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文献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其专有性、地域性和期限性这三个方面。
1.专利文献具有专有性,也称“独占性”。
(1)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2)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
2.专利文献具有地域性。
(1)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约束力。
(2)如果一个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中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并不构成侵权行为。
3.专利文献具有期限性。
(2)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
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约束力。
1.如果一个发明创造只在一个国家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该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
2.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并不构成对该国专利权的侵犯。
这一特点对于有意在国际市场上推广其发明创造的中国单位或个人具有重要意义。他们不仅需要在中国及时申请专利,还应不失时机地在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
1.各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
2.在中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5年。
了解专利文献的特点,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如果你对专利申请、维权等方面有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