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又称“HS”,是指在原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的基础上,协调国际上多种商品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部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协调制度》是一部系统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所列商品名称的分类和编排是有一定规律的。
一、从类来看,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分类的。
将属于同一生产部类的产品归在同一类里,如农业在第一、二类;化学工业在第六类;纺织工业在第十一类;冶金工业在第十五类;机电制造业在第十六类等。
二、从章来看,按商品的属性或用途来分类。
第1至83章(第64章~66章除外)基本上是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来分章,而每章的前后顺序则是按照动、植、矿物质来先后排列。如第1章~5章是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第6章~14章是活植物和植物产品;第50章和51章是蚕丝、羊毛及其他动物毛;第52章和53章是棉花、其他植物纺织纤维和纸纱线;第54章和55章为化学纤维。
商品之所以按自然属性分类是因为其种类、成分或原料比较容易区分,同时也因为商品价值的高低往往取决于构成商品本身的原材料。第64章~66章和第84章~97章是按货物的用途或功能来分章的,如第64章是鞋、第65章是帽、第84章是机械设备、第85章是电气设备、第87章是汽车、第89章是船舶等。
这样分类的优势:
一、这些物品由各种材料或多种材料构成,难以将这些物品作为哪一种材料制成的物品来分类。如鞋、帽,有可能是皮的,也可能是布的或塑料的,有些还可能由几种材料构成的。例如运动鞋,其外底是橡胶的,鞋内底是泡沫塑料的,鞋面底是泡沫塑料的,鞋面是帆布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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