者商誉的行为;
13、其他阿里妈妈认为应当纳入A类违规的不适合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九、B类违规行为
用户推广信息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为B类违规行为:
10、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推广代言人;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推广不得利用推广代言人做推荐、证明;
17、不得推广未提交行业资质和信息资质的商品或信息,不得发布非主营类目下其他需要提交行业资质的商品或信息;(详见本规范第十二条,十三条)
23、不得推广错放类目属性的商品;
29、不得提供虚假资质文件;
30、不得推广全球购商家使用“商品轻发布”工具发布的商品;
31、其他阿里妈妈认为应当纳入B类违规的不适合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十、C类违规行为
用户推广信息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为C类违规行为:
6、特殊推广位素材需符合:
a)淘宝首页焦点图规范
7、其他阿里妈妈认为应当纳入C类违规的不适合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推广行为管理
十一、用户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核的推广信息、推广信息链接指向页面及(或)该页面上链接所指向页面内容中的任意内容,用户须保证实际推广时的推广信息、推广信息链接指向页面及(或)该页面上链接所指向页面与提交阿里妈妈审核时的信息完全一致。
违规处理措施
十二、用户违反本规范的,阿里妈妈可对违规性质、严重程度等进行独立判定,并按本规范规定给予相应处罚,阿里妈妈对处理结果免责。阿里妈妈在发现及查处用户违规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如有)以阿里妈妈统计的为准。
十三、用户违反本规范的,阿里妈妈有权单独或合并采取下述措施:
1、删除相应的推广内容;
2、暂停提供超级推荐推广服务;
3、终止提供超级推荐推广服务;
十四、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阿里妈妈同时有权屏蔽相应推广信息:
1、违规推广有虚假交易、换宝贝行为或错放类目属性的商品。
违规类型
扣分累计分值区间
出售假冒商品
6分及以上
满365天
严重违规行为(出售假冒商品除外)
大于等于6分,小于12分
满30天
12分
满90天
大于12分,小于48分
大于等于48分
永久清退
违反《淘宝平台规则总则》虚假交易(严重违规虚假交易除外)
365天
90天
十六、用户如发生下述情形,阿里妈妈除有权采取本规范第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同时有权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暂停或终止用户的超级推荐服务如下:
一般违规
较重违规
严重违规
情节恶劣
A类违规
2分-6分
6分-12分
12分-24分
24分-48分
B类违规
1分-3分
C类违规
0分-3分
2、违规累计分数及对应处罚类型:
累计扣分值
A类违规行为
B类违规行为
C类违规行为
淘宝网卖家\天猫卖家和飞猪商家\外部推广主\淘宝达人
14天
7天
24分
36分
清退
30天
48分
清退不退款
十七、本规范中所涉及的A类、B类、C类违规行为的扣分分别累计;B类、C类违规若累积扣分达到48分,在扣分清零前,每增加12分,暂停服务天数皆为90天。违规行为累计积分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但正在执行的违规处理不会随着累计积分清零而撤销。
十八、用户如发生下述违规情形,阿里妈妈除有权删除相应的推广内容并暂停提供超级推荐推广服务:
2、用户超级推荐消费账户连续12个月无任何消耗记录,暂停超级推荐服务7天后用户方可申请开通。
4、在使用阿里妈妈或其关联公司其他营销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天猫/淘宝直通车、淘宝客等)服务时因严重违规被暂停的,阿里妈妈或其关联公司其他营销产品服务恢复后用户可申请开通。
十九、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阿里妈妈同时有权终止向用户提供超级推荐服务,且有权不退还其账户中剩余的费用(包括赠款):
1、A类违规行为累计达48分及以上的;
4、在使用阿里妈妈或其关联公司其他营销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直通车、淘宝客等)服务时因严重违规被终止服务的;
5、《淘宝服务协议》、《天猫服务协议》、《飞猪服务协议》、《飞猪国际商户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暂停或终止的;
6、发生其他阿里妈妈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形;
二十、用户如违反本规范的或《淘宝服务协议》/《天猫服务协议》/《飞猪服务协议》/《飞猪国际商户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被暂停或终止的,阿里妈妈除有权采取本规范第十四条的措施外,同时有权终止提供超级推荐服务且有权不退还用户其超级推荐账户中因推广计划已冻结的推广费以及预存的全部推广费余额,并且同时收回全部未消耗的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