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基本规定
(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是什么?
答: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是指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纳税人开具发票时票面上的商品应与税务总局核定的税收编码进行关联,按分类编码上注明的税率和征收率开具发票。也能使税务机关统计、筛选、分析、比对数据等,最终目标是加强征收管理。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已使用编码的纳税人,应于5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答:在进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时,应先按照关键字进行查找;无法直接查找到的,根据政策进行行业、大类的划分;在进行小类细划分时,无法清楚界定、归类的:货物类可以按照商品的材料或用途选择最近似的编码;劳务或服务类按照交易实质选择最近似编码。
(四)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有哪些要求?
答: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主要有以下要求:
1.票面销售项目名称应能够反映所售货物劳务、服务的客观实质,并包含能够识别门类、位置等的辨识信息,不应仅列俗称、简称、货物或服务的商业名(如“伟哥”、“缉毒特工”等)、统括名称(如“货物”、“工程”等)。
2.选择商品编码应详细认真查找,选择与实际销售货物、服务相匹配的类别项目,或在相应类别下自编编码。选择编码类别时应尽可能选择编码表有列出的相应项目,如没有,则可查找选择编码表中相应类别下的“其他xxx”选项。
3.某种货物,如果找到的两个编码都符合,应选择最适合的那一个。例如某公司销售橡胶材质的儿童游泳圈,搜索编码的时候,按材质“橡胶”可以搜索到其他橡胶制品,按用途“玩具”也可以搜索到其他玩具,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产品服务做辅助判断,选择最适合的那一个避免税收风险。
4.如果选择的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下同)”与实际不符,可以选择并确认税率。如小规模纳税人选择餐饮服务,系统带出税率6%,可自行更改为3%。“享受优惠政策”项选择“是”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税率”项中选择优惠税率。
5.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商品编码是可以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细化的。但是需注意,不能凭空生造编码。细化的编码只限于在《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规定的编码下进行细化。
6.项目名称要开清。对销售的货物品种比较多的,即使都是属于同一大类,也不可以选一个编码来开,而是要一一选择对应编码。例如从事水果销售的纳税人,水果的品种比较多,有苹果、梨子、葡萄、香蕉等等,开票的时候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水果的编码开具。对于超过发票票面项数、难以开全的,可以采用开具发票清单形式。
(五)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错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基本结构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共19位。(例如:1050200000000000000家具及配件)
编码表中有前三层结构图:
第一层:编码的第1位数(主要用于一级分类,如“1”代表货物)
第二层:编码的第2——3位数(主要用于二级分类,如“05”代表木制品、家具类产品)
第三层:编码的第4——5位数(主要用于三级分类,如“02”代表家具及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