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包虫病的预防控制对策应包括:①采取以家犬管理和药物驱虫为中心的综合预防措施;②对流行区居民进行包虫病普查、普治;③强化健康教育,把预防包虫病的知识编入中小学乡土教材。宣传和教育居民避免与狗密切接触,注意饮食卫生,病畜内脏应深埋处理。
(一)传染源控制
1.犬的管理和驱虫
1.1登记管理:对所有的家牧犬进行栓养、登记、挂牌管理,并进行药物驱虫,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减少家牧犬的数量,捕杀无主犬。建立犬驱虫登记卡,记录所有家牧犬的户主、性别、年龄、毛色,每次驱虫的日期等信息,由村指定专人保管。根据驱虫卡登记的信息,完成驱虫后汇总并逐级上报。
1.2驱虫药物:使用吡喹酮进行犬驱虫。
1.3服药剂量与投药方法:每犬每次1-2片(0.2g-0.4g,5mg-10mg/kg体重)。以能够被犬吞食的食物为饵,将药物包被,给犬喂食。驱虫员应亲自投药或亲自观察和指导犬主投药,确认犬吞服后记录入犬驱虫登记卡。
1.4投药频率:每月驱虫1次。
驱虫后犬粪处理:驱虫后5天内的犬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防止污染环境。操作时要使用适当工具,避免与人体接触。
2.狐狸驱虫
对狐狸栖息地进行统计,估算狐狸数量。采用适当的饵料,包被吡喹酮,放置于狐狸洞周围,每枚饵料包被一片(0.2g),定期每月投放一次,其数量按照估计狐狸数量的1.5-2倍进行。投放时要及时告知附近群众,避免被小孩等人群误食。
(二)切断传播途径
1.屠宰管理
1.1屠宰场的管理
加强牲畜屠宰和检疫管理。对病变脏器实施无害化处理(高温高压、焚烧或深埋),严禁转运出售;对屠宰的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在屠宰场内养犬,并防止犬进入屠宰场。
1.2家庭和个体屠宰的管理
目前在不能进行集中屠宰的区域,严防将未经处理的病变脏器喂犬。
1.3病变脏器的处理
2.野生小型哺乳动物的控制
在泡型包虫病流行区可采取生物防治和药物控制等措施减少野生小型哺乳动物(包括啮齿目和兔形目动物)数量,并采取措施减少犬对野生小型哺乳动物的捕食。
(三)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的原则
1.1健康教育应贯穿于包虫病控制全过程。
1.2先重点后普及。首先从有影响力的人群,如各级领导干部、宗教人士等开始,逐渐向其他人群普及。要充分发挥有影响力人群在健康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3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重点内容
2.1包虫病的传播途径和人是如何患包虫病的。
2.2包虫病的危害和患包虫病后怎么办。
2.3犬定期驱虫的作用。
2.4家畜患病脏器如何处置。
2.5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实施方法
3.2开展全方位的社区宣教。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流动宣传、小型展览、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组织宣讲团宣讲以及其他适合本地特点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手段开展健康教育;在社区指定健康教育员,组织社区人群观看包虫病科普录像、病畜包虫病感染脏器标本或与包虫病病人座谈亲自感受包虫病的危害。并结合人群包虫病查治和犬的驱虫管理等防治活动使宣传深入每个家庭和个人。健康教育的语言应通俗易懂,群众易于接受和记忆。
(四)改善环境卫生
积极创造条件为疫区群众提供清洁水源。及时清除犬粪,对犬粪进行深埋或焚烧。
(五)个人防护
1.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
1.1从事包虫病现场防治工作的人员应穿着适当的防护服,包括长筒胶靴、手套、口罩、帽子、工作服。在槟榔碱处理犬采集粪样时,应将犬圈在特定的区
域内,处理后的地面应翻埋,或彻底焚烧消毒。犬粪应在现场煮沸消毒,或者包装在安全的容器内运走。
1.2在现场解剖的动物应深埋,或焚烧,终宿主的肠管在从尸体上取下之前应结扎,防止传染性材料播散。
2.实验室防护措施
2.1处理动物粪便或肠道材料的实验室,应设置更衣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之前,应着装防护服。
2.2对洗涤槽内的传染性材料亦需检查,在排入下水道之前,要进行煮沸消毒。
2.3参与检查中间宿主的幼虫材料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包囊材料和感染的中间宿主残留物应煮沸消毒或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