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5号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1月2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部长高强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是指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
2、本。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管理工作。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分类为A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以及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本规定进行运输管理。第四条运输第三条规定的菌(毒)种或样本(以下统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运输。第五条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产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第六条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在运
3、输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一)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三)接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四)本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五)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承诺书;(六)其它有关资料。第七条接收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备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实验室;(三)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
4、发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或样本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批准文件。第八条在固定的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多次运输相同品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可以申请多次运输。多次运输的有效期为6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运输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第九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
5、,颁发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十条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提交运输出发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上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对于为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高致病性病
6、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部之间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进行上报和审批;需要提交有关材料原件的,应当于事后尽快补齐。根据疾病控制工作的需要,应当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提出申请,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批;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将审批情况于3日内报卫生部备案。第十二条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容器或包装材料应当达到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Doc
8、全运输技术细则(Doc9284)的要求,正确进行分类、包装、加标记、贴标签并提交正确填写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交由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的航空承运人和机场实施运输。如需由未经批准的航空承运人和机场实施运输的,应当经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运输之前的包装以及送达后包装的开启,应当在符合生物安全规定的场所中进行。申请单位在运输前应当仔细检查容器和包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所有容器和包装的标签以及标本登记表是否完整无误,容器放置方向是否正确。第十六条在运输结束后,申请单位应当将运输情况向原批准部门书面报告。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13、,外包装必须不透水。如果使用干冰,外包装必须能够排放二氧化碳气体,防止压力增加造成容器破裂。在使用冷冻剂的温度下,主容器和辅助容器必须能保持良好性能,在冷冻剂消耗完以后,仍能承受运输中的温度和压力。6、当使用液氮对样品进行冷藏时,必须保证主容器和辅助容器能适应极低的温度。止匕外,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液氮的运输要求。7、主容器和辅助容器须在使用制冷剂的温度下,以及在失去制冷后可能出现的温度和压力下保持完好无损。主容器和辅助容器必须在无泄漏的情况下能够承受95kPa的内压,并能保证在一40c到+55C的温度范围内不被损坏。8、外包装是在辅助容器外面的一层保护层,外包装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按要求在外表面
14、贴上统一的标识。申请单位法人签字:申请运输单位审查意见:法人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卫生部审批意见: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匚内打)口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口2、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口3、接收单位出具的卫生部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实验室资格证书件)口4、接收单位出具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口5、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产品合格证书口6、其它有关资料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16、工损失。V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X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x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x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V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中。x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x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V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