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上半年的叶蓝个人短篇合集里附送的番外,选择在中秋这天解禁
全文2w字,当时肝了一天,一气呵成的一篇文,希望大家喜欢
感谢每一位购买合集的宝贝,祝大家中秋快乐,平安喜乐
也祝我们叶蓝长长久久,自在逍遥。
——走起——
一、有狐
一叶扁舟慢悠悠荡在漾着粼粼波光的湖面中央,两岸青山妩媚,正是人间春景最盛的时节。
船头端坐一名少年,横刀搁在膝头,少年的手贴在刀鞘上,后背紧绷如弦,周遭的花红柳绿皆不过眼,连清风温温柔柔拂过,都抹不平他紧皱起的眉头,一瞧就是初出茅庐,心思都写在脸上,绷着脸也掩饰不住的青涩。
待到薄雾渐起,少年手指一紧,右手已然...
待到薄雾渐起,少年手指一紧,右手已然握紧了刀柄,时刻准备拔刀出鞘。
“凝神静气。”
一柄乌木烟杆从斜里挥出,白玉磨的烟斗圆润光滑,不轻不重地在少年肩上敲了一下,少年连忙松开手,乖巧地叫了声“师尊”。
被如此称呼的男人歪靠着船尾,领口微敞,墨发随手一束,此刻又遭风吹得有些凌乱,比起少年衣着整洁、一丝不苟的模样,多了几分落拓不羁,不像是个正儿八经传道授业的“师父”。
几息之间,雾气愈发浓稠,宛如锅中熬煮的白粥,渐渐熬干了水汽。
师徒二人不过两步距离,男人在浓雾中的身影竟也有些若隐若现的模糊,少年不免显出慌乱,忍不住又喊了一声。
叶修将烟杆收回,星子大小的一点火光亮起,转瞬就将船周的雾气驱了个一干二净:“妖族用来自保的雾障罢了,不必大惊小怪。”
这话说得轻巧,绝口不提这雾障横亘织银湖数千载,吞吃了数不胜数的修士。
少年倒是全然信了师尊的话,还为自己的大惊小怪而忍不住红了脸皮,讷讷应了句“是”后,便听话地屏息凝神,目光也大胆了些,左顾右盼瞧着两侧浓郁不散的白雾。
“师尊……”他小声问道,“妖族既然开了妖市,不拘与人修或是魔族交易,为何还要再布这一道雾障?”
叶修神情懒散,一贯是提不起劲儿的模样,听见小徒弟发问,眼皮抬了抬,轻笑着调侃一句:“果然还是个小孩儿。”
没等小徒弟懊恼,便做了解释,细细同他讲千年前、人魔两族尚未斗个你死我活时的故事。
“那时候啊,人修最为霸道。天地间的灵气,他们要占上九成,可即便如此,也不见有几个能得道飞升,反倒因此多生贪嗔痴念。”叶修笑笑,神色透出些厌倦,食指轻轻抚着烟杆上的雕花,继续道,“人的妄念是滋养魔族最好的养料。妄念愈多,暗地里的魔修便也愈强。你瞧妖族呢,都是飞禽走兽、花鸟鱼虫,天生天养的,论心眼子哪儿比得了人与魔?”
“妖族在人修眼里,从头到脚都是炼药、炼器的好材料,好容易修成的妖丹对魔族来说也是提升修为的宝贝……妖族就这么开始式微。直到千年前达到鼎盛的人族与魔族开战,双方不死不休斗了百年有余,天地灵气几乎一空,死伤不知凡几。此消彼长,这才叫妖族有了喘息之时。”
“许是被两族压迫得久了,妖族向来谨小慎微,哪怕如今开放了妖市,照旧要给自己找些保命的法子。过了这雾障,湖底也被下过妖咒,不论是人是魔,到了妖市的地界,就得乖乖待在船上按妖族的规矩进行交易,否则就会被妖火焚烧得神魂俱灭。”
少年天生了一副心软的好心肠,“神魂俱灭”四个字一个都没往心里去,却因前头那段过往而面露不忍。
叶修见他这副共情的可怜模样,脸上的笑也真了几分,似玩笑又似警告地同他交代:“这就心软了?一会儿进了妖市,旁的我也不多说,只一句——妖是没有心的。”
“一帆,妖没有人的七情六欲,行事全凭本性,讨好也罢、示弱也好,都是他们保命或利己的伎俩。尤其是碰见化形成人的狐狸,万万不可被钓着毁了根基道行。小心性命,不然我可没本事再同‘天道命数’争抢一回。”
乔一帆忙不迭地点头,保证自己绝不会被妖族迷了心眼,等进了妖市,必定少看少听少说话,一切全听师尊做主。
“不过师尊,刚听你讲了许多,那你到底是偏向人修还是妖族啊?”乔一帆卖了会儿乖,但毕竟是个少年郎,心里憋不住好奇,仗着叶修万事不往心里过的性子,小声多问一嘴。
叶修的目光落在手里的烟杆上,半晌后扯了扯嘴角,回了一句:“我谁也不偏。”语气听不出喜怒。
雾渐渐散了。
耳边骤然喧闹起来,乔一帆被突如其来的光线刺着阖了阖眼,再睁开时,两眼惊得瞪大了。
出了浓雾,辽阔无际的织银湖被束成一条长河,两岸林立着千奇百怪的店铺,形形色色的招牌高高地悬挂着,药的苦涩、酒的香醇交织弥散。
妖修在自己的地盘上也少了些顾忌,都露着些原形的马脚,挨挨挤挤的店铺里这儿有个女修挥着翅膀,那儿有个男修摇着尾巴,更有许多乔一帆见都没见过的古怪长角、繁复妖纹妖纹。
少年郎顿时将刚才的保证抛之脑后,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脑袋上的毛耳朵看。
叶修看着好笑,心中体谅他头一次出来见世面,倒没有阻拦,任凭乔一帆像个拨浪鼓似的,把脑袋摇来晃去。
“‘何归酒肆’?”叶修从袖袋中摸了张皱巴巴的锦帛出来,定睛辨了好一阵子,才看清上头歪歪斜斜的笔迹写了什么,笑骂一句后,抬头挨个查看琳琅满目的招牌。
小狐狸两只毛爪子往窗框上一搭,下巴搁在了爪子上,毛脸上露出个傻乎乎的笑来:“客人想来点什么?我家的酒可是公子亲手酿的,保您喝了一回还想喝第二回!”
叶修见这只小狐狸修为低微,圆溜溜的眼睛透出单纯稚拙,回应时便笑眯眯的:“我不买酒。前阵子找老朋友订了两株聚魂草,他叫我今日到你家酒肆来取。需要什么凭证?”
聚魂草是只生长在妖界断魂崖上的一种妖草,千年生一株,有固魂养神的效用,以往只在拍卖场里才能见到一株,好在叶修活得久还有点身份背景,在妖界结交过不少靠得住的老友,算是投机取巧。
小狐狸倏地蹿起来,嘴里念了两句“稍等稍等”,风一阵似的往店里头跑,一声“公子”喊得有些声嘶力竭,模样莽撞又可爱。
“公子——大仙儿说的那‘精怪’来了!”后头跟着一串可怜兮兮地呜咽。
叶修耳朵可灵,一听就知道肯定是魏琛那混不吝的在背后说自己坏话。
一只白皙纤瘦的手挑起布帘,来人语气里带着笑:“不可胡说,客人听见要生气的。”
小狐狸爪子扒在对方身上,还在呜呜喳喳,说些“精怪吃狐狸”的傻话。
“那是师祖骗你的,谁会吃你这只才开了灵智的笨狐狸?”这话让小狐狸更委屈了,抽噎着把脑袋完全埋了起来。
蓝衣的公子推开一开始虚掩着的木门,露出了身形,因着店铺搭在水上,要高出小舟不少,他抬步拾级而下,将小狐狸捞起来抱进怀里,还没瞧清客人的脸,就已大大方方行礼道好:“劳烦客人久等了,我叫蓝河,是这家酒肆的主人。您说的两株聚魂草,我家师祖早已备下,他离开前特地交代过,需五枚上品净髓丹来换。”
净髓丹市面上的大多都是中下品,有不少杂质,服用后往往疼痛难耐且效果一般,唯有少见的上品丹药才能真正起到洗经伐髓的奇效。
不过这位小公子开口就要五枚,显然是被魏琛那老货教唆着狮子大开口。
叶修心说老狐狸难缠,小狐狸还不好收拾吗?端正了态度便要与他砍价,打好了腹稿抬眼看去,倏然怔住了,蓝河如雨后新竹立在水畔,垂眼低眉,气质温润。
往常叶修是不会在乎旁人穿衣打扮的,不过无论修士抑或凡人都自有一套,对衣裳料子、着色也多有讲究,素的秀什么花,艳的染什么纹,头上簪的钗、腰间配的玉也有种种说道,叶修对此一概不知。
然而今日这蓝河却不偏不倚撞进了他的眼里,叫他只觉得这么穿好看:披在肩上的外袍蓝得清净又耐看,衣襟和腰上的绣纹也素雅大气。何况这是只狐狸精,身上打扮得素了,便压不住眉目的艳。眼角虽没有妩媚地挑着,眼里却流光潋滟的,目不转睛地瞧着自己,让人连讨价还价的念头也生不出来。
“五枚……”叶修暗自掐了胳膊一把,定神移开了目光,不再去看,“着实多了些,你那老祖什么德行你心里也清楚。”他又咳嗽一声,压低声音,试图给自己加点威严。
“我同他打了多年交道,他心里的底价我一清二楚。两枚,如何?”
蓝河在他开口的时候便看了过去,见到叶修的一刹那,手骤然捏紧,被抓着的小狐狸无措地蹬了蹬腿,吃痛地挣扎着滑下去跑了。之后他又见对方嘴唇一开一合,似乎是说了些什么,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最后连面上都显露了几分怔忡与怅然。
没了怀里的狐狸遮掩,蓝河慌张地将有些颤抖的双手拢进袖中,仓皇避开眼神掩饰自己神思不属的模样。
落到地上的小狐狸又生龙活虎了,大声叫嚣起来:“两枚?你不如去抢!大仙儿说了五枚就是五枚,我家公子修行就是需要——”
“阿雪!”蓝河出声呵止了小狐狸的口无遮拦,十指在袖中都快打成了结。
叶修眼见讨价还价有戏,不免犯了老毛病,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以退为进地示弱:“上品净髓丹炼制不易,我攒了多年也才炼出三枚。再看我这小徒弟,死过一次,好不容易聚了魂,为引他入魂修一道,我全身上下的积蓄都花了个一干二净。哎,再多就没了,若你们不肯也就算了。”
“一帆是为师没本事,对你不住,如今得不来聚魂草,你怕是过不了多久就要魂飞魄散了……”说罢,又转头看向乔一帆,感慨万千。
乔一帆一时不知如何接话,呆愣地瞧着面露忧愁的叶修。
“你你你!”小狐狸阿雪急得上蹿下跳,刚开灵智的他只觉其中有诈,可又说不清楚,呜呜叫着扒拉蓝河。
可这回蓝河公子不知为何,居然直挺挺地跳进了这“精怪”挖的坑里,眼看师徒二人要划着船走了,他立刻从乾坤袋里拿出装了聚魂草的楠木匣。
“请留步——”蓝河依旧不看叶修的脸,伸手将木匣双手递了出来,“那便两枚吧。小道友聚魂不易,剩下一枚净髓丹留给小道友也可。”
叶修没想到这位公子这么好说话,他很清楚魏琛的底价是四枚丹药,但砍价不就要对半开始吗?如今两枚丹药就做成了这笔交易,确乎是意外之喜了。
他向来没什么换位思考的美德,魏琛亏不亏钱他可全不考虑,含着笑意道了谢就带着乔一帆溜之大吉,生怕这位小公子反悔。
见船行得远了,阿雪垂头丧气地往蓝河脚边一趴,哭丧着说:“完蛋了,丹药不够,公子你可怎么继续修行啊?”
“各有缘法罢了……”蓝河似乎有些疲累,伸了手撑在门框上,慢吞吞地坐在门槛上,自言自语地问了句,“怎么又在下界啊?”
二、旧伤
魏琛拎了一袋子油纸包的吃食回了酒肆,嘴里还叼着根嚼得半碎的鸡骨头,进了屋把油纸包一放,抄起白绒绒的阿雪狠狠揉了两把,把手里的油渍全都揩到了阿雪的毛上。
“怎么蔫儿了?我的好徒孙呢?”
阿雪见撑腰的人回来了,哇一声就哭,抱着魏琛的胳膊吱吱喳喳,把叶修那日的所作所为颠来倒去控诉了整整三遍,最后抽抽搭搭地说公子好些日子没修炼了,一直在后头酿酒。
魏琛听到两枚净髓丹时脸就拉下来了,二话不说抄着毛团子往屋后走。
蓝河那件蓝色的外袍解下来搭在廊下的栏杆上,袖口挽起,露出藕白一截胳膊,正用灵水淘洗着将熟未熟的灵果。
“师祖!”听见了声音,蓝河立刻起身,恭恭敬敬行弟子礼。
“我同你说的话全都不记得了?”魏琛板着脸,语气不善。
蓝河局促地在衣袍上擦了擦手上的水渍,小声答:“不敢忘。”
魏琛见他这副知道错了但不改的模样,气不打一处来,伸了指头狠狠点了点:“你是妖!不是多长了一副人修的经脉就能变成人的!人妖殊途,仙凡有别!这句话我说了多少次?你还是不听,我教不了你了?”
蓝河垂眸不语,魏琛“呼哧呼哧”往外吐气,一边绕着他走,一边嘴里念叨什么“儿女都是债”,自个儿怒了半天,伸手抓了蓝河的腕子搭脉。
“心浮气躁,灵气紊乱!想被天雷劈死一次?”魏琛气急了,话说得也难听,转念又后悔是自己把叶修招来的,不过面上却不承认自己有错,只对蓝河恨铁不成钢,“若不想活了你就把我当初养你所花的灵丹灵草都还回来,自己找个地方干干净净地死。在家待着,我去找那老不修去!”
他抬步要走,又被蓝河抓住了袖子。
蓝河怕给魏琛火上浇油,但又怕魏琛去找叶修讨剩下那三枚丹药,小声劝道:“师祖,炼净髓丹的材料我都有,不如跟微草山讨个面子,托他们帮忙炼一下?”
魏琛呼吸一滞,恨不得开了这只狐狸的脑瓜子瞧瞧:“你被老叶灌了什么迷魂汤?”
“他、他也不易,身边带了一个刚刚聚魂不久的小徒弟……”蓝河不敢暴露什么,小心挑拣着话说,结果又戳到了魏琛的肺管子。
“他是狐狸精还是你是狐狸精?这就被迷得五迷三道了?”
蓝河涨红了脸,支吾不敢出声,魏琛也没那么多细腻心思,袖子一震甩开了他的手。
“回去闭关,没我的允许不许出来。”魏琛吸了口气,让自己冷静了下来,捏了个诀御风而去。
蓝河修为不及,只能仰着头叹气。
阿雪告了状,早就不记事儿了,抱着魏琛留下来的油纸包流口水,还反过来劝蓝河:“公子你就是心太软了,你怎么知道那人是不是个骗子!要我说大仙儿才是对的,就要去把咱们亏的讨回来。”
“吃你的鸡腿吧。”蓝河同他说不通,坐在栏杆上出神。
阿雪吃得满嘴流油,好在还有点良心,举着剩下的一个来讨好蓝河,蓝河伸手点点了他的脑瓜子,笑着,但因为清瘦,看起来有些苍白。
“我闭关以后,酒肆也关门吧,就你一个会被其他妖修欺负去的。”
阿雪乖乖点头:“那我等公子出来,公子好好疗伤。”
魏琛御风飞出千里,半途感知到留在酒肆的结界已被启动,才舒了口气,幸好蓝河这只狐狸崽子还算听话,没到事事忤逆的地步。
叶修用骗来的两株聚魂草炼了一枚上品聚魂丹,让乔一帆服下以后,就守着为他护法。
近年来,下界灵气越发不足,可偏偏一股脑儿地出了好些天资卓越的小修士,都颇受天道青睐,不足的灵气竟由支撑上下两界的道木补足。孕育出天道法则的道木经历过万年前的神魔之战,又遭受了千年前的人魔混战,本就比天地初开时孱弱许多,如今被汲取了大量灵气,也不知还能支撑多久。
乔一帆的命数坎坷,命簿写着他因意外落入万鬼窟,注定要受万鬼噬魂而死,是叶修违背天道把他救了回来。虽保下了一条命,但如今乔一帆被天道排斥,无法吸纳天地间的自然灵气,修炼全靠叶修兜里的上品灵石。
叶修摸了摸逐渐干瘪的储物袋,心里正估量着下一步该去哪儿淘点宝贝回来,就察觉到他在百米外布下的结界从外被触动了。
他抚了抚衣上的草叶,将一把怪模怪样的伞负在身后,大摇大摆出了结界,正巧与上门讨债的魏琛面面相觑。
“拿来吧。”魏琛开门见山。
叶修装傻,滑不溜手:“什么东西拿来?我可最讲信誉,哪次交易不是钱货两讫?”
“你要不要脸啊,小孩儿也骗?”魏琛斜眼睨着结界里正在冲击金丹大圆满的乔一帆,“你徒弟要好东西供着,我徒孙就不行?”
“两株聚魂草只炼了一枚丹啊老魏,一帆差点魂飞魄散的时候你是没见着,多可怜!再说了,净髓丹我可是给了两枚,够两个修士用了。”叶修理直气壮的。
要不是魏琛不爱跟微草山那帮小神棍打交道,谁愿意跟叶修这货掰扯?眼见着垃圾话没用,他也干脆不要脸,拿蓝河卖惨:“你把丹药给我,没多久就要见到我徒孙魂飞魄散的场景了!他不可怜?别废话,赶紧拿出来,我知道你备了不少。今天你要不给我,我立马就广发通缉令,抓不着你还收拾不了你那小徒弟吗?”
叶修心头一跳,“魂飞魄散”四个字让他突然心神不宁起来,他抱臂思忖片刻,忽而问了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你怎么收徒孙了?那小狐狸跟喻文州有关系?蓝雨宗的人?”边说着,边掏出一罐子丹药递给魏琛,此刻看起来倒十分大方。
魏琛接过拔开盖子一嗅,确认没问题后,态度也好了不少:“人魔之战那会儿捡回来的,半死不活的一只,还没我拳头大,瞧着还有一口气,便随便养养。不过小狐狸还算有点天赋,修成了人形,也跟人似的,一心要拜师报恩。我一想我这年纪跟他差了十万八千里,做哪门子师父?干脆挂在文州名下,算个徒孙。”
魏琛是个混不吝的妖修,早年算得上个厉害人物,装成人修在人界建了个大宗门,白捡的两个徒弟都修成了大能,还在人魔之战中得了功德,顺利飞升。魏琛脸皮厚,仗着教出了两个了不起的徒弟,时常在人界给自己捞好处,蓝河也是因此能有个飞升的“师尊”。
“我说呢,如果真是喻文州的徒弟怎么会不跟那个卢瀚文一块儿在蓝雨修炼,要跟着你这个离开宗门的妖修?”叶修嗤笑,恢复了跟老友插科打诨的态度。
他状似无意地随口问了句:“小狐狸什么毛病啊?要那么多净髓丹,小心吃坏了。”
蓝雨宗又叫叶修想起了些往事,魏琛走后,他站立原地不动,也不知过了多久,那柄烟杆在他手中显形,注入灵力以后,烟杆的模样褪去,露出一把剑身碎裂如蛛网的长剑。
灵气溪水般缓缓注入长剑,碎剑发出清越的铮鸣,寒气从剑上溢出,叶修起手挥剑,宛如雷霆般霸道肆意,长剑携着刺骨的寒意破空刺出,春意盎然的山林间忽而飘起鹅毛大雪,初生的嫩叶在枝头瑟瑟。
可惜长剑受不了更多的灵气,俨然在崩断边缘,叶修不顾剑气反噬迅速收招,嘴角难免溢出点腥红。
他也不擦一擦,只握着剑细细端详上面的碎纹,另一只手轻轻抚上,小心翼翼。
从入定中清醒的乔一帆一睁眼就看到自家师尊嘴角带血的样子,匆忙站起身:“师尊!你受伤了?”
叶修这才回神,长剑瞬间消失只余一柄看着不着调的烟杆,他背手在嘴上一抹,坦然道:“无妨,一点旧伤。”
“旧伤?还没有好吗?”乔一帆收起防御的法器,乖巧地站在师尊身边。
“好不了了。”叶修笑笑,看上去他根本不在乎,“我给你找一处安全的地方,乖乖闭关巩固你的修为,为师有事要去蓝雨宗一趟。”
叶修是蓝溪阁的常客,隔一阵子就会去找蓝溪阁的阁主梁易春一趟,不过他从不告诉乔一帆或旁人自己到底要找什么,每次去都是空手而归。
梁易春也头大,蓝溪阁千百年迎来送往的客人不少,但唯独叶修这尊大神是最难缠的,不只是忌惮这位的实力,更是因为一个故人。因此每当小弟子慌里慌张跑进来的时候,他都要提心吊胆,生怕小弟子要说出“叶仙尊来了”这一噩耗。
“阁主——”
这不,梁易春刚刚算完一笔收支,就有小弟子连滚带爬地冲了进来,像被鬼撵似的。
“慌慌张张,成何体统?”话说得四平八稳,但就他知道自己的手都开始抖了起来。
小弟子扶了下跑歪的发髻,哭丧着脸:“阁主,叶仙尊来了……”
梁易春双眼一黑,定神一看,笼着袖子的叶修旁若无人地跨步而入,缩地成寸,转眼已站到眼前。
“梁阁主,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叶修似笑非笑地看着人。
梁易春见实在躲不过去,又没法儿说出“斯人已逝”这般残酷的话来,只能认命,叹气从袖中摸出一块通行令,双手呈上:“一个时辰,不可再久了。”
通行令能入蓝雨宗宗祠,里面存着开山立派以来,所有弟子的魂灯,兹事体大,本不该让外人进入,可这是叶修,若不允他,把人惹火的下场梁易春自知承担不起。
“谢了。”叶修接过。
梁易春拱手:“不敢,叶仙尊请。”
叶修也不需人带路,三步并两步就到了远在几峰之外的宗祠,通行令带他进入结界,入目便是层层叠叠的名牌,不同灵根的弟子魂灯颜色各异,看起来很是热闹。叶修穿过亮堂堂的前厅,推门进了安静的后院,这里的魂灯都是失踪或重伤的弟子的,灯火摇摇欲灭,似乎微风一阵就会被熄灭,叫人心惊胆战。
叶修一路走到最角落处,那儿立着一块一尘不染的名牌,但灯盏中漆黑一片,看不见一点火星。
他撩起衣袍席地而坐,碎裂的春雪剑横过膝头,一室静寂。
再也亮不起来的魂灯,破碎的本命剑,还有难愈的沉疴。
屋子里开始飘雪,冰凉的雪花在落地时消失无影,仿佛一场幻梦,叶修坐在其中,眉目隐在暗处,辨不清悲喜。
“阿远,我近来遇到了一只狐狸,感觉有些像你。没别的意思,只是有些想你了……”
三、心魔
五枚上品净髓丹算得上“药到病除”,除却洗经伐髓时的痛不欲生,待体内妖修的经脉完全稳定下来后,蓝河终于有了身轻如燕的自在感。
与之对应的是压制已久的修为节节攀升,一下顶到了金丹大圆满,化婴天劫降临,天上雷云滚动,只待心魔劫一出,就有九九天雷落下,双劫并出,对于修者来说是飞升路上的艰难一关。
可蓝河身在其中,却异常平静,他闭眼入定,宛如一场安眠。
心魔伺机而出,在他的识海中悄悄卷起幻境……
天清云淡,风吹得竹林沙沙声响,应季的蔷薇花开了满园,紫砂壶煮着灵水,灵气随茶香氤氲,屋檐下挂着的风铃晃动,声声清脆。
蓝河一手按在春雪剑鞘上,睁开眼,身着素白的弟子服,领口绣了代表蓝溪阁一脉的流水纹,一朵蔷薇开得过艳,掉落一片深红的花瓣,他恍然记起,这时的他还叫“许博远”。
阳光透过的窗棂,在案几上落下规则的阴影,许博远松开按着剑的手,将烧热的茶壶提了起来,木门应声而开,高挑潇洒的身影一跃而入。
“阿远,来杯茶。”来人笑意盎然,提要求都理直气壮的。
许博远眉眼柔和,转头同他说笑:“叶道友,我的灵茶可不是给你解渴的,牛嚼牡丹!”
叶修不搭理他,抢了他面前的杯子便一饮而尽,坦荡又嚣张,脸上写着“我喝便喝了,你奈我何”。
显然许博远的的确确是拿他没辙,笑着又沏了一杯请他坐下。
叶修托腮看他行云流水的动作,忽然叹了一声:“阿远啊,你怎么就这么不喜欢修炼呢?”
“为何这么说?”
“同你一道从千机秘境里出来的人大多闭关半年了,快的已经招来了雷劫,小升一阶,慢的也巩固了境界。”叶修挑眉看他,“你呢?天天窝在院子里侍弄花草,喝茶下棋,怎么一点都不担心被比下去?就那杨岸,昨日刚出关,我看他鼻子都快怼到天上去了。”
许博远被他的形容逗笑:“你才来我们蓝雨多久,认识的人怎么比我还多?我跟杨岸可没那么熟络。”
叶修不说话,盯着他瞧,许博远脸皮薄,转瞬就红了一层,轻咳一声才解释:“我天生经脉就细窄,比不得寻常修士,多点灵气都会引得爆体身亡,只能徐徐图之。而且这回在千机秘境里我哪有收获可言?”
说罢,用目光睨着叶修。
秘境本是修者提升修为的重要途径,只要可以活着出来多少都能得些收获。可许博远在千机秘境里是一点好没讨到,灵药、灵草、灵兽这些一个没碰到就不提了,还遇到了眼前这位不知状况的叶道友,为了护着人,连着损失了两件上品防御法器,叫他心疼了好一阵。
假装听不到许博远话里话外的挤兑,叶修老神在在地喝茶,手上还把玩许博远最喜欢的暖玉棋子。
见他不接招,许博远便还想更进一步,反问道:“我不闭关自有缘由,那叶道友你呢?五百年不入世,也丝毫不担心落人之后吗?”
“我也自有缘由。”叶修拿他的话来戳他,两人一来一往,斗个不停。
斗到最后,许博远都想不出什么话茬了,干脆闭嘴不言,连眼睛都不抬一下。
叶修没了吵嘴的伴,也静默下来,隔了好一阵子,才悠悠开口:“阿远,金丹修士寿数不过千载,但若是你能顺利化婴就好了。这样安稳的日子,我们可以长长久久过下去。”
许博远手上的动作一顿,有些恍惚,最终轻声反问:“元婴?只元婴就够了吗?凡人还是会老的。”
叶修安静不语。
“叶修你在秘境中也许不知,已经很久没有人成功飞升了。”许博远语气里透出些无可奈何,“就连渡劫期的大能都压制修为,不敢轻易引动雷劫,何况我这般天生就……算了,这都不提。只说化婴,化婴之劫可不止天雷,还有心魔,多少修士殒命于此。我、我不觉得自己有那么幸运。”
“我的天赋也就如此了,上回你就说要炼出上品化婴丹给我。还不如你自己留着,如今你是金丹中期,到化婴也不过眨眼之间。”许博远开了个玩笑,“若你不介意,我这剩下的几百年时光都能陪你这般虚度。如何?”
可坐在对面的男人神色晦暗不明,并不觉得许博远这话哪里有趣。
他的沉默,让许博远头一次感觉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刹那间,他意识到梁师兄的话可能是对的,他对叶修此人其实毫无了解,他不知道他的来历、摸不透他的修为,更不清楚他跟着自己的缘由。
心底有声音问他:“你连化婴一劫都不敢试探,怎么敢生出这许多妄念?”
“凡人总是多有妄念,无关其他。”许博远看得开,回答也十分坦荡。
“也不过是妄念罢了,那时他只是随口一问,你倒撇得干净,此生此世你同他就没可能。”那声音嗤笑。
许博远知道它说的是哪件事。
那次他启了埋在桂花树下的灵果酿邀叶修一同赏初春的最后一场雪,月色迷蒙中,雪花零星飘落,小炉暖酒,两人有些心照不宣的醉意,叶修随口提起在凡间看的话本子,问许博远如何看待凡人与修士之间生出的情愫。
与叶修朝夕相处了三年多,许博远已然察觉到了他的不同,心里很是明白,叶修这般见识与气度,不会是个普通的金丹修士能拥有的,叶修没有透露出来的真实身份绝不简单。
对于叶修如此试探,许博远隐藏了内心的想法,满嘴玩笑:“如果我是个大能,绝不会选个凡人做道侣。连寿数都千差万别了,那对我来说,对方就像是一闪而过的萤火,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我会爱他;但如果他熄灭了,我也会因为漫长的岁月而逐渐忘记他。”
叶修对这答案很是不满,皱着眉头又问:“那若你是那个凡人呢?”
蓝河笑得更是开怀,甚至笑出了眼泪,最后在叶修的不断追问下,才毫不留情地回答他:“那我一定会告诫自己,千万千万不可去爱水中月、天上星。”
叶修就像是水中月、天上星,又像是一场梦,他的笑、眼神、言语,都只存在于许博远的臆想中。
他是他的心魔。
心魔的声音忽远忽近:“说得是好听,要这么说来,你便毫无遗憾了?”
屋外风声烈烈不休,许博远记起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时,叶修说的话。
那时魔族在人界肆虐,芸芸众生被迫卷入战乱之中,多得是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悲剧,人修也好,魔修也罢,拥有呼风唤雨只能的修士杀红了眼,根本无人在意这些蝼蚁般的凡人。
许博远以剑入道,在乱世中他想为护天下人执剑,也准备好了与宗门同进退,杀伐无休无止,春雪剑上鲜血从未干涸。
而叶修却说:“阿远,我要你答应我,在我走以后,你须得先化婴再出世。我为你备了化婴丹,万无一失。”
他说:“阿远,有些事情我还瞒着你,并非故意,我同你有一段前世的因果,如今这枚化婴丹给你,待你顺利化婴,这段因果也就结束了。这因果我等你来了上界再细细同你说。”
“阿远,我在上界有一座空荡荡的宅邸,你可以种花、养鱼,随你喜欢怎么都行。人魔两族之战,必有大功德,你唯有好好修行,方能抓住飞升的机缘。”
“阿远,我在上界等你……”
一声声“阿远”在雷声中破碎、远去,声声呼唤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蓝河闭上眼,嘴唇动了动,呢喃:“叶修,我去不了上界的。只愿叶仙尊在上界平安顺遂,此后不必挂念下界没出息的小剑修了。”
化婴雷劫落下,这句遗憾的抱歉,迟到了千年,最终与化作叶修模样的心魔一同灰飞烟灭。
叶修从梦中惊醒,春雪剑一瞬化作齑粉,消散无踪影。台子上许博远的那盏魂灯也碎得四分五裂。
他茫然地抬起头,好像陷进了一个醒不来的噩梦里,梦里的阿远在雷劫中神魂俱灭,好在留下了一柄支离破碎的本命剑。
叶修先天神祇,天地灵气凝成肉身,出世便在上界,温养一柄灵剑绰绰有余,可千年已过,灵剑却还是碎了个透彻,抓不住一丝一毫。
他低头看着自己空荡荡的双手,怔愣着。
有人迈步入内,见到叶修也并不惊讶,斟酒放到祭台之上。
“你在下界逗留了千年,还不愿回去吗?”来人没有看叶修,问题却对着他。
许久都没有得到回应。
喻文州叹气,抬手看了看自己虚化的手掌:“天道压制,我不过下来看看瀚文,就被削弱到金丹初期。你呢?这具分神还能撑多久?或者说,你的分神还能分化出几次?”
“别让小师弟成为你的心魔。”
这句话让叶修有了反应,他抬起眼皮,从下往上看,压抑着情绪显出几分邪肆:“只是想着,只是念着,就成了心魔?”
喻文州不作回答,当局者迷,他并不觉得自己能劝得了叶修。
叶修无所谓他的回答,起身拍了拍并不存在的灰尘:“不回去了。你们苦心孤诣修得大道,飞升上界以后满意吗?喜欢上界那寡淡无味的日子吗?连日升月落、斗转星移都见不着的日子,你们爱过自己过去吧。我在下界就挺好。”他摆摆手,径直出了宗祠。
“求不得。”喻文州笑了笑。
下界的修士求飞升上界,求与天齐寿,上界的仙尊求人间繁华,求此生情长。
求不得的,都成了心魔。
一声悠长的叹息,宗祠里重归寂静,喻文州消失得无影无踪。可就在下一刻,雕栏画栋的梁柱开始崩裂……
偌大的宗祠顷刻坍塌,主峰的铜钟被人敲响,钟声悠远,此时残阳如血。
叶修的衣袍翻飞,无凭无依地御风在人世间游荡,灵力凝成细密的雪花落在他的肩头和眉梢。
他再一次意识到,陪自己看雪的小剑修不在了。
不论上界,还是下界,叶修漫长的生命里,再没有一个许博远了。
四、道侣
在上界的时候,叶修百无聊赖地过了不知多少岁月。那帮子神仙个顶个的无趣,见了面一板一眼称呼他为“上神”,不是谈论天道,就是指点下界,吵吵嚷嚷惹人心烦,也就下界灵气第一次枯竭时的神魔之战有点意思。
平素懒散的叶修提着长枪从上界杀到了下界,酣畅淋漓战了个天昏地暗,还一头撞塌了下界的登仙梯,上下两界灵气混乱无序,险些动摇道木根基。好在神魔之战结束后,天道降下恩泽,道木自断一截枝干,平衡两界灵气,万物重新轮回,不少守护下界的修士得此机缘,一步飞升。
这帮飞升的修士倒是有意思,不仅有能和叶修打得你来我往的体修,生了双妙手能炼出神兵利器的炼器师;天道还选出了司命,大小眼的神棍能掐会算,炼丹也不赖。枯燥乏味的上界顷刻变得热闹了起来。
叶修找到人陪自己消遣解闷,过得倒是不错,直到得了天道青眼、掌万物命数的司命仙尊王杰希叫青鸟给他叼了枝桃花来。
王杰希这家伙刚飞升的时候端是个肆意妄为的小仙君,捧着命簿把一大帮和叶修地位相似的先天神祇打了个遍,美其名曰“替天行道”,叶修乐得看这热闹,他一贯看那帮老古董畏畏缩缩的样子不爽,之前也是碍于身份地位相近,不好出手。
可惜天道约束越来越紧,当年张狂的小仙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变得无趣起来,到后来就跟那帮老古董似的,满口“天道大义”,守着半枯萎的道木哪儿也不去,叶修便有些烦他。
莫名收到了枝桃花,叶修觉得相当奇怪,难得主动去往道木底下找王杰希。
端坐在道木下的司命仙尊闭眼肃穆,语气淡漠地告诉叶修:“我算到你红鸾星动,正是适合下界。”
叶修不大信这神棍的话,自己掐指一算,果然发现被他诳了,哪儿来的红鸾星动!分明是当时神魔之战中结下的一段因果而已。
当年他在下界猎魔杀红了眼,又因撞塌登仙梯受到反噬,一度灵气枯竭,狼狈地短暂昏迷过一阵,等他醒来后,发现自己手边被放了一瓷瓶的回灵丹,倒出来一数,共十八粒,粒粒上品。
此刻一掐算,原来那回灵丹是只小妖渡劫要用的保命丹药,全部给了叶修,以至于小妖渡劫失败,重入轮回,历经几世转生终于投胎为人,还有了仙缘。
“不过一段因果,了了便是。”叶修说得潇洒,二话不说就捏了分神下界。
他在神魔之战时,留在下界的一件法宝随着时过境迁,演化出了一个小秘境,他入世时,正逢秘境开启,给了他一个合情合理的说辞。
而他要还因果的对象,正是拜入蓝雨宗修行后入千机秘境的小剑修许博远。
叶修在上界过惯了寡淡且高高在上的生活,初入世明摆着暴露出与世隔绝的劣势。他既不识灵石物价,也不通人情世故,跟着许博远出了秘境,在附近的小镇上,出手就是一件极品法器换素馅包子。
吓得许博远拉着他就跑,生怕被其他修士看见群起而攻之。
叶修懵懂,还问为何要跑。
“怀璧其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你也不懂吗?秘境里睡了五百年,睡到不知世事吗?”许博远急得要命,御剑飞得极快,“我们两个金丹中期,万一碰上个元婴尊者,命都没了。”
元婴很厉害吗?这个问题叶修压回了舌头底下,乖乖叫许博远拉着到了蓝雨宗。
守山门的小弟子看见他,悚然一惊,连蹦带跳地叫唤起来:“梁师兄不好了!许师兄又捡东西了!”
“捡了什么?”
“妖兽?”
“上回是只癞皮狗,这回该不会是只猫吧?”
小弟子在前面跑,招来了乌泱泱一大帮蓝雨弟子,你推我挤地跑出来看蓝溪阁许师兄的热闹。
发现许博远牵了个人,众弟子此起彼伏地惊呼:“完了!许师兄捡了个道侣回来!”
许博远耳根子涨得通红,松了叶修的手,拼命解释:“不是道侣,真的不是,千机秘境里遇上的——你们不要乱想啊!”
叶修看他这副手忙脚乱的样子,更觉有趣,坏心眼地把人往自己怀里一拽,故意委屈道:“怎么不算道侣了?前些日子你还说要一直陪着我的。”
“啊?”许博远惊恐,顶着同门师兄弟们复杂的眼神,这下是长了千万张嘴也说不清道不明了。
叶修并不懂见好就收,正大光明地挤进了许博远的“秋水峰”。他抬头望着界石上的三个大字,又看看百花盛放的小院,不解问道:“为何叫‘秋水峰’?你这儿分明是春景。”
没了旁人戏谑的打量,许博远也平复了心情,面对叶修正儿八经的提问,他认真回应:“因为我修的剑法叫‘春雪’,本命灵剑也是此名。春雪对秋水,还算对仗。”
秋水峰上的日子很是平淡,许博远并不热衷于修炼,比起闭关,他更喜欢伺候院子里的花草树木,也喜欢后山来的灵兽。那些厚脸皮的毛团子成天来秋水峰打秋风,嚼了院子里细心栽种的灵草,许博远丝毫不生气,还温温柔柔地给它们梳毛,真到了春天,院子里飘满各色的绒毛,叶修能连着打十个喷嚏,惹来毛团子们的嘲笑。
叶修在秋水峰上住了三载,与许博远摘过春花,听过夏雷,扫过秋叶,赏过冬雪。有时许博远还会带叶修下山,去凡人的小镇逛逛,蓝雨宗庇护着蓝雨镇,居住于此的凡人对山上来的仙君恭恭敬敬,叶修想吃串糖葫芦都不用付钱,但许博远总会跟在他身后,好脾气地从钱袋里摸出几文钱递给小贩。
叶修最喜欢镇上那家烧饼摊。卖烧饼的是个白头发的小老头,面色红润,揉面的力道十足,他有个爱跟他拌嘴的老太太,总在傍晚收摊时过来帮忙,一边算着今日的收成,一边数落老头儿不记得喝水。
许博远去对头那家店买灵麦种子,说是种了要酿酒。叶修就买一个饼,乐呵呵地边啃边听那对老夫妻的故事。
等许博远回来时,叶修手里的饼还剩半个,他大方地递给许博远:“我发现辟谷真没劲,这些吃食多好啊。”
“一个烧饼就让你高兴了?叶道友,你也太没见过世面了吧。”许博远呛他,从袖袋里摸出一个包好的纸包,散发着甜丝丝的香味,“那你吃了这桂花糕是不是只想做凡人了?”
听了这话,叶修当真认真思考了一阵,最后摇头:“凡人寿数太短,这样的日子我想过很久很久,而不是短短百年。”说着看向许博远。
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王杰希也许并没说错,他和许博远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因果。
叶修在秋水峰的最后一个春天,难得的遇上了一场倒春寒,山上洋洋洒洒飞起了春雪。许博远有所顿悟,奔入雪中,在院中的红梅树下拔剑出鞘,身姿飘逸轻盈,一招一式携着逼人的寒气,但剑锋所至之处,又温柔至极,枝头有新叶初生,树下有草芽茸茸。
——春雪未消,万物已生。
树梢上的梅花受到剑气飞落,鲜红的花瓣落在雪白的弟子服上,广阔的天地间,倏忽只剩下了这一种颜色。
那个瞬间,不懂情爱的叶修明白了“天长地久”。
他想到了自己在上界那座空荡的宅邸,他想让许博远在里头种满花草,春季有桃有梨,夏季莲香淡淡,秋冬又可以摘果子挖池子里的藕吃。
“阿远。”
许博远回眸,眼睫颤了颤,一片意外的雪花就从睫毛上掉了下去,他自己先笑了:“好看吗?”
叶修点头:“特别好看。”
被夸了一句,许博远反倒挂不住脸了,扭头转移了话题:“我记得有坛好酒,这就启出来让你尝尝。”说罢就挽着袖子蹲在树下挖起了土。
我想同你天长地久地在一起。
叶修看着他孩子气的模样,忍不住发笑,那句情话压在了心里,他想再等等,等更合适的日子,他把一切都跟许博远坦白以后,再告诉他。
还要准备聘礼,这是人间的说法,若是他想和许博远结为道友,那一定要抬一长街的聘礼过来,这样的话,阿远那个板着脸、爱做人爹的梁师兄才会答应这门亲事……
可那句话最终没能说出来。
同年初夏,蛰伏多年的魔修大举杀入人间,世间战乱纷起。
叶修经历过改换天地的神魔之战,起初并未将人修与魔修之间的纷争放在心上。然而他发现自己看不上眼的人魔之战却打破了他和许博远的安稳日子。许博远几乎每天都在守在山下的蓝雨镇里,与层出不穷的魔修拼杀,他牺牲了自己的安宁,只为换一镇凡人的岁月太平。
蓝雨宗的其他弟子也皆卷入其中,剑修、法修、符修,乃至不善斗法的丹修,全宗门无人推诿,闭关已久的宗主喻文州出关入世,素有“剑圣”之称的黄少天结束了在禁地的修行,一剑动天下……
宗祠里的魂灯隔三差五就要熄灭一盏,蓝溪阁老阁主战死,仅元婴期的梁易春临危受命担起一阁重任,连带许博远也白得了个“长老”名头。
叶修来自上界,此时一举一动都受天道压制,面对愈演愈烈的战火,这具分神的修为却时时倒退,不过数月,他就从金丹中期掉到了筑基,只能在秋水峰的小院子里替许博远多炼几炉上品丹药备着。
叶修炼出了品质最佳的化婴丹,刚松一口气,便看到王杰希站在小院里,还把许博远最喜欢的那株猫耳草揪秃了。
“你不回微草,来我这儿做什么?”叶修纳闷。
王杰希照旧那个淡漠的表情:“微草该有此劫,天命不可违。我去了也无用。”
叶修听着这话心烦,怼了回去:“你原是凡人,如今得道飞升,成了什么劳什子司命仙尊,也是‘逆天而行’。怎么现在就不可了?天道把你的脑子换了一个?”
“今日不是同你说这些的,人魔之战已经开始,你在下界是一大变数,需早日回到上界。你若管不住自己插手干预,那会毁了下界万万生灵的命数。”王杰希说话都没什么起伏了。
叶修古怪地看了他一眼,想到自己炼好了元婴丹,只需再叮嘱许博远几句就可,便也没有反对:“知道,过两天就走。”
王杰希目的达成,走得头也不回。
“老王,天道对你的影响太大了,我劝你最好不要再靠道木那么近。命数也非天定,你过于执着,我怕不是什么好事。”叶修想起以前的小仙君,忍不住多嘴。
“多谢。”王杰希道了句谢,又说,“我修得大道,最终还是为了天下苍生。只要这命簿能让恶人不得善终,让好人得偿所愿,我还是会继续任这司命。”
各有缘法,叶修也不再多劝,摆手让他快些回去。
微草山此次遭魔族侵害,损失惨重,好在其他宗门支援及时,未酿成全门殉道的惨剧。许博远回来后,明显灵力不支,面色疲乏。叶修不敢放他再下山去,干脆把他拘在院子好生休养了三日。
期间王杰希还托梦催了叶修一次,见实在拖延不得,叶修只好把化婴丹给了许博远,唠唠叨叨叮嘱了好一阵子,才依依不舍地回到千机秘境,分神散去回归本体。
为他护法的苏沐秋见他回来,笑着打趣:“总算舍得回来啦?你再不回来,王杰希那边可就绷不住了。”
原来下界战火还是烧到了上界,道木枯萎,命簿崩散,四季轮回、凡人生死皆乱了规则,轮回殿的鬼神苦苦支撑,勉强维持住了天地平衡,可还是勾起了神魔之战压制的上古魔神。
叶修提起长枪,金甲附身,半是战意半是怒意,大步迈入战局之中。
“速战速决,结束了我还得娶道侣呢。”
五、轮回
蓝河醒了,阿雪凉丝丝的鼻子贴在他的脸上,呜呜直哭。
“公子你怎么才醒啊,大仙儿说你顺利渡劫了,可你睡了好久好久……”
“大概是太乏了。”蓝河笑着安慰阿雪,伸手摸了摸他毛茸茸的脑袋,“自己一只狐在家害怕吗?”
阿雪乖乖摇头,也伸出爪子摸蓝河的脸:“公子睡着的时候,一直在掉眼泪,是做什么噩梦了吗?”
蓝河坐起来倚在榻上,静了片刻,似乎终于想通了,笑笑:“梦到以前了。”
“以前?”
“以前我是个人修,所以才多长了一副人修的经脉。”
“然后呢?”阿雪跳到他怀里,乖乖窝着,扬起脑袋,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
蓝河捏了捏他的爪子,慢悠悠地说:“然后渡劫失败了,时机不对。正要闭关,魔族打上来了,我们宗门最有天赋的小弟子战场渡劫,筑基升金丹,我怕他出事,便为他护法,可魔族越来越多,金丹我还能应付,可来了元婴我就没辙了。”
“最后没办法,毫无准备地吃了化婴丹,大量灵气崩断了我的经脉,引来天雷。”
阿雪紧张地攥紧了蓝河的袖子。
“可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嘛!”蓝河笑出声,讲故事似的哄阿雪,“原来当初啊,我不是经脉太窄,而是祖上有妖的血脉,天生长了两副经脉,同现在一样。那时妖修的经脉挤着人修的经脉,自然窄得纳不了多少灵气。也亏得我这奇经八脉,居然经脉尽断还能在天雷下保住一命,激发了蛰伏的妖修经脉,一下从人变成了跟阿雪一样的狐狸崽。”
阿雪抱住了蓝河的胳膊,可怜巴巴地说:“公子现在好好的就好,不能丢下阿雪一只狐啊,阿雪笨,会被隔壁的黄鼠狼欺负的!”
“好。”蓝河步入元婴,清晰地感觉到过往的沉疴早已消失得一干二净,如今经脉中灵气奔腾,让他格外舒畅。
哄了阿雪半天,蓝河正要下床走动走动,魏琛风风火火地来了,拎着冷了的茶壶往肚子里灌水。
“少天收的那小徒弟,和他一样聒噪!”魏琛瘫在椅子上直喘粗气,庆幸地瞧了安分的蓝河一眼。
蓝河他知道魏琛说的是卢瀚文,也是他当年为之护法的小徒弟。卢瀚文因“许博远”的死而自责愧疚不已,迈入金丹后修炼艰难,在徘徊五百年方才堪破心魔,顺利化婴。但如今,蓝河将“许博远”当做是过往,随雷劫一并消散了,自然也不好多问蓝雨宗现任宗主的事情,只要知道小师弟好好的,也就放心了。他提着水壶又替师祖烧了一壶热水。
魏琛抓着阿雪揉了半晌,感慨万千:“虽然聒噪,小卢可真是实打实的天资卓越,这就要渡劫飞升了。”
魏琛不免想到自己,他当年没那么好运,没沾上人魔之战的光,渡飞升劫的时候心神不稳,离上界一步之遥,好在最后他在雷劫中看开,自降修为成了一介散仙,如今也不执著飞升之事。
“对,除了那小子以外,微草山的小山主也要渡劫飞升,听说还有几个……”魏琛摸着下巴嘟囔,“都赶着投胎,全挤一块儿了。近来少出门,酒肆也关上,一不小心被卷入飞升雷劫可不是我能保得住的。”
“知道了,多谢师祖叮嘱。”蓝河乖乖答应。
魏琛一拍脑袋:“还有,离叶修那老东西远点,要不然被他吃得骨头都不剩,别来找我哭。”
蓝河听到这个名字还是没有绷住,眼神泄露了些心思,他迟疑了一会儿,小心问道:“师祖,叶仙尊为何在下界?”
“嚯,行啊!你知道他不是咱们下界人,还算聪明。”魏琛没意识到蓝河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狐狸精是怎么知道叶修的来历的,忍不住在背后说了叶修两句坏话,大多是指责他砍价离谱,做事没规矩,而后才说,“谁知道他这上神脑子发什么昏要来下界?不过你看他带的那小徒弟,也有点东西。除此以外,叶修之前也收了不少弟子,估计是在培养有飞升机缘的好苗子吧。”
魏琛说完,也不管蓝河什么反应,大摇大摆出门去隔壁找他那黄鼠狼老弟喝酒去了。
蓝河望着窗外黑沉沉的天色,默默叹气。
叶修睡在树上,忽然打了个喷嚏,迷糊地骂了句:“哪只扁毛畜生又扒着我家阿远梳毛了?”
“师尊。”乔一帆练完了功,站在树下,待叶修看过来,接着说,“英杰快要渡劫了,我想去微草山看看他。”
“他渡劫,你化婴。王杰希倒是个好师尊哈。”叶修笑着说了句,语气多少带点旧怨。
乔一帆有些尴尬,小声解释:“师……仙尊也是为了我好,他说我命里该有这一劫,不破不立,如今我被师尊救了,不是好好的嘛?”
“万鬼噬魂的时候疼不疼?”叶修问。
乔一帆不语。
“你倒体贴,还会帮着他说话。若是那天出了岔子,我没有路过万鬼窟,你就死了乔一帆!”
“‘命里该有此劫’……”叶修哼笑一声,“你师娘当时也是被他这么一句话说的,结果呢?”
叶修在上界得知许博远化婴失败的消息时,曾抓着王杰希质问,问他为何不早告诉他许博远命数中的这一死劫。王杰希也是这么一句“命数如此”。
乔一帆再不敢说话了,他不是叶修第一个徒弟,在他之前还有不少师姐师兄,如今他们都在各处修行,见不着面。不过师尊带他入门时,唐柔师姐叮嘱过他,万不能提到“道侣”或“师娘”。
叶修也知道跟个小孩儿说这些没必要,从树上一跃而下:“你要去就去吧,我跟你一块儿走,微草山别的不行,炼丹还可以,给你讨点好东西回来。”
从此处到微草山,要路过妖市,叶修想起魏琛那只徒孙狐狸,心念一动,转头先往妖市去了。可何归酒肆大门紧闭,他用灵力叩了半天门,也无狐应声。
他们的小舟停留太久,织银湖的禁制被触动,船被推了开去,叶修原本就心烦,伸手一指湖面,对乔一帆说:“试试冰阵。”
乔一帆是个乖巧的小徒弟,二话不说就跃到船头,横刀出鞘,刀尖点在湖面上,寒气发散,由刀尖开始,湖面慢慢结了厚厚一层冰。
可不过片刻,乔一帆脑门便开始冒汗,灵力不支,他咬牙苦撑:“师尊,好像撑不了多久……”
叶修拔出身后的伞一抖,一杆流光耀眼的长枪出现,他站在船尾,也和乔一帆一样,落下个冰阵,目光所及的湖面瞬间就被凝固住了,湖底的咒法触动,妖火燃起,但叶修也半分不让,一肚子火气全泄在这儿了,冰层越结越厚,甚至动摇了两侧木质的店铺。
妖修们惊叫着纷纷跑到门口,各个神色慌张,不明白他们惹了哪尊大神。
何归酒肆的木门被推开,名叫阿雪的白狐狸蹿出来,爪子摸了摸冰面,叫道:“公子!完蛋了!有人上门寻仇,把织银湖也给冻住了!”
蓝衣的公子侧身出门,脸色较之前好看了许多,也没清瘦得能被一阵风吹走。
叶修见蓝河出来,不由多看几眼才问:“净髓丹有效果?”
熟悉的声音让蓝河陡然一惊,循声望去,叶修从船上跃下,踩着冰面走过来:“身子骨养好了就好,老魏对你还挺上心。说起来你还会酿酒啊,给我来一坛灵果酿吧,有吗?”
蓝河根本不敢卖酒给他,他那酿酒的手艺没变过,叶修一尝就能发现端倪。
可他如今已不是许博远了,他是个妖修,世人嘴里“无心无情”的狐狸精,如何敢暴露自己。
天黑沉得愈发厉害,叶修没等蓝河找个合适的借口推脱,就抬眼看了看天,皱眉:“不太对劲,总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算了,我们先去微草山,灵果酿给我留着,待我回来取。”
叶修说罢,刚跳上船,微草山的方向便落下一道紫色的惊雷,闪得他眼前一片白光。
“出事了!”
话音未落,处另个方向的蓝雨宗也落下了惊雷。
醉醺醺的魏琛从隔壁探出个脑袋,叫道:“怎么回事?小卢不是说要等七日后?”
微草山在北,蓝雨宗在南,两侧的天雷一道比一道厉害,连结界内的妖市都在跟着颤抖,不出一息,东方的体修宗门霸图上空也有天雷落下。
“老韩的小徒弟?”
在西侧,当年飞升受封成为百花仙尊的张佳乐的宗门霎时被天雷照得灿烂。
天雷越来越多,越来越密,似乎是想将整个下界都劈得灰飞烟灭,妖市的结界终于支撑不住,碎成了万道金光。
叶修掐指,倏然屏息:“王杰希!”
蓝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邻居们都怕得到处逃窜,他怕阿雪被人踩了,连忙将他捞起来塞进怀里,祭出一把长剑,抵挡了迸射而出的一道小天雷。
“发生了什么事?为何天降雷劫?”他问叶修。
叶修提着乔一帆的领子,把他丢给了魏琛,手里的伞撑开,一个结界挡在几人头上。
“千年前道木就已经开始枯萎了……命数命数。”叶修念了两遍,眼中锋芒一闪,“好大胆的‘司命仙尊’!”
乔一帆被魏琛拎着,怀里又突然被塞一只吓昏了的阿雪狐狸,茫茫然地问:“师尊,你在说什么啊?”
难怪王杰希如此重视宗门的人,面对当初微草山之劫却毫无波动,为的就是以恶战给他那小弟子添功德,好给今日的雷劫加把火。
“老魏,我的小徒弟交给你了,我回上界助他一臂之力。”叶修跃跃欲试,他不在乎毁掉天道会造成什么后果,反正这把火已经被王杰希烧了起来,不是他死便是天道消亡。
蓝河惊慌伸手一抓:“叶修!”
叶修一顿,有些恍惚:“你叫我什么?”
“叶修——”蓝河的手有些发抖,他的理智在说不该暴露,可他的情感又不想看着叶修去冒险。
天雷砸在几人脚边,阿雪抽噎着醒来又吓昏过去,两腿抽抽没了动静,乔一帆慌忙试探他的鼻息,好在只是昏迷。
魏琛看看这个,瞧瞧那个,一拍脑门骂道:“这个时候你们还看对眼了?一个都靠不住,老叶你给我滚上去,下界有老夫顶着。狐狸崽你给我松手,说了多少次人妖殊途,仙凡有别!”
说话间,枯萎溃败的道木在下界也显出了形状,残存的灵气引得天雷大作。
妖市没有四季之分,以妖术维持着盛夏之景,但是结界碎裂后,四季一瞬涌入,短短几息,又是细雨连绵,又是狂风大作,转眼就开始飘雪,而树梢上开了新的花苞。
“四季也开始乱了,看样子轮回殿也被王杰希骗了进来。”叶修伸手接了一朵雪花,凉意从手心漫到心里。
叶修挥手掸掉了又一道天雷,知道自己不能久留,收了伞:“一帆跟着老魏,等我结束了再回来找你。”
“小蓝公子有什么想说的吗?”叶修从蓝河手里抽回了袖子,他的神情有些恹恹,从许博远的春雪剑消散后,他就一直这副模样,似乎这回是打算慷慨就义了。
蓝河莫名察觉到了异常,他做了许多年的人,哪怕被魏琛来来回回骂了无数次,依旧舍不下那颗“心”,他握着剑的手在发抖,此时再顾不上其他:“叶修,万事小心。我想你好好的回来,我、我们有一段前世的因果,等你回来,我再说给你听。”
叶修怔忡,忽而一道天雷直直地落在了他的头顶,分神消散。
六、逍遥
妖市已乱,雾障被天雷劈了个一干二净,织银湖底的妖火也烧到了尽头。
蓝河挥剑斩断手腕粗的一道天雷,护下隔壁那只成天欺负阿雪的黄鼠狼,乔一帆也不敢拖后腿,跟在他身后不断布传送阵,要将那些弱小的妖修送到更安全的地方去。
魏琛忍痛割爱祭出了自己压箱底的法宝,一口气把周遭落下的天雷收了个一干二净,这才让两个刚化婴的小孩儿得了片刻喘息。
乔一帆转头看着蓝河,支吾半晌,小声问了句:“小蓝公子,你是我师娘吗?”
“啊?”蓝河悚然,受到身后防御结界里其他小妖修复杂的目光,总觉得这幕似曾相识,“别、别乱说吧……”
乔一帆憨厚地嘿嘿一笑,脆生生又喊了句“师娘”,挂在他胸前的阿雪猛地支起脑袋:“谁在胡说八道?”
蓝河哭笑不得,虚虚点了阿雪一下。
天彻底黑了,道木的灵气像是点点金光慢慢四散于风中,也不知道上界如何了。蓝河抬头望向天际,叶修受了一道雷劫,不知有没有事情,他忍不住皱眉。
叶修从灵泉中挣扎脱出,守着他的苏沐橙如释重负,红着眼眶拉他:“终于醒了!老王快不行了,我哥在给他布逆灵阵续命,就等你了。”
自她和兄长一块儿飞升以后,就没碰到过这么命悬一线的境遇。
“阿远……”叶修额角突突直跳,捂着心口深吸了一口气,纵然此刻他只想回下界去找蓝河问个明白,但面前摆了个大难题,不得不暂且搁置,只得庆幸魏琛还算靠谱,能护得住乔一帆和蓝河。不再胡思乱想,叶修抓起千机伞御风而行。
上界的道木更显颓败,大量灵气被下界吸走,王杰希还烧毁了命簿,天道如今也是苟延残喘。
可比天道更惨的是王杰希,他来到上界后与道木关系密切,此时反噬全到了他身上,他被钉在道木上,气若游丝,灵气反被道木当作养分吸取。
苏沐秋的逆灵阵苦苦支撑,和霸道的道木抢夺王杰希的生机。
王杰希模样狼狈,但叶修似乎又看到了很久以前刚当上司命的小仙君。
“话都憋在心里,憋不死你。”叶修从伞中拔出一柄灵剑,二话不说扎进道木溃烂的伤口之中,尖啸声刺得在场几人双耳作痛,流出鲜血。
叶修也不好受,但他灵台清明,手里下了狠劲,带着恨意道:“疼吗?疼就对了,我家阿远经脉寸断是这么疼,一帆受万鬼噬魂也是这么疼——天道你说要万物轮回,你也该试试!”
王杰希咳出血来,医仙方士谦驾云而至,瞧见他这副样子,气急败坏,手里银针飞出钉在他的几个大穴之中。
“一帆如何了?”王杰希问叶修的头一句话便是如此。
“死不了,他师娘护着呢。”
方士谦百忙之中抽空瞟了他一眼:“什么师娘?”
苏沐秋连忙拉回话题:“方神你小心,刚才那针扎偏了!”
王杰希嘴角又淌出鲜血,方士谦咳嗽一声:“没事,我在就死不了。”
“谢谢了。”王杰希生无可恋地闭上眼,叶修到了他也就放心了。
叶修先天神祇的灵力与天道同源,此时叶修强,天道弱,这灵力就成了剔骨割肉的利刃,一点点蚕食吞噬天道。
道木崩坏速度逐渐加快,叶修惨白着脸问:“旧天道没了怎么办?你们想出辙了吗,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万物殉道吧?”
“小周他们轮回殿会想办法,新天道依然是在生死轮回的基础上诞生的。”苏沐秋双手结印支撑逆灵阵,还有余力回叶修几句。
叶修啧啧称奇:“小周不爱说话,人倒是靠谱哈。老韩呢?”
“他是战神,负责稳定下界安宁,确保在新旧天道更替时,不让战乱引发意外。”
“合着就我一个不知情啊?”叶修搓火。
王杰希被方士谦救回了半条命,大的那只眼睛掀起眼皮瞅他,嘲笑了一句:“这不是看你没了道侣可怜吗?”
“我家阿远没有道消身死,还转生成妖修这事你也算到了?”
王杰希闭口不言,这会儿要承认了,保不齐叶修会不会把长剑扎进他肚子里。
与天道对抗太过漫长,叶修不知撑了多久,就在眼前一黑,就要功亏一篑之际,道木彻底破碎,王杰希被灵力猛地打了出去,又吐出一口血,苏沐秋的逆灵阵被破,他匆忙后退,好歹拽了王杰希一把,两人摔在云里。
天际若隐若现的钟声悠扬,万道金光落在道木消失的空缺中,下界的昼夜、四季迅速变幻,星辰散开又聚合,鸟鸣、虎啸、婴孩啼哭,幼嫩翠绿的小芽冒出了头,散发着温和的灵气。
生死皆在一线之间,转瞬间,一切已尘埃落定。
叶修闭上眼之前,最后交代了一句:“来个人带我去下界的何归酒肆……”
新的天道在幼小的道木中缓慢酝酿,天上的上仙上神们为了下界的安宁疲于奔命,连刚刚渡过雷劫的高英杰、卢瀚文都没被抓着帮忙,个个都形容枯槁,疲乏倦怠,艰难地度过了最新旧天道交替的时期。
而下界转眼就是百年。
阿雪推开何归酒肆的大门,嘟嘟囔囔抱怨:“大仙儿又去找黄鼠狼喝酒了,哼!”如今他修成了人形,模样是个五六岁的幼童,脑袋上扎了两个鼓包,年画娃娃似的圆润可爱。
妖市的结界重启,雾障吸收了天雷以后也变得更加唬人,浓雾中时不时闪过一道电光,人修与魔修更不敢轻举妄动。
一叶扁舟慢悠悠荡在漾着粼粼波光的湖面中央,两岸青山覆着皑皑白雪,像是凡间的老夫老妻相携走到了白头。
船头的小泥炉燃着,壶里温了灵酒,酒香勾得闭目养神的人抽了抽鼻子。
“一杯。”叶修的脑袋枕着人的腿,伸出根手指讨价还价。
另一只白皙的手将他的手指压了下去:“半杯都不行。”
叶修叹气:“如今地位低了,连讨口酒都不答应。”
“你的灵力还没恢复,解不了酒意,你可还记得你头一次喝我酿的酒时,把我院子里的猫耳草拔了个精光?”
叶修睁开眼,细细地瞧着蓝河,目光一寸一寸描着他的眉、他的唇,成了妖修的蓝河与人修许博远长相完全不同,可他瞧着都好看。
难怪头一次遇上蓝河的时候,就有些舍不得还价。
小舟穿过雾障,飘向何归酒肆。
叶修有些抱怨:“阿雪都那么大了,你还成天担心,就该让他自己独个儿待着。你看我对我的徒弟都是放养的,一帆如今也大乘期了。”
“好大的醋味。”蓝河笑着推了推他的脑袋,“阿雪是我在妖界筑基时候捡来的,他从小没有家人,跟在我身边又吃了不少苦,怎么不能多看顾他些?”
叶修直起身子,有些火大:“多看顾就能让那只狐狸崽子睡我们之间?”
“咳……”蓝河避开了他的目光,有些心虚。
“今天也别回去了,家里不还有老魏在吗?你可答应了我要陪我走遍天涯海角的。不许反悔。”
蓝河失笑:“好。答应你要同你天长地久地在一起,不会反悔。”
叶修这才满意,一张符贴在船上,飞似的从酒肆前驶过。
阿雪揉了揉眼睛,看着一道远去的残影:“奇怪?我刚好像看见公子了。”
天地浩渺,此生漫长,足够这对道侣逍遥浪费。
——END——
结尾仓促了点,因为写到后面腰真的吃不消了
这篇我酝酿3个月,下笔一整天,本来感觉写成连载可能更合适一些,一些关于天道轮回、老王一帆的伏笔、小朋友们齐渡天劫、老韩一拳干碎半个天道、叶蓝说开的情节都可以写多一点,不过按我的坑品,连载很有可能就坑了,所以最后还是以“一发完”的形式呈现出来
当时一气写完,就有种感觉“就这样了”
这应该是我今年花费心思最多的一篇,虽然可能也不怎么样,但自己还是满意的
嘿嘿,就说那么多,文内留白的地方,请大家自行脑补吧,爱你们~
十月十日卖萌日~
史密斯夫夫(?
【叶蓝】《关于黄鼠狼是小蓝企鹅的天敌这件事》2
这么可爱的小企鹅当然是要被吃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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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鼠狼和小蓝企鹅系列会做成贴纸无料在CP30给大家送出哦~欢迎大家蹲蹲(*′`*)人(*′`*)
*喵喵队立大功
*非原著现pa,游戏主播叶x社畜蓝,白开水日常向
*今日七夕,宜有缘千里来相会~(实际:可算赶上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赶紧出门)(一稿没来得及改就发上来了呜呜呜轻拍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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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蓝河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家里,站在防盗门前摸了又摸,总算摸到了自己公寓的钥匙。
夏天的夕阳尚且带着恼人的惊人热度,天边逐渐积起的云霓则仿佛盛夏悠然驶过街头的人力水车,只在鼻端激起一阵尘土气味,给人下雨的错觉,顷刻间便蒸腾殆尽,了无遗痕。...
夏天的夕阳尚且带着恼人的惊人热度,天边逐渐积起的云霓则仿佛盛夏悠然驶过街头的人力水车,只在鼻端激起一阵尘土气味,给人下雨的错觉,顷刻间便蒸腾殆尽,了无遗痕。
金色的阳光从尽头的小窗穿透进来,铺满了整条走廊的花岗岩纹样的瓷砖,又像一层金色的薄膜一样反射到蓝河脸上。
蓝河抬起手臂挡了挡刺眼的反光,顺手转动钥匙,打开了房门。
就在他抬手的档口,不知道哪里窜出一小团灰色的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倏地窜进了房门。
蓝河:……?
蓝河:什么玩意儿进去了。
鉴于G市耗子赛猫的优良传统,蓝河小心翼翼地关上房门,生怕惊着了不速之“鼠”;要知道这种(勉强称得上)小生灵最容易四处逃窜,一旦跑到什么看不见的地方,就休想在未来的日子里摆脱它……
和它的子子孙孙。
蓝河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用指尖从门后悄悄够过扫把和簸箕,心里颇有些落日孤城的悲壮感:以后十数年对这所公寓的主动权,成败在此一举了。正打算秣马厉兵发起冲锋,却对上一双琥珀般的黄绿眼睛,硬生生停住了脚步。
莹白的大理石地板的正中,一只体型可观的灰色虎纹美短正眨巴着一双狭长的竖瞳,一转不转地盯着他看。
蓝河愣了两秒,原本蓄势待发地满腔力气都扑了个空。他在原地不知道应该干点什么,一人一猫就那么在万籁俱寂中对视着。
然后地板上立着的灰色美短优雅地抬起刚刚还撑在地上的前爪,十分悠闲地舔了起来。那姿态毫不见外,要是局外人见了,说不准会觉得这里才是他的家,而蓝河才是不请自来的那一个。
蓝河觉得这个世界有点魔幻了。
不行,我要冷静。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不就是一只猫吗,自己家里又不是没有……
等等,自己家里的那只去哪儿了。
蓝河这才察觉出有哪里不对,自己家那只小祖宗是出了名的窝里横,但意料之外的没有架子,每天自己回来的时候肯定第一个窜出来要迎接自己,喵喵叫着要求添水添粮,积极得简直要让人怀疑这东西到底是猫是狗。
可今天进门之后,他的注意力都在地板正中这只悠哉游哉地不速之客上,没注意到原住民一直没有现身。
蓝河心里一紧,定了定神仔细一看,总算在一旁沙发底座的狭小缝隙中,找到一撮白花花乱蓬蓬的大尾巴毛。
“祖宗诶。”蓝河过去轻手轻脚地试图抱起把自己伪装成一只白色鸡毛掸子的金吉拉,结果对方毫不领情,头追着尾巴掉了个个儿,继续趴伏在沙发柱子和地面组成的角落里暗中观察。
出息。蓝河颇有些无语。只好安抚似的拍拍猫头,直起身子先去解决地板上站着那位。
地板上昂首挺胸站着的这位要淡定得多。蓝河走了两步,脚下一顿,转念又去储物间拿了根猫条,在离它两三步远的地方蹲下身去,等着灰猫自己靠近。
事实证明,他的担心确实有些多虑,体型不小的灰猫支起身子,探头嗅了嗅他手上的味道,然后伸出舌头不急不缓地舔舐起来。
蓝河松了口气。试探着上手轻轻抚摸着它背上带着深灰色条纹的绒毛。
一根猫条很快消耗殆尽,但灰猫并没有像其他猫一样缠着他继续索要食物,而是就地一坐,餍足一般地眯起眼睛,又慢条斯理地舔起了自己的前爪。
可和之前不同的是,这回它舔爪子的同时,还大大方方地让蓝河继续抚摸。
蓝河边摸边在心里啧啧称奇,他本来以为自己家那位祖宗就算亲人的了,没想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还有这种属于猫的物种。
换句话说,这特么也能算是猫?
不过这么亲人的话……蓝河在心里衬量着,停在猫咪脊背上的手犹犹豫豫地顺势而下,趁它不注意,提起尾巴偷偷看了一眼。
………咳。
蓝河当作无事发生一般地将猫咪的尾巴放回原地,清咳一声。
果然,是只公的。
——还是个公公。
美短公猫,做过绝育,从毛色和身材来看不像是营养不良,又如此亲人,野猫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多半是楼上哪位邻居家里跑出来的。只是挨家挨户敲门问谁丢了猫不太现实,工作日晚上大家也都没有互相招呼的心思,只好先留着观望。
好在猫粮零食猫砂都还够用,如果主人足够在乎的话应该这两天就能找过来,要是真没人上门来找,那就等周末再去四处问问。
不过招领启事还是在楼道里贴一个。
蓝河如此在心里想着,拿起手机给美短拍了个照,正构思着文案,突然听见一阵哈声。
原来是自家原住民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沙发底下爬了出来,正仗着主人的势对外来入侵者进行恐吓。
我的小祖宗。蓝河在心里直叹气。你看看你们这体型差,怎么就敢恐吓的,真打起来不知道谁更占上风呢。
虽然自己确实不会让它们真打起来就是了。
蓝河都做好了拉架的准备了,转头一看灰色大美短倒是相当淡定。没哈回去也没炸毛,还是在原地端坐着,饶有兴味地盯着金吉拉看。
蓝河啧啧称奇,要不是眼前的的确确只是只猫,他都要怀疑是不是建国以后哪位大仙的人间化身了。
既然没打起来,蓝河也就放松了一些警惕,并同时为自己家的客厅庆幸地一并松了口气,结果气才松了半口,就见原本端坐的灰色影子蓦地像离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
蓝河:?
蓝河:不是你等等!
蓝河尔康手到一半,却见灰猫并没有对金吉拉进行攻击,而是在沙发边缘停住脚步,亦步亦趋地跟着的金吉拉逃窜的路线封堵住他的退路。
那场景简直像是猫抓耗子……不,或许用打地鼠形容更为准确。
蓝河已经无力吐槽了,心里只剩下“这特么到底是个什么物种,心好累”的疲惫感觉。
放任两只猫在沙发底下玩捉迷藏,蓝河还是简单写了个招领启事,简单描述了下灰猫的品种和体貌特征,又放上照片,用打印机印了打算去一层电梯间贴上几份。
“小雪?”临走蓝河总算想起还被困在沙发底下的自家主子,连忙喊了一声。
相邻工位的笔言飞总是说蓝河这人忒文艺,有时候简直文艺到有点闷骚。就拿给猫起名字这事儿来说吧,别人起名都是什么咪咪小白二妞之类的,再讲究点也就是什么核桃仁苹果亚历山大;只有蓝河,给自家猫取名会取“春雪”这种拗口又华而不实的名字。
“怎么华而不实了。”举着自家主子照片陶醉的蓝河反驳,“你看这毛色,又白又蓬松的,怎么就不是春雪了!”
然而拗口还是拗口的。在亲友们交口相传的情况下,“春雪”就逐渐演变成了“小雪”这种平平无奇的名字。
最后蓝河也妥协了,乖乖改口叫起“小雪”来。
于是小雪就这样变成了一只叫小雪的男猫。
“喵呜~”小雪本雪怯怯地喊了一声,告诉主人自己还在这儿。
全然不复刚刚哈人的威风。
都叫你别惹它了。蓝河和自家小猫进行了一番眼神的交流,无果,只好认命地走过去蹲下身子,伸手向小雪招了招,意思是“要不然你跟我一起走?”
“喵呜~”小雪又叫了一声,意思大概是“想”;但转头看了眼在蓝河两步之外的大美短,又往回缩了缩。
想,但不敢。
还能不能再怂一点啊。蓝河无语,看美短也没有攻击的意思,只是来回来去地逗着春雪玩。何况自家这位主子,也就看上去怂些,真要论起战斗力来也未必就不能自保(毕竟刚把猫提回家那会儿蓝河自己深有体会),也就站起身来重新往门口走去。
保险起见,蓝河关上防盗门后还在门口呆了一会儿,没听见里面有什么惨不忍闻的动静,这才放心地乘电梯下楼,贴启事去了。
叶修下播已经是早上五点钟了,洗了洗漱随便揪了两片面包垫垫肚子,然后倒头就睡,醒来闹钟指针刚好指在11:00整。
顶多就是十一点钟准时醒来时还要自己张罗午饭,有些头疼。
正午的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中透进来,在地上切割出整齐的光影。叶修正翻找着厨房壁橱里的泡面,突然听见门铃响了。
打开一看,是苏沐橙。
“沐橙来了?”叶修招呼了一声,侧身把人让进门里,顺手提起了她身后的两个大塑料袋。
“嗯。给你送补给。”苏沐橙自己还抱着一个纸袋子,脚步轻快地走进门,把手里的东西往餐桌上一放,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杯奶茶,插上吸管喝了一口,含含糊糊道:“刚起?”
“可不是吗。”叶修回答,“吃了吗?”
“吃啦——”苏沐橙无奈,“我又不像某些人。”她拖长语调,意有所指:
“我不来你是不是又准备泡面凑合。”
“呵,真相了。”叶修讪讪一笑,放下了手里的红烧牛肉面。
“给你带外卖啦。”苏沐橙从手里的袋子里又拿出几个餐盒,“不过之后呢得自己煮饭,不准老吃泡面,又不是不会做……还有笑笑那份。”她晃了晃手里的罐头。
“哎,笑笑呢?”苏沐橙这才发现房间里安静得有点不正常。
叶修也才反应过来,站起身来四处找猫。
这几天正赶上新游戏发售,叶修也就过得稍微那么没日没夜了一点,晚上播游戏,白天剪视频,偶尔还和对面商务扯一扯皮,实在是充实的有些过头,就忽略了和自己同住的这位动物小友了一点。
不过被喊作笑笑也实在是一只很有个性的猫,不但平常不怎么粘人,有时候甚至食水都能自己搞定。还喜欢不时出去个一两小时游游逛逛,然后晚上全须全尾地自己回来,除了脚底板脏点儿,就连毛都不会弄脏一根。实在是让人非常省心。
叶修和这只猫,比起主人和宠物的关系,倒更像是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两个室友,平时各干各的,想起来互相打个招呼,偶尔还会互相judge。
——比如叶修又双叒拿壁橱里的泡面凑合一顿的时候就会看见笑笑站在远处冷冷看自己一眼,那样子像是再说养我的人类又在吃垃圾了;而笑笑在叶修从冰箱里拿牛奶时迅速凑过来绕着他的小腿走来走去也会收获一个相当的嘲讽眼神,那意思大概是,你也有今天。
叶修从沙发和电视柜背面的缝隙旁直起身来,确定没有任何和猫类似形状的东西在那里存在,终于抄起钥匙打算出门去找。
“不见了?”苏沐橙问,语气里有几分担心。
“嗯。估计在哪儿浪着没回来吧。”叶修说着,脚底下的步伐倒是一点没慢。
“等等,”叶修走到门口的时候被苏沐橙拦了下来:“你就打算这么去找?”
这座公寓楼原本是商用写字楼改的,一梯四户对称分布,单元本来就大,更别提小区绿化还可以,当初开发的时候就打着什么“城市花园”的旗号,占地面积也小不到哪儿去。
“也没别的办法啊,”叶修无奈,“顶多就再写个启事什么的。”
苏沐橙一拍脑袋:“启事!我上来的时候好像在电梯间看到过一张招领启事还是什么来着,不如我们先下去看看。”
“嗯。”苏沐橙的建议一如既往地靠谱,叶修没多说什么,应了一声就和人坐电梯下了楼。
也不怪苏沐橙没注意到,当时电梯门刚好要关了,她三步并两步才赶上电梯。美女当然有美女的特权,电梯里的人也没说什么,甚至看她提了两大袋东西还问要不要帮忙。
要换别人这么问可能会被当做献殷勤,使苏沐橙留个心眼,不过当时电梯里还有其他人,何况那人给人的感觉并不坏,除了带着兜帽人好像阴沉点之外,从声音和气质上看大概只是一个有些社交过敏的青年罢了。
东西虽然看上去多,倒也没有多么不好拿,于是苏沐橙只是微微一笑婉拒了青年的提议。现在回到一层电梯间一看,才发现刚刚那张招领启事的有趣之处。
“噗。”苏沐橙仔细阅读了下A4白纸上的文字,然后笑出了声。
“怎么了?”电梯刚到一层苏沐橙就小跑着出去了,叶修落后她几步,还没出声提醒穿着高跟鞋别乱跑,就见这人来了这么一出,于是问道。
“喏,你自己看。”苏沐橙让开半个身子,示意叶修。
这张启事的构成其实很简单:一张照片,几行大号黑体打印的文字;
最上面照片上的大灰猫无疑就是笑笑,而底下的文字倒是写得十分有趣:
“这是谁家的猫?!已绝育大美短!在我家骗吃骗喝!原住民都吓瘦了!请您赶紧领回去!!走之前麻烦把这几天的账结一下!!”
然后附上了联系方式。
叶修看着也笑了起来,笑笑什么德行他是知道的,能把别人惹成这个样子他也毫不怀疑。但是要说起来,这只大猫也十分识趣,要不是对对方十分有好感也不会死乞白赖在那儿不走这么多天。
对自己这位小伙伴十分了解的叶修也不禁开始好奇起来,对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沐橙,你手机借我用一下。”
蓝河发誓自己一开始绝对没想把措辞搞得这么激烈。
他贴下去的第一份招领启事也是中规中矩的“现发现灰色条纹已绝育美短一只,样貌如图,联系方式xxxxx,速来领取”,云云。
只是现实由不得他这么不激烈。
比如说,蓝河正带着耳机在电脑前办公,敲了几个字觉得口渴,一伸手没够到杯子。抬眼才看到原本装着冰可乐的马克杯却不知道怎么被往右移了几寸。
他本来以为这只是巧合,结果下回伸手喝水的时候又是这种情形。
他把耳机里的降噪停了,暗中观察,才发现是前两天来借住的那只大美短趁他不注意从桌子底下溜过来,伸出爪子往外把杯子拨了拨。
本来蓝河以为猫咪这种行为肯定是想表达什么或者有什么诉求,还特地抽了个不加班的傍晚带猫去看了医生。
结果发现,这货单纯就是手欠。
再比如说,蓝河电脑旁边摆着他最喜欢的主播夜雨声烦的限量周边,和小雪相对两年都相安无事,偏偏蓝河视线停在上面视线但凡久一点,就会被灰猫伸出爪子在眼前捣乱。有时候蓝河懒得理它,这货甚至蹬鼻子上脸,直接跳上展示柜,把爪子搁在立牌的底部,像是在威胁蓝河要是再不理我就给这些蓝蓝黄黄的玩意儿一个毁灭性打击。
除此之外,这只猫不叼拖鞋也不咬电缆,大祸一个不惹,破坏欲好像也只限于柜子里那些和它不知道有什么仇的周边和手办。
简直像是故意耍着蓝河玩一样。
通人性也不是这个通法啊。蓝河崩溃。
这还不够,让大灰猫感兴趣的,显然不止蓝河这个人类。
经过蓝河几天的调停,小雪和这只美短倒是逐渐熟悉起来,不至于一见面就剑拔弩张(虽然只是小雪单方面的),虽然小雪还因为第一天的事情对灰猫有所忌惮,但是渐渐也发现这只新邻居除了喜欢捉弄一下自己之外也没什么恶意,也不再保持实时戒备的状态。
结果就表现为,灰猫一凑过去,小雪就退避三舍,然后灰猫又凑,小雪又退,灰猫又凑,小雪又退……你追我赶,无穷尽也。
结果就是,金吉拉两天茶饭不思光顾着逃命,虽然猫毛蓬松依旧看不出什么,但是偶尔逃命路上跳到正在打游戏听歌办公的蓝河膝头,或者主动投怀送抱寻求主人庇护的时候,能明显感觉到重量轻了不少,搞得蓝河也很是心疼。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刚结束了一天工作只想把自己洗洗涮涮随便扔在哪里睡到天亮的蓝河又一次在沙发上被两只猫互相追赶,爪子划在地板上的嚓嚓声、和不知道谁碰倒了收纳箱和浇花水壶的哗啦声吵得不堪其扰醒来之后,终于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打开刚刚关机尚在发热的电脑,编辑了另一条招领启事,贴了下去。
从电梯间回来的时候蓝河边走边恨恨地想,要是过两天再没人来认领就索性报警,猫应该也能算是遗失财务……想着想着心却又越来越软。要是这家伙的主人真的不想要他了,派出所应该也没什么办法,找人来领养的话只能全凭领养人自觉。但看这猫跋扈的性子,前任主人应该对他非常不错才是,要是真是只是机缘巧合没有找着,自己就这么把猫送走了的话……
蓝河还在那儿纠结呢,走到家门口凭肌肉记忆摸出钥匙开门,换了拖鞋就往里走,都没注意到客厅的打闹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
走到卧室门口蓝河才注意到不对,连忙折回去找两个小祖宗。
沙发侧面有一架一人多高的立式台灯,黑色的电源线蜿蜒地盘踞在瓷砖上,还缠着几缕纠缠在一起的灰白猫毛。蓝河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地绕过电线,想着周末的时候来个彻底的扫除,又路过沙发和茶几之间的狭窄通道,却在视线能毫无遮挡地看到阳台地面的时候顿住了脚步。
一灰一白两个毛茸茸地小身影正挤在猫窝里的软垫上相安无事地睡得香甜。小雪乱蓬蓬的松鼠尾巴露在外面,正好松松搭在灰猫细长的尾巴上,像是一床蓬松轻软的白色小被。
蓝河不自觉抿了抿唇角,默默关上了客厅的灯,轻手轻脚地回卧室去了。
其实一直这样,也挺不错的吧。蓝河枕着手臂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着。
手机震动声响起的时候蓝河吃完饭没多久,还在举着手机刷黄少天刚刚在微博上发布的直播日程,听到铃声连忙按下静音键往走廊里跑。
“喂,您好……”
“哦,你好。”听见那边终于接通,叶修连忙答道。
“我是14楼1402,晚上六点钟左右在家。”那边短暂停顿一下,像是在思考措辞。“和您核对下啊,灰色条纹美短,尾巴尖上带点黑对吗”
“嗯。”叶修对答如流,“黄色眼睛,不吃白肉,猫粮不挑,喜欢牛奶罐头和猫条,抱起来死沉死沉。”
对面像是笑了两声:“那你晚上来吧,亲自检查一下,我反正没慢待他,有什么别的问题咱再聊。”
“客气了。”叶修说,他看了眼揭下来的招领启事,不知道怎么就起了逗人的心思,“我还得准备准备,到时候登门给您结账去呢。”
“这样吧,”他接着说,“兄弟留个联系方式,到时候联系也方便一些。这个手机号是你本人吗?”
君莫笑。蓝河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搜索结果里出现的昵称,然后顺手发了一个好友申请过去。
君莫笑……这个名字怎么有那么一点耳熟,好像最近在哪里见到过。蓝河继续往工位的方向走着,突然猛地顿住脚步:
这不是叶神上回直播操作的角色名么……!
且不说上周末黄少天还拉着叶秋直播了一整天。
是巧合吧。冷静下来的蓝河却想到。怎么也是九年义务教育要求掌握的诗词,没准只是随便用用。
叶修看着对面发来的好友申请倒是也愣了一瞬。
蓝河。这个名字他是有印象的。
上周六黄少天拉着他直播的是一个多人rpg策略游戏,对战局的观察和情报的互换要求很高。叶修自问没有喻文州那种从百八十句废话里抓重点的能力,图省事就干脆小屏开了黄少天的直播视角。无视掉自己弹幕里一片:还有这种操作、大神你这样真的好吗、不愧是心脏啊心脏……
自然就一不小心留意到了这个尽职尽责的房管。
兼榜二大哥。
顺便说一句,榜一是蓝雨的官方账号,至于其中有多少是喻文州这个老总的私心,叶修就不好说了。
不过他印象里这个房管发言得体又会控场,情商高的可怕。当时叶修还在想,不愧是蓝雨的人才,要是能挖过来给自己用用就好了,省多少事儿啊。
现在这人居然自己找上门来了,虽然找上门来的方式和他印象里的形象有些偏差。
不过……叶修笑了笑,顺手点了通过按钮,发了句“你好啊小蓝”上去:
这算不算,有缘千里来相会啊。
晚上七点整。叶修敲响了蓝河的房门。
先和离弦的箭一样窜出去的是本来在垫子上瘫成一大片打盹的大灰猫,看得蓝河啧啧称奇,都说猫咪第六感惊人,但是到这种程度的,他也是第一次见。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养出这种奇葩。蓝河对门外的人越发好奇起来。
“来了!”蓝河喊了一声,从沙发上起身,踩着拖鞋去打开了门。
门外松松垮垮站着一个青年,身上衣服倒是合身,棉质体恤流畅地勾勒出腰背线条,下面随便一条休闲裤,也能隐约显出不错的身材比例。头发虽然乱糟糟的,但长度正好,也算得上清爽整洁。
让人觉得松垮的,是他的神态。
“小蓝?”他眯起眼睛。
“嗯。”蓝河没好气地应了一声,伸出手纠正他:“许博远。”
他下午和这人聊过几句,也不知道这人为什么那么执着于喊自己的网名。
——还不好好喊。
叶修回握了下他的手。“叶修。”他简短道。然后蹲下身去挠蓝河脚边灰猫的下巴。
灰猫舒服得眯起眼睛,发出轻微的呼噜声,然后索性得寸进尺,整个身子匍匐向前,攀上了叶修的手臂。
叶修顺手把猫提起来抱在怀里。人家正主在这,蓝河也就不便再说什么了,只好轻咳一声:“那啥,这小家伙挺……有活力的,喂食方面倒也不用操心。”
叶修看着他为了夸点什么绞尽脑汁的样子,只觉得可爱。怀里的笑笑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似的,也冲着蓝河喵了两声。
蓝河也就上手揉了两把猫头:“那……就这样?”
“嗯。”叶修说,“辛苦了啊,多谢这些天对君莫笑的照顾了,他可不是省油的灯。”
君莫笑,笑笑的大名。
“他叫君莫笑?”蓝河诧异。
叶修点点头。同时在心里补上一句,但不止他叫君莫笑。
“叶修。”叶修示意他喊自己的名字,“嗯,有空常联系。”
蓝河目送着叶修走了几步,突然又见这人转回头来。
“真不用结账?”叶修道。
“不用,真不用。”蓝河又想起自己那张愤慨的招领启事,脸上有些挂不住,面红耳热地摆手。
“呵呵。”叶修笑,有些得逞的意思。“那回见?”
“回见回见。”
“喵呜~”好像有猫不同意回见。
小雪追出来立在蓝河的脚边,一改往日社恐猫的习性,朝着笑笑离开的地方叫了起来。
“祖宗诶你怎么出来了。”蓝河忙不迭抱起自己的猫,制止道。颇有几分被人暴露了心思的心虚感觉。
“喵呜~”小雪倒是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一样,在他怀里折腾着,好像想要挣脱他怀抱的束缚追出去似的。
“喵~”笑笑隔空转过头来,也叫了两声,像是在安抚当事猫的情绪。
“不着急,以后还有的是机会见面呢。”像是给自家猫咪充当代言人似的,叶修对蓝河的方向摆了摆手。又好像不止是在对小雪说话。
“……”蓝河一时不知道说点什么好,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一人一猫上了电梯,然后电梯门缓缓关上。
“回去吧?”蓝河在原地和怀里的猫大眼瞪小眼。
“喵。”小雪简短地叫了一声,好像在说好。
也是,蓝河把猫在怀里掂了两掂,回去关上了门。以后还有机会见面么。
——或许。
叶修敲完周六停播通知的最后一个字,点击了发送,一转头看见自家猫正盯着屏幕出神。
“君莫笑,”叶修心情相当不错地挼了两把猫头,“明天要不要跟我再出去一趟。”
“喵嗷?”去哪儿?远不远?
“很近。”叶修说。“去楼上还债。”
fin.
狐妖和玉兔精也要谈恋爱
发发
九月!
()
一整个冷饭热炒
动起来了我cp动起来了
非典型cp向
美术生蓝×摄影师叶
两个灵魂不期而遇
01
这是一座不知名的十八线小城市,里面有很多的老房子。
蓝河住的街道隐匿在高高的樟树林中。
树长得很高,可以盖过三层高的房子,直伸向顶层的平台。
叶子长得也很茂盛,一年四季都是绿的,太阳打下来层层叠叠,几乎晒不到树下的人。
阡陌从水泥路变成柏油,有的地方是树荫盖......
阡陌从水泥路变成柏油,有的地方是树荫盖不到的,阳光就直直地打在上面,照出一片金白——猫猫狗狗总爱趴在那里晒太阳。
那条街道,房子间隔得很窄,都是清一色的红砖墙,有的领居会抹了水泥在外头,看上去也很有味道。
普遍都有阳台,有钢筋水泥浇筑成的雕了粗糙的花的栏杆,上面会摆很多大塑料瓶,里头盛点土就能种菜——葱啊萝卜啊小西红柿辣椒什么的。下头摆一些盒子,有的是塑料泡沫的有的是纸的,都是人家买东西剩下的包装,里头也是土,还有抓来的蚯蚓之类的,也是用来种菜,绿油油的,可漂亮了。栏杆本身也不能放过了,可以用来缠豌豆、葫芦、黄瓜一类,那绿的枝缠在灰的栏杆上,一圈一圈,也是风景。
再后头还会搭个支架,用来晒衣服——不同人家搭的支架也不一样啊,这里头可大有学问。有的人家的阳台上有个小棚,于是把支架搭在棚子下面。阳光是斜斜地照进来的,因此不用担心棚子会挡光。等到下雨了,风在密密的树叶丛中几乎是寸步难行,于是雨滴就直直地打下来,落在棚子上,发出响声——当然因为棚子的材质不一样,响声也就不同,在此按下不表。雨水都被棚子挡住了,那下面的衣服自然就淋不着了,于是下雨天也不用着急忙慌地去收衣服。
而有的人家呢,它是没有棚的啊,于是就干脆把竹竿捆好了架到阳台外头去。一般也不会架得太出,一是因为樟树叶子一簇簇地团在外头,太出了阳光反而会更不好;二则是因为架太出了不方便人收衣服,等下雨了急救都来不赢。这样的人家会获得更大的阳台光照面积和更大的可利用空间,于是就能种更多的菜,青翠的一片。
蓝河家只住着他们一家三口,蓝妈妈是个画家,不大想种菜,只种了很多的花。木香花和三角梅沿着栏杆向下爬,还有凌霄花和藤本月季缠进去,开的花悬在空中,像是一串串风铃;栏杆上摆着红康和桔梗,还有平平无奇的吊兰挂在一旁,红黄绿搭配起来竟然还不错;架子旁还立着高高的仙人掌和细竹,暗色的绿让阳台颜色不至于太过轻佻。阳台上的盒子里头还有很多花,蓝河不大能叫的出名字,只知道是路上薅的,有着旺盛的生命力。
每家种的东西不太一样,于是几乎一年四季阳台上都有绿色。到了开花的季节,连着的屋子连着的阳台连着的藤蔓,花朵也连成一片,是非常热闹的花海。
等到成熟时,每家也都交换着菜品。你给我一把豌豆,我送你一个南瓜,一盘菜端出来可以给几家人吃。那菜长得是不规矩的,常有枝蔓。主人家也不会管它,邻人家也不管它,都相互地长;等到长出果来,就分着一起吃。
蓝河家没有拿来交换的菜蔬,就捧出一朵朵的花来,还有蓝河妈妈画的小画。领居们也不在意,还是亲热地带菜上门来,推脱着那一盆盆的小花,说菜花也好看。要是拒绝了不给开门,就直接把菜放在门前,挂在门把上,或者摆到窗台上,然后转身离开。也不用怕会有人拿走,颇有些民不闭户的淳朴。
每家顶上都有个平台,也许还会有间小小的房子。如果是别人家,大部分是放着锄头铲子种子之类的农务工具,那平台也会成为另一个小小菜园。他们会架上竹架,在上面缠丝瓜、苦瓜之类的苗;靠着墙面摆上竹板,结出来的大冬瓜或大南瓜就能安安稳稳地躺在上头不至于“瓜瓜坠地”;从别地铲些土来,还能种上芋苗和红薯……更有的,拿砖砌起一个水池,里头蓄了水,不仅方便浇菜还能顺手养鱼。
这些并不会把平台挤满,他们还要留出一块地用来晒东西。辣椒啊,豆子啊,还有长得老的葫芦,都要拿竹席铺出一块地来晒。
各楼的高度不太一样,有的楼高七八层,爬上去远眺,每栋楼上都是花花绿绿的,一片一片,和道路两旁绿色的樟树相得益彰。
蓝河家只有两层,不过三口之家也确实不需要太大的屋子。蓝妈妈是个画家,平时就会在顶楼平台上的那个小房子里画画,画完了就摆在平台上晒。画吸收了阳光之后,好像变得更加鲜艳温暖。
他家还在平台上蓄了个水池,圆的,里头种了荷花。蓝妈妈原本撺掇着一家人去河道里捉点蝌蚪来,给水池添点活力。结果那些蝌蚪长大了都变成癞蛤蟆,身上是泥一样的颜色,还会传染小疙瘩,到处乱蹦发出叫声,甚至会跳到楼下去吃花。蓝妈妈被吓了一跳,于是全家人又开始忙活着抓蛤蟆,最后把它们都放回河道里去了。
于是只剩下荷叶静静地卧在水面上。
蓝河在这个街道住了15年。
15年啊,他今年才16岁,前大半辈子都在这里度过。
他记得樟树下阳光的温度,记得在树荫下奔跑时风的触感,记得阳光照射下狗狗的每一根毛都在发光。
蓝河一直是这条街上最讨人喜欢的孩子。
文文静静的,不吵不闹。不像别的孩子一出门回来不是衣服钩烂了就是身上摔着了,蓝河身上永远干干净净整整洁洁,见了人还会笑,软软地叫“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好。”谁不喜欢。
某片房子中有个缺口,是很大的空地,没有铺水泥,周边还有杂草。平时,那里是孩子们的游乐场;到了傍晚,小贩们就在那里支起摊子,卖他们的蔬菜水果以及现切的肉。
蓝河还小时,缀在蓝爸爸和蓝妈妈身后来买菜。街上人都喜欢蓝河,白净乖巧,于是往往会偷偷给他多塞一把葱或者几个西红柿。
小蓝河被教的很好,不收这些意外的馈赠。也不明说拒绝,只是举起那只白嫩嫩、胖嘟嘟的小手,拿着送的东西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你,长长的睫毛一扫一扫的,扫得人心软。
要是再推脱不过,蓝河也就收了菜去找爸爸妈妈。但明天傍晚小贩在来支摊的时候,就会发现原来的摊位上多了几朵还沾着水的小花,或者是漂亮的石头。
蓝河是走着这条樟树路长大的。
樟树高了,顶芽要越过屋顶了;蓝河也高了,像小树一样抽条了。
路两边就是红砖房子,每家房子的样式不太一样,层数也不一样,但都在阳台上养了蔬果。
房里的大人一看见小蓝河,就要给他送点什么:要是菜熟了,就给他摘几个又新鲜又好的;要是还只是花,也会掐几朵谎花让蓝河带着;要是没什么了,也要塞点糖果或者拉着他说几句话。
邻里街坊都很热心,街头的人家出事,街尾的人家也会想帮帮忙。家家户户都关系很好,时不时空闲了就搬个小板凳聚在房前的街上聊天。
要是谁家里做了好菜,会单独分一点端出来给街上面乱跑的小孩们尝尝。
小孩们是不会说什么客套话的,闻着香味就一股脑涌上来,直接就伸了手去拿,被菜烫了手也不放弃,吹两下后就往嘴里塞,一边哈气一边嚼,还要伸手再讨。
蓝河是不会去挤上去讨的,他只是站在一边巴巴地看着。人小孩都唯恐跑慢了没得吃,倒他还一副乖乖要排队的样子。
最一开始,大人们并没注意到小蓝河,毕竟人总是不由自主地去在意更大的声音——就如“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但是次数多了,大人们就会发现散场后总会有一个手上和脸上都干干净净的小朋友,用他那双眼睛期待地看着你,很可怜的样子。可是已经没有菜了呀,就只能歉疚地摸摸蓝河的头,和他说下次要早点来,别光在后头站着。蓝河乖巧地应着,只是耷拉着头,怎么都藏不住的失望。可下次再看,小蓝河还是远远地在后头等着。
那也不是个法啊,于是大人们就先让小孩子们排队,一个一个来,不能多吃。小孩哪能愿意啊,还是想直直凑上去抢,但不得手——大人们把手端着盘子向上那么一举,小孩们得叠着罗汉上去伸手才能勉强够着。那就只好排队咯。小孩们一个接着一个,用嘴叼了大人用筷子递来的菜后就嚼着走了,还要接着下一个呢,慢了要被人催。仿佛一场什么表演,倒是很可爱。
蓝河是很能坐得住的,但爱玩是小孩子的天性。
这条街上的人相互都熟稔,也都认识这个可爱又有礼貌的小朋友。于是蓝河可以从街头跑到街尾,一路看看别人家阳台上种的菜,时不时跳起来去拔樟树的叶子,又或者摸摸路上新长出来的小花。
他有时会爬上别人家顶楼的平台——楼梯是修在外头的,如果没有上锁,人人都能上去——去看看别人家是什么样子的。他要摸摸那硕大的南瓜花,发现它比自己的脸还要大;他要拍拍那慵懒地躺在板上的冬瓜,试着推推它也不肯翻身;他要去逗逗池子里的鱼,把手伸进水里它们就会来亲热地碰碰你,很痒……好笑的是,看见别人养的芋头苗,他以为是荷叶长在了土里,于是回家就拔了一根荷叶上来栽进装了土的塑料瓶里头,结果只是看着它愈长愈焉。捧着瓶瓶去问那家的阿婆,才知道那是芋头苗,不是荷叶。
自家的平台也是很好的啊。
可能是遗传妈妈,蓝河从小就喜欢画画。在顶层支一个小画架,蓝河可以对着它画一个下午。
他画门口的樟树,画阳台上的花花,画别人家的豌豆苗,画睡在阳光底下的大黄……他画他喜欢的街道,还有街道上的动物和人。
要是累了呢,蓝河就去水池子那边玩。池上面有一个小竹筏,可以盛着一个小蓝河在不大的池面上慢慢地飘。蓝河可以躺在上面,让竹筏带着他随便往哪里飘。
荷叶很大,有的几乎可以罩住蓝河全身。密密麻麻的荷叶挤在一起,中间夹着几朵荷花,也是很大的,芯处是个莲蓬,撕开来有莲子可以吃,挖了心是很甜、很爽口的。荷花有白的,有粉的,还有的是渐变色——离莲蓬越远越白,离莲蓬越近越粉。高高低低地错落着,是很好看的景致。
有风吹过来——以前的夏天没有那么热,连风也是很温柔的,再经过水的包裹,就变得很清凉——高高低低的荷叶就动起来了,一片推着一片,一群推着一群。荷花也顺势梳理它的花瓣,整个花盘带着下面戏的枝摇起来了,好像在跳舞一样。“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蓝河那时没听过这词,却也见过这景。
池子其实不大,但是相对于那时的蓝河,可以说是很大的了。一躺在竹筏上,有些荷叶就高过了他,在他身上投下绿色的影;有些矮的,浮在水面上,时不时亲热地碰碰蓝河的手臂、身子,痒痒的,是很新奇的触感。
竹筏上绑着一根小竹竿,是给他划水用的。但蓝河不常使用它,他就喜欢安静地躺在竹筏上,一动不动。有时会有水波,带着他和小竹筏一起飘向荷叶深处。路上是高高低低的荷叶,栖息在上头的小虫,有蜉蝣浮在水面偶然抽动蹿出一段。圆圆的叶片向外侧倾倒,又慢慢合上,送来一阵清新的荷香。
东坡言:“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小蓝河说:“ZZZ——”
阳台上种花是很好看的,姹紫嫣红的一片,只是虫子也会很多。有的虫子是无害的,只是过来休息休息;有的虫子就很烦人了,不仅要吃叶子,还要留下些黄褐色的不知名液体,瘆人的很。但花是不能轻易喷药的,菜也是。于是家家户户都会在家门口、在阳台放上一把高高的艾蒿。艾蒿放很久也不用换,哪怕由脆脆的绿变成干枯一般的灰绿带点白了,虫子也不敢靠近。等到明年端午就再换一把,还会把红色的雄黄酒刷到栏杆上。
每到端午,蓝河就会收到好多好多的小粽子,有豆粽也有肉粽,都是亲手包的。还要抹了雄黄酒点在眉心、擦在胳膊上,说是驱邪避灾,味道不太好闻。
日子一天天过去啦,阳台上的花开了又谢,樟树的叶子掉了又长。
瑟瑟的秋风吹过,那些或黄或红的樟树叶子就离开树上,随着风去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道路两旁是落叶堆,踩上去有沙沙的声音,很软的触感。
蓝爸爸给蓝河买了一辆自行车,方便他去上绘画班。
天蓝色的车身,有两个大大的轮子,前面的小筐可以装些小玩意,后面可以放蓝河的画板和包。
自行车碾过落叶,沙沙作响。
樟树的花是小小的一朵,簇在一起,像星星扎堆似的。白白的花长在绿色的丛里,散发出淡淡的香味。是真的很淡,凑近了也几乎闻不到,只能嗅到木香,是让人很踏实的味道。
等过了花期,花就变成黄黄的,甚至是褐色。它连着树枝的茎也由绿慢慢变成红色,越来越脆,最后一阵风儿就能吹得它在空中打转。
蓝河考上了高中,准备当美术生,他还是爱画画。
家离学校远,于是很早前就在学校边又买了房子,准备上学时到那住去。
新家在一楼,有一个很大的院子,从街道到院子有几节小小的台阶。
蓝妈妈在院子四周装了铁栏杆,上了黑色的漆,又在台阶口处设了一个黑色的拱门,像小时候玩的彩虹圈。
于是又用院子种了很多东西。不说原来家里有的搬到了新的院子里,就说那些新种的吧——蓝妈妈开始种菜啦!
豌豆藤缠着黑色的栏杆一点点向上,小白菜还刚刚撒下种子,辣椒已经开出了小小的白白的花……像记忆里的那样。
黑色的拱门上缠着好多藤蔓,还没到开花的季节分不清谁是谁。拱门侧边摆着白色的花盆和塑料瓶子,里头都是一片青翠,一路延伸到那黑硬的柏油路上去。
不过那个长了荷花的池子小了很多,只剩下小巧的一个圆委屈巴巴地缩在角落,长着一两片荷叶,也没有那个小竹筏了。
蓝河还是喜欢那条熟悉的小街,尽管它渐渐变得不那么熟悉了。
可能是孩子们都长大了,街上跑的人逐渐变少了,来来往往的车也寥落起来。以前会有孩子偷了大人的三轮,载着一群人去街道后头的空地上玩,被大人发现了也就赶紧骑着车跑,只留下一阵笑声和骂声,震飞几只窝在树上的小鸟。
红砖变得不再鲜艳了,有的人家还上了白的或红的漆,怎么说,没那味儿了。
门前落了灰,有些人家走时并没有带走他们养在阳台上的菜,于是渐渐地枯黄了,鲜活的绿蜷缩成黄的一团。
蓝河还是会在自家屋顶上架起画板,还是画绿绿的豌豆苗,黄黄的南瓜花,还有那红红的辣椒,水中的小鱼,街上打盹的大黄。虽然现在它们都变成了灰扑扑的样子,但在蓝河的记忆和画里,永远都是鲜亮的。
终于蓝河也要搬家了,挑了个好的日子,在鞭炮声中开车前往了新家。
他还是会常常回来,回来看看这条蒙了灰的小路,骑着那辆自行车从街头逛到街尾,只是再没有人会从屋里拿出那些蔬菜和花了。
当他再次回来,只能面对一面铁墙。
其实蓝河起初并未意识到“城市规划”意味着什么,也不太明白那或白色或红色或绿色的“拆”有什么含义——类似的东西他在老家破旧的泥屋子上也见过,只是那屋子不知道过了几多年也依然挺立,连带着那个“拆”字也被岁月洗涤失了颜色。
直到他离开了那清圆的荷塘,离开了那连成一片的浓绿的阳台,离开了那隐匿在高高的樟树林中的不知名的街道,离开了他的“家”。
只剩下颓圮的篱墙。
蓝河还是来这,一周一次,骑着自行车,带着他的画板。
他还是画着啊,画门口的樟树,画阳台上的花花,画别人家的豌豆苗,画睡在阳光底下的大黄……他画他喜欢的街道,还有街道上的动物和人。
尽管是面对一座废墟。
02
叶修来到了一座不知名的十八线小县城。
他和原来的经纪人产生了些分歧,最终不欢而散,几乎什么都没收拾就直接离开了,只带了几台用得顺手的相机,手机都没带。虽然也带了些钱,但不多,不过还好这城市的物价很低,80块一晚的小旅馆也是有的。
这里的空气很好,天很蓝,有白白的云在空中懒散地飘着。
街上不很有车,有也只是一两辆,街上是很安静的。
路两边有很多风景树,大部分是樟树,还有枣树和夹竹桃一类的,郁郁葱葱的看上去很舒心。
感觉是很适合散心和养老的城市。
七月流火,暑气渐退。天并不很热,更何况现在是傍晚。
这座城市的天是很好看的。天晴时,湛湛蓝天很高远,偶尔有云也是浅淡的白。到傍晚时,红的金的紫的蓝的的颜色层层叠叠,在天边晕染成一片,有闪闪的星星在边角暗暗发光。
叶修现在走着的这条街道两旁种着柳树,晚风轻轻吹拂,柳枝轻轻摇摆,很安逸的样子,还有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菜香。
现在是傍晚偏早的时刻,太阳的余晖占据了整片天空,把天上地上都染成一片红色。
叶修走的那天也是这样的天气。
户外摄影师,拍点风景照。叶修其实都不愿意称自己为“摄影师”,他一般说自己是“玩照相机的”或者说“爱随便乱逛的社会闲散人员”。
他想拍最高的山,最深的海,最蓝的天空,最白的云和最美的奇观。其实这么说也不太恰当,毕竟这些“最”都带着极强的主观意愿。
他见过巍巍泰山,擎天捧日;也见过秀秀青山,幽岫含云。内蒙的天湛蓝,没有一丝污垢;都市的夜空绚烂,黑色的天被地上五彩的光照得缤纷。大海浩瀚,几万里水天一色是风景;水滩浅浅,映着凡间烟火也是风景。名山大川是美,寻常巷陌又有什么不美的呢。奇观在眼中,在心中,唯独不该在世俗的评判中。
但摄影师是在世俗的啊。
一般情况下,他会在外拍摄,然后将作品发给经纪人,经纪人就联系买家或者把照片上传到一些网站和应用上“营业”。
叶修其实没有说偏爱拍高山和天空之类,反而他更喜欢那些藏在小巷子里的烟火味。但是经纪人不止一次地希望他多拍山拍水,越惊奇瑰丽越好——这是市场选择,不是摄影师的选择。不过叶修并不听,只是觉得很烦。
摄影这个行业也遵循二八定律,大部分人都是捧着照相机的流浪儿。叶修要幸运一点,至少还能供得起那些相机和他这张嘴——还包括他开给经纪人的工资。不过实际上叶修并不了解他具体能赚多少,他不是很耐烦应酬接单的事,一律推脱给经纪人,让他看着拿钱。
现在科技发达了,交通也越来越便利,导致这行越来越不好做了——你能去的地方别人也能去,你能拍的照片别人也能拍。别说什么“每张照片都寄托了拍摄者的真情实感”,说实话吧,很多人根本不看这些,他们只认最有视觉冲击的、最罕见的那张,又或者——最有名的那张。
叶修想起那个淡漠地和他说着这些的朋友,点了根烟。
不仅如此,经纪人还把他的一些图片卖给了别人去参赛——价格甚至要比奖金高。叶修都要笑了,什么啊这是。
知道了以上这些离谱事,叶修对于经纪人只发了自己拍摄名山大川的作品而不发那些市井作品的事反而非常包容了,甚至是感动的。
不过该走还是要走的。
他没抽那根烟,只是把它拈在手里,看晚风吹着带起一缕白烟。
其实突然出走是很任性的,是很不大人的做法。如果要做大人,他应该回头假装不知道这些事一样,默默收集证据,告了经纪人,用爽文里的说法——扮猪吃老虎,然后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但仔细说来,这好像也不是孩童的做法。要是孩童,绝不会这么忍气吞声:要先给经纪人一巴掌,再在网上爆出所有的事实,闹得沸沸扬扬后再出走,出走前最好摔门,震天响的那种。
不过叶修只是叶修,于是他在争吵后的某个傍晚出走,乘着晚班列车,踏上一方陌土,就像以往每一次出去拍照时那样。
也是有落日有风。
这条街算比较新的,地上的石砖甚至都还能看出原色,没太经过风雨侵蚀的样子。
叶修没有什么路线可言,只是背着相机随性地四处乱晃,偶尔拍两张照片。他的记性和方向感都还好,至少出门后还能保证可以摸回宾馆。
这座城市看得出新老交替的格局,尤其是当叶修仰望夜空的时候——有的地方一片黑漆漆,只有寥落的星在闪;有的地方则五光十色,显然是被地上的光染的。不过这座城市确实不够繁华,每每到点,整座城都会静下来,陷入沉睡之中,天也随之完全变黑,好像落下一块黑幕,是一幕剧终。
不仅仅看天,地上也是一样的——沿着一条路慢慢地走,会渐渐地看到路边的房子从高慢慢地变低,房上的砖漆也由闪亮变得暗淡斑驳。再往里走,房子间的间隔越来越不均匀,房上的装饰也变得愈发自然化了——比如一面墙的爬山虎。
看着这一点点的变化,就好像看着一个新生儿逐渐步入暮年,又好像看着一具垂垂老矣的身体慢慢焕发生机。
不过叶修还是更喜欢那些岁月沉淀后的痕迹,有人居的温度,拍出来是温暖的样子。
这座老城里修了新楼,都是仿古的建筑,说什么要建成一片“古城”——吸引外来游客的把戏——却是立于拆掉从前的旧居民楼之上的。
那些砖啊,都是新的,红艳艳,却要做旧,刷上什么漆,唬人的样子,实际一到摄像头前就看得出假,是人造出的岁月,透着冰冷的钢筋水泥的味道,藏不住。
太阳一点一点地向下挪移了,叶修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
这光太红了,像是血一样洒在地上,浸入土里,让人想到不太好的东西。
叶修在这光下走啊走啊,路两旁的建筑已经很少了,连树木都稀疏,街上更是冷冷清清,没有人的样子。已经是吃饭的点了,叶修却没能闻到饭香,不知道是因为这里的人已经吃完了还是怎么了。
不过很快叶修就知道了。
当他直面一座废墟的时候。
显然那些拆迁的工作人员没有什么清扫现场的打算,或者说也没有什么保护他人的意识——可能是这地太偏了平常没什么人来的原因吧。砖块碎得四分五裂随意地散落在地上,看得出来是红砖,有些年头的那种;随处可见大块大块的玻璃碎片,绿的蓝的都有;还有挪在一块的小玻璃渣子,上面还溅着一些土红色的不知道什么玩意的东西。
除了这些障碍物外,街上还有一个接一个的偌大的土坑——看那些露出来的细小的根,感觉应该是之前种过了树,后来又移栽到别的地方去了。移栽的过程应该不算温和,有很多的枝叶落在地上,现在已经完全干成了褐色的样子,还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看树叶的样子依稀能辨认出,是樟树。这里从前可能是一条樟树路。
街上还有散落些别的东西,比如塑料瓶之类的。叶修起初以为是垃圾,结果看大多瓶子都只剩半截,里头还装了土,甚至还有绿色的草和不知品种的小花在顽强地生长着,于是心里了然——可能是以前的人家拿瓶子种了东西,没带走。
并不是只有砖,还有些断墙依然挺立着,甚至有些房子只是拆了几面,大体的样子都还显现着,在街上还能看到原来人家在二楼贴着的奖状和一把蒙了灰的椅子——大抵都是被遗留下来的。
叶修本来以为那些红砖是被水泥掩埋藏在里头的,一路走来看来后才觉应该一路都是那种红砖房子,很复古的样式。他还尝试着爬上了那修在一栋保存较为完整的房子的外面的楼梯,在顶层的平台上看到了一个方形的水池——还蓄着些水,不过看上去很脏的样子,栖着密密麻麻的小虫子,死气沉沉的样子。他还看到了一些装着土的塑料泡沫箱——应该也是用来种菜的——顺便还捡到了一个豌豆荚,不过很脏,覆了一层厚厚的灰,已经看不出绿色了。
叶修还是走啊走啊,太阳也走啊走啊。这个季节的傍晚总是很长的,叶修感觉过去了很久,太阳却只不过没了一半而已,还是散发着赤红的光,不过好像温柔了许多。
前面应该是一块空地,两堵断墙间出现了一个豁口。叶修很好奇为什么拆迁的人没有好好征用这片地,而是让两侧的房子随意地瘫在原处。这算什么?塌房也要塌在原址吗?好像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落叶归根似的。不过那些迁居的人的根又扎在何处呢?
余晖洒在这片废墟上,是红色。叶修好像看见了一位倒下的巨人和她身下的血。于是他拿出相机拍摄,又继续向前走去。
这片空地很大,长了许多的野草,很旺盛,有的甚至比叶修要高。
于是叶修小心地走着,一边要看着脚下,一边还要把挡在身前的草给拨开。
也不知道这块地以前用来干些什么,杂草间散落着各种东西。既有已经烂掉的完全看不出来是什么的菜叶子,又有看上去很廉价的落了灰的塑料玩具,还有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不知道属于什么的陶瓷部位的碎片——应该是离开时被随意抛掷在这里的。
继续走啊,光已经转为偏暗的红色了,照得身边绿色的杂草几乎变成了橙色。
眼前突然豁然开朗,叶修发现了有一个人背对着他坐着,面对着一块板子,身边还放了桶和颜料。起初,叶修被吓了一跳,以为遇上了什么都市怪谈——比如说废墟里的画家,会抽人血来调色的那种——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夕阳下那个人有影子,甚至还挺长。
好奇心驱使他向那个人走去——毕竟特意跑来废墟里画画的人,不是脑袋有问题就是有什么特殊的追求。
走近了些,发现那是一个小朋友,十六七岁的样子。画的好像是街道,有葱茏的树木,鲜艳的红砖房子和一片生机的阳台,隔着距离都能感受到画布上旺盛的生命力。
不用开口,叶修已经知道了那人的身份,应该是从前生活在这里的人吧。
真巧啊。
叶修正感慨着呢,恰逢那人转身——双目相对。
死寂的废墟静静地躺在血红的夕阳里,像一具死去的巨人的尸体。晚风轻轻地拂过,像是在温柔地抚摸着她的身躯。
在这座废墟上相遇的两个人,一个记录着她生前的音容,一个拍下了她死时的样貌。
不约而同地,他们都成为了这座城市的城市摄遗师。
END
菇的碎碎念:
断在这里是不是很意外(好吧其实我也很意外我本来想开个连载来着)但是在我构思后面的剧情的时候,我会想“啊这就是个老套的救赎文吧”但是救赎的过程是什么样的呢?而且按照这篇文的设定,两个有一定年龄差距,存在社会阅历差距的人能怎样救赎对方?是否能救赎对方?甚至还有:他们是否需要对方来救赎?我想了很多很多,包括这个结尾,我最一开始的构思是:蓝河调色的时候发现自己身边多出了个人影,吓了一跳;叶修开始解释自己是误入的,然后询问蓝河画的是不是街道以前的样子,又给蓝河看自己拍的街道的样子,两个人就此认识以后开启新的故事……越想越没劲。于是我就想:与其要这么写,为什么不干脆留白呢?所以就到这里啦(被打)
其实这个题材我想写很久了hhhhh不过一直没动笔(×)最一开始想写的就是结尾那个相遇和对视的片段,结果没想到前面能写这么长(汗)属于是为了一碟醋包了盘饺子了(×)
虽然上次《尺素》我就已经叠过盾了但是还想再说一下:里面所有关于城市人文和自然背景的描写全来自于菇的记忆以及艺术加工,菇是纯纯外行人写这个设定就是为了爽一下如果摄影部分有不专业的常识问题请把我当个屁放了吧qwq
七夕节应该会把《晓看天色》的叶修视角端出来,期间不知道还会不会写了但是我尽量吧(×)然后双视角文要是大家愿意两篇都看一遍的话我会非常感动的(因为也确实埋了点心机×)不过不看也不要紧,放心不会影响阅读的(′`)
谢谢你愿意看到这里!!!!(**)
【叶蓝】来点蹦蹦蓝和蹦蹦叶吧~
小动图在后面_(:з」∠)_
小甜饼
蓝视角
16岁的蓝同学给叶同学写了一封情书。
两张信纸,只写单面。
信纸是从精品店里买的,纸上印着小花,散发淡淡的香气。蓝河从里头挑了两张印了满天星的信纸,浅紫色,边角处散布着小小的、白白的花,很素雅,是不起眼的样子。
用的是钢笔,从那罐买了就几乎没打开过的墨瓶里小心地抽了一管,压入钢笔空空的墨囊。......
用的是钢笔,从那罐买了就几乎没打开过的墨瓶里小心地抽了一管,压入钢笔空空的墨囊。
深蓝的墨,乍一看像是黑的,晕开后有淡淡的蓝痕,还有点香味,所谓“墨香”。
并没有直接上手,用了草稿纸,先打了遍草稿,又删删改改几回后才勉强满意。于是又偷偷摸出了练字的田方格,试着用娟秀的字体行书。这么一套演练下来,觉得至臻化境后才开始在信纸上誊抄。
抄得很用心。这信纸是一行行的,没有方格。于是蓝河写得很小心,既要每个字大小差不多,又要写得漂亮、清楚,还要当心着不能出错。要是有一点不满意,就想着重写一遍,也不觉得烦,反而像是在把自己的心意一遍又一遍地咀嚼。
抄写完后,用了浅蓝色的信封好好地装着。信没有署名,藏着一点点怯意。蓝河了结了一桩心事,把信封封口,小心翼翼地放进抽屉里,垫在那沓厚厚的书下,怕被人发现。
准备什么时候送出去呢?
蓝河看着垃圾桶里的纸张,想:他和我还不认识,等熟了之后再说吧。
蓝同学和叶同学在两个年级,本可以说是两条不相干的平行线,却因为非常俗套的坏学生+英雄救美的剧情短暂地相交。蓝河倒是记住了叶修,还顺势打听到了叶修的班级,很巧,就在他们对面。
蓝河隔着几十米的长廊,用想象力描摹着那人的眉眼。
情书静静地躺在书下,好像在问蓝河:你什么时候把我送出去呀!
一个星期过去了,蓝河买饭途中遇见叶修。提着碗面,慢悠悠走着的样子。蓝河想:他会记得我吗?要是下次再看到,就和他打个招呼吧。
一个月过去了,蓝河上体育课时看见叶修。躺在树荫底下躲阳光,很慵懒的样子。蓝河想:他好像在睡觉,那还是不要打扰他好了。
一个学期过去了,蓝河在学校组织的讲座上看见叶修。坐在前排,很不情愿的样子,应该是被抓来的,连打了几个哈切。蓝河想:他好像很烦的样子,现在也不好去和别人聊天,会很尴尬吧。
于是这样,一年,两年,蓝河还是没能和叶修熟起来,那封信也就一直安静地躺在书下,连信封的颜色都还很鲜艳。
蓝河最后一次见到叶修,是高考壮行。
高一高二的同学列队两道,中间留出一条路来给高三同学们行走。旁边的同学们都很兴奋,举着自己写的横幅喊着激励的话。
蓝河也很兴奋,喊哑了嗓子,出了一身汗,却不觉得疲惫。
他们喊着,笑着,献上鲜花与祝福,看着他们的前辈去赴一场青春的大考。
叶修走在队列的前面,步子迈得很大。他的视线在道路两侧随意地扫着,没什么特殊的情绪,感觉只是看看闹,却让蓝河不由耳热,安静了下来,只是看着。
于是蓝河与叶修悄然对视。
情书静静地躺在书下,寄托着少年的心事。
22岁的蓝河给叶修写了一封情书。
他通过努力,和叶修进了同一所大学,今天是他们在一起的……大概是第726天吧
今天是礼拜六,要不要去看看他呢?
蓝河打开了他的手机,准备买票。
顺便悄悄下单了一只花。
蓝河手机里有很多东西啊。
在备忘录里,是叶修的喜厌,是每次节假日纪念日的回忆和安排;在小盒子里,是每次来回往返的车票,是一起看过的电影票;在系统相册里,是一路上的风景,是很多很多很多的……叶修。
蓝河手机里有很多叶修。
这是一封没有书信载体的情书,只有藏不住的爱意涌动。
03
32岁的蓝先生给叶先生写着一封情书。
早晨起床,天很好,漱着口把另一个杯子中的牙刷摆向另一头。用毛巾擦过脸后晾起,顺便把另一条放到更近的位置。今天的早饭是炒年糕,于是将泡在水里的年糕条先切成两半再片,一半薄一半厚,入了锅后炒,加酱油盐调料,加点辣椒不要葱,出锅后放进碗里,两份。豆浆机里是刚弄好的豆浆,热乎着。取出两杯,一杯要多加一点糖。某位刚起床的大人会揉着头出来,眼都还没睁开就顺着味来到餐桌旁,摸索着抱住蓝河的腰,再蹭一会才被拍开去吃早饭。
碗会交给洗碗机,两个人都要出门,一起步行到小区门口就分道扬镳。中午各自在单位吃,有时叶修也给蓝河点点外卖,要是前一天剩了饭菜就在早上热热,打包了当便当吃。
下班后蓝河乘着公交车回家,有时叶修会来接他,两个人可以一起去超市买菜或者下馆子。两人常常会要加班,那时晚饭也就潦草解决,不然也就只能给正加班的对方点一杯奶茶,蓝河喜欢烧仙草,叶修觉得珍珠就很好。
两个人回家后就一起坐在沙发上。蓝河会放好他的腿,等叶修把头搁上来。沙发很软,人坐在上面时会陷下去,是很适合社畜下班后放松的款式。
两个人有时会一起泡脚,蓝河先发起的,叶修也就参与了。他们买了个很大的洗脚盆,放得下四只脚。
泡脚不是简简单单地烧了水倒进盆里就好了的,还要配泡脚包。蓝河直接在网上买了一次性的,扔进水里后就能看见包逐渐溶解,里面的粉末也就释放出来,拨动一下就跳起舞来,很漂亮的样子。
叶修有时会很幼稚地向蓝河拨水,水珠落在小腿上,从微烫马上转为凉。蓝河有一次没忍住拨回去了,那天盆里的水几乎洒了一半出来,干脆顺便把整个客厅都拖了一遍。
泡脚是要出汗的。脸热得红红的,额头上也发出汗来。热气从涌泉直通百会,通体舒泰。蓝河瘫在沙发上,叶修瘫在他身上。两个冒热气的人瘫在一起,身上出的汗要把他俩粘起来。
泡完脚后去洗澡,这块没什么好说的。蓝河习惯把水开得很热,浴室里一片雾气氤氲。头顶的灯打在雾上发生散射,照出来的影子,有时是一个人,有时是两个人。
洗完澡,蓝河一边抱怨叶修不爱吹头,一边任劳任怨地拿起吹风机。叶修会假装很乖地坐着,身子倾向蓝河倒去,蓝河就托着他给他吹头发,恍惚间在给小狗吹香香。吹完后蓝河用手去拨叶修的头发,叶修甩甩头,糟糕,更像了。
并不马上上床,可能还会看会儿书。叶修偶尔打开电脑,可能是在看一些文件或是什么。蓝河也会看手机,刷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也会戳戳叶修、让叶修来看看。
想起那首诗: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蓝河喜欢这首诗,也喜欢叶修。
04
82岁的蓝爷爷写不动情书。
他的身体不似以前好了,腿脚也不太利索,需要拄着拐杖才能出门。
叶修会陪着他,两个佝偻的小老头一起在公园的人行道上慢慢地踱步。
现在是初春,天气还有点寒冷。蓝河穿着养女给他买的羽绒服,里头还贴了暖宝宝。叶修是不怕冻的,还是被他套上了羽绒服,只是拉链开着。他脖子上系着的围巾,是之前蓝河给他打的,天晓得多久了,倒还是很保暖——蓝河很庆幸当年买的是比较贵的毛线球,并且买的是灰色。
公园里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大部分的树还没长芽,只有几棵桃树长出了孤零零的花骨朵。迎春花开得倒是很盛,只是都藏在那葱茏的枝叶下。小孩子爱钻进那团浓绿里去“探金”,摘了那绿色的花梗放进嘴里便是甜甜的花蜜。
蓝河坐在路边的石凳上稍微休息,顺便看看那些动着的小孩。
年轻时不喜欢小孩,觉得他们又吵闹又无理,是可恶的小蛮兵;现在老了,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力在一点点地被吞食,看见小孩,依然觉得他们无理又吵闹,却更多地看见他们身上旺盛磅礴的生命力。与其说老人喜欢小孩,不如说他们在怀念那些存在过又一去不复返的生命。
叶修不知道去过哪,但是蓝河知道他回来了。看着他把手背在身后,很神秘的样子,蓝河却提不起什么好奇心——岁月不仅带走了他的生命力,还偷走了他的好奇心。于是蓝河只看着,叶修故作神秘的样子——用那张满是皱纹的脸故作神秘,真的很好笑——笑了出来。叶修还是极力崩着脸,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向蓝河打开他的手:是一朵小小的迎春花。
小小的,窝在叶修满是皱纹、还有老年斑的手里,像是从土里开出来的一样。
是亮黄色,很闪,衬着像是在发光一样,捧着它就好像捧着一颗星星。
蓝河伸出一根手指,想摸摸。花瓣是很柔软的,又很韧,搓搓还会在手指上留下黄色的花粉。收回手指来,蓝河疑惑地看向叶修。叶修小心地用他的两根手指拈着那花,再向蓝河耳畔探去。
叶修也老啦,关节生锈的样子,行动不太灵活,只是很专注、很坚持地完成他的动作。蓝河嘴里嘀咕着老头子了怎么还戴花,平白惹人笑话,但身子却没移动,还是老老实实坐着,甚至把头稍微侧了侧。
于是那星星在银白的丛中闪着光。
蓝河还是羞,让叶修把花取了下来。两个小老头就继续沿着栏杆走。
栏杆外头是一条小河,系某江的分支。这个点人已经很少了,水面上浮着几盏寂寥的灯火,周围是很安静的。
有风,吹得枯黄的荷叶摇摇叶子,也送来水的味道。
蓝河有些冷了,于是缩了缩脖子。叶修把他的围巾解下来,认认真真地给蓝河戴上——明明他自己都只是绕上几圈。牵着蓝河的手,稍微往前站了站,一个老头给另一个老头挡风。
有月亮,散发着白色的冷光。今天的月亮不圆,只是小小的牙儿,光也不亮。
不亮的光照在银白的发上,不亮的光投在木质的板上,有金色的星星在闪,两个影子在慢慢地走。
05
86岁的蓝河要带走情书。
年少心动,他用纸笔记录情愫,翻遍诗书来描述情动;青年重逢,他怀着孤勇向前冲锋,用行动诉说陈年思愁;而立相依,柴米油盐渐渐取代诗酒花茶,萃出一碗口感温后劲烈的酒;暮年相守,爱早已成为本能,便也不用写所谓情书,都刻在骨上融进血中。
在灼热的火中,蓝河化作星辰爆炸后的尘埃,连带着他这辈子写过的情书融进世界里。
世界成为他遗留给叶修的情书。
蘑菇的碎碎念:
本来以为会写得很短,决定把两个人的部分放到一起写,结果莫名其妙就插叙了很多内容(×)所以还是决定独立成篇了。
第二部分其实是后面再加的,因为有些内容很想写(×)希望不要觉得很突兀生硬otz
希望叶蓝永远好好的,也希望大家能收到世界送给你们的情书。
顺便骂一下:可恶的老坟头吞我的空行,搞的我每次都要再手动打一遍,真的很累(皿)
*第十年。
*生日快乐哦,二十六岁的小叶。
蓝河在五月下旬如期飞抵大理,最开始在古城周边住了两晚,嫌不够清净,又租下才村边上的一家临海小民宿,连过了快一个礼拜不问世事,睡醒就嗦米线吹海风的好日子,这才终于收到叶修发来的消息。
他们家老叶在三千公里外揣着明白装糊涂,若无其事地问他:“小远,准备哪天回呢。”
“懂懂懂,出走,”不知道在干嘛的大忙人叶修牛头不对马嘴地秒回,“这不是问你准备哪天回嘛。”
“……”
蓝河气得吐血,索性把手机往枕头底下一丢,直接拎包出门,这下不止人不准备回,连消息也不准备回了。
作为无辜遭难的那颗牵牛星,蓝河起先还是解语花一朵,明白老叶现在是职业联盟的门面一张,牌桌上万万缺不得的人物,因此旅程搁浅是不可抗力,也就只能作罢。然而在对着他的那位“织女”哼哼唧唧地表达了好一番遗憾之后,叶修却在通话里表现得混不在乎,说:你可以自己去啊。
“啊?”蓝河听得一愣,完全没有考虑过还有这个方案,“我一个人?”
叶修:“是啊,你不是年假都请了。”
蓝河:“可是只有我一个人啊!”
叶修:“假都请了,不去不是浪费么。”
蓝河:“……”
蓝河简直气结,他们家叶神,谈虽谈了个男朋友,脑子却还是个板上钉钉的直男脑,搞了半天还没搞懂他费心安排这趟旅行为的是什么呢,就算他小许在老叶面前一直是颗软柿子,但也不至于好捏到这种程度吧。
蓝河孤身出行,本来就精神茹素,又听本地人推荐跑去寂照庵吃了好几顿斋饭,这下整个人寡得一片惨绿,怨气几可冲天,任凭叶神有寿星BUFF加持,无论如何也救不回来在他心里的好感度了。
大理今年几乎没有旅行淡季,古城里人多,沿海也不过早晚才有清静可贪。前几天过着躺平摆烂的日子尚且不觉得,如今真临走了又觉得可惜,蓝河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环个海。
他在古城洱海门边上随意挑了个租车行,下单租了辆马卡龙色的敞篷甲壳虫,老板娘是个很爽朗的当地人,见他独身出行还殷勤地询问他感情生活:“怎么一个人来的呀。”
蓝河撇撇嘴,半开玩笑道:“我对象工作忙,放我鸽子啦。”
他把身份证递给对方誊租赁合同,老板娘照着抄名字,不免抬头多看了他几眼,突然“咦”了一声:“哦,原来是你啊小许。”
这自来熟的语气听得蓝河一怔:“您认识我么?”
“算不上认识,知道而已啦,”老板娘笑了笑,手底下书写没停,边说,“毕竟你对象很有名嘛。”
蓝河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没什么底气地嘟囔了一句:“怎么您也玩荣耀啊?”
叶修同他在一起好几年,感情稳定得磐石无转移,这事虽然没特意跟人讲过,但总归也没瞒着谁,早期曾几度被拍上过八卦小报,甚至兴欣战队的团建大合照里也公然出现过这位蓝雨俱乐部在编员工的身影。只不过叶修于此事上的态度突出一个坦坦荡荡无为而治,一来二去也惹不出什么编排,便渐渐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
“当然玩啦,这年头谁不玩荣耀呢。”老板娘签完合同,又从隔间里抱出小熊玩偶递过来,“喏,这个借你,一个人出门,还是要有谁陪比较好哦。”
好巧不巧,还是只颇得叶修几分神韵的小熊,嘴里斜斜地叼着一根棒棒糖,眯起眼睛,要笑不笑的欠揍样儿。
“……给我?”蓝河有点哭笑不得,“用不着吧,我都三十啦!”
“看不出来的啦,你这么面嫩,”老板娘噢哟一声,不由分说地塞给他,“再说三十怎么了,三十岁一个人出门就不会孤单了吗,拿着拿着,叶神不陪你来,换它陪你好啦。”
盛情难却,他只好收下,上车后把小熊安置在副驾驶,又仔细给它扣好了安全带,这下越看越像叶修了。
蓝河忍不住戳了一下小熊软绵绵的肚皮,一瞬间福至心灵:“叫你小叶好了。”
老叶虽然远在天边,那有个近在眼前的小叶,他想这应该也不算望梅止渴吧。
环海一圈一百多公里,走走停停正好是一天的游览量,蓝河没有沿途打卡景点的需求,因此也不设目的地,出了古城一路往北走,先在喜洲停了下来。
这季节的麦田还没收割,阡陌上满是拍旅行写真的人,但他没带手机,想拍也没得拍,只能在麦田边找了家露天咖啡馆坐下来。大理就是这点好,特种兵式的游客有之,放空一整天无所事事的游客也有之,有人长期旅居有人短暂落脚,没有谁会在意旁人的来去。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身后有人在盯着他看,直到邻桌有个女孩子忍不住凑上前来打招呼,问:“请问一下,你是不是小许呀?”
那是个圆脸女孩,看着很年轻,最多也不过二十三四岁,她自我介绍叫小雨,是跟男友一起过来度假的,因为男友是叶神门下多年走猫一只,连带着她也对蓝河这位叶氏家属也早有耳闻,只不过多看一眼就认了出来。
“你是一个人诶,”小雨自来熟地换座过来,跟他拼了个桌,“要不要我帮你拍照?”
“不用不用,”蓝河连连摆手,“我都没带手机出来。”
“……没带手机啊,怪不得呢。”
“什么?”
蓝河一头雾水,小雨又马上朝他眨眨眼睛:“没有啦,我是觉得一个人出来玩还不拍照留念挺可惜的,来嘛来嘛,用我的相机,待会儿让孟轩给我们拍!”
蓝河眼睛ber地一亮,由衷夸道:“那你眼光很好!”
“是吧,”小雨却又露出揶揄的表情,“那我和我男朋友眼光谁更好?”
蓝河被她问得哽了一下,也太会问了,一个是偶像,一个是对象,这问题就好像女友和妈掉水里救谁一样死亡,因此他选择举白旗投降,倒是孟轩见缝插针地凑过来岔话题:“对了蓝团,叶神不是明天就生日了嘛,你不去陪他庆生吗?”
“很多人给他过生日的啊,”蓝河听得瘪瘪嘴,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有我没有没差的啦。”
他们要走方向一致,索性就结了个伴,小雨找到喜洲的连锁车行还掉了自己租的小摩托,和孟轩一起来蹭蓝河的车。
一行人走临海公路往下开,左边是绵延不断的苍山山脉,右边是一望无际的辽阔洱海,长风吹得散心头的一切愁绪。作为叶修的多年老粉,孟轩在蓝河这个正派家属面前自然是铆足了劲儿想要挣好感的,因此一路上话题就没离开过叶修,他是少见的那种选手粉而非战队粉,言下之意是叶修在哪儿他就把哪只队伍当做主队,因此并没有经历过从嘉世到兴欣的内心阵痛,更是把君莫笑在第十区大杀四方的那段往事如数家珍。
蓝河作为历史的亲历者,如今跳脱出来,听着自己的被坑经历也觉得好笑,心想竟然有这么惨吗,当初好像确实被叶修折腾得不轻来着,但是往回再看时早就没有什么不甘或者懊恼的情绪了,作为那个传奇故事的一环,他又非常幸运地同叶修拥有了更为长久的后来,这本身已经是一件超乎想象的事情。
午间他们在双廊落脚,就近挑了家白族馆子就餐,蓝河好运爆棚,被和善的东北老板娘一眼相中,进门给贴了个幸运顾客的小胸针,于是理所当然地成为往来服务生们的重点关照对象,又是投喂酸奶又是投喂鲜花饼的。
“今天到底怎么了,”他吃得肚皮滚圆,打了个玫瑰花味的饱嗝,“我感觉自己活在开挂的主角人生里。”
小雨似笑非笑地朝他眨眨眼睛,说道:“讲不好确实有人给你刷了BUFF诶。”
“是吗,”蓝河狐疑地瞥她,“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这年头脱离了智能手机的人堪称与世隔绝,他大概也能感受到这趟环海之旅出发出发以来的不同寻常,更猜到这一切或许和叶修有关,无非是苦于没有证据,也没有求证手段罢了。
小雨则同他打着哈哈:“没有的事啦,只是感觉很巧而已啦。”
但事实很快证明并不只是巧合,譬如双廊街头卖花的白族金花迎面给他戴上一个硕大的花环,蓝河吓一跳,连忙掏钱,对方却摆摆手,笑眯眯地跑开:“送你啦,小许。”
海边卖唱的流浪歌手也冲他弹一段飞扬的吉他调,戏谑地问:“你好啊小许,有什么想听的歌吗?”
好吧,现在他对于自己被人认出来这件事情已经完全不会感到奇怪了,于是也毫不忸怩地朝对方挥手,流浪歌手便在吉他上随手拨了拨,琴音立刻像溪水一样流淌了出来,蓝河对音乐几乎一窍不通,只感受得到那是首很浪漫的情歌,会让人联想到恋人温柔的眼波。
他怀里抱着名叫小叶的小熊,头上带着夸张的花环,耳朵里流淌着萍水相逢的歌手唱给他听的曲调,一瞬间觉得自己得到了好多好多的爱。好吧,他想,叶修或许也没有那么令人讨厌,虽然把他放鸽子在这西南的世外快一整个礼拜,但真的很多人爱他,而那些爱也一并辉映着自己。
他们的最后一个落脚点是小普陀,喂完海鸥时太阳已经在落山的途中了,剩下的一段路由孟轩开车,小雨坐在副驾驶,边捧着手机点个不停,边随口问蓝河:“晚上要去酒吧喝一杯吗?”
“不去了吧,”蓝河婉拒道,“我想先回去把航班改早一点,明天一早就直接回杭州啦。”
“去给叶神过生日?”女孩子调笑着,“之前是谁说少自己一个不少的。”
“我是觉得没差啊,”蓝河嘴硬道,“但叶修估计会觉得有差哦。”
只是说完他的耳根却在一瞬间烧了起来,好像直到这时才意识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他竟然已经可以这样坦然宣告叶修对他的偏爱,确信被千人万人喜欢着的那个叶修,看他的目光同样有别于看向千人万人。
回到古城还车后,他同小雨和孟轩告别,又一次谢过了老板娘借他的熊熊小叶,并且还代替叶修收下了好几句预祝的生日快乐。
这是交往之后同叶修过的第个生日了来着?他一时之间有些恍惚,有一颗似箭的归心在胸膛里跳动着,走回民宿的路上他甚至漫无边际地想着,倘若今晚能有航班返程的话,现在就出发也不是不可以的。
然而走到民宿门口,却发现海风里站着一个万分熟悉的身影,蓝河脚步下意识一顿:“……叶修?”
一瞬间他怀疑自己看错了,看很快意识到并不是,不是幻觉,也不是错认,刚刚还在他脑海里活蹦乱跳,撬动那根名为想念的神经的人,此时戴着一副很有装逼嫌疑的墨镜,正站在民宿门口百无聊赖地在等他。天色已经入夜了,高原上的天空矮得很,月亮皎洁而明澈,将游移的云影全都倒映在了镜片里。
蓝河怔忪了一瞬,立刻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去,忍着笑摘下那副不伦不类的墨镜,恋人最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前,明明早晨出门时还怀着满心的不忿,这一瞬间竟都烟消云散了,满心满眼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是真的好喜欢这个人啊。
“你太小气了许博远,”叶修伸手抱住他,嗡声嗡气地抱怨,“一整天不理人,连生日礼物都得哥自己来讨。”
本来他早就安排在先,从老冯那里软磨硬泡泡到了提前收工的准许,又拜托苏沐橙替他定好了这一天的行程,前些时日的按捺也不过是想给恋人一个欲扬先抑的惊喜,大概无论谈多久恋爱,热衷于逗蓝河玩儿都算是他的某种本能行为,结果谁知道蓝河这次竟然直接玩起失踪,让惊喜都快变成惊吓。
他不是不知道,他们家小许已经是个各方面都很省心的伴侣,交往以来从没有那一瞬间叫他感觉过不自在,也知道蓝河就算孤身在外也出不了什么问题,无非是被自己逗狠了就习惯性掉线而已,早年两个人在第十区相识的时候,这种情况就并不少见了,但那时候觉得无所谓的事情,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
开始因为他的消失而感到忧虑,没回应的空荡聊天框会叫人焦心。
爱也不过就是这样让人软肋丛生的东西而已。
“什么生日礼物啊,”蓝河被他抱在怀里,话音里的笑意已经漏出来了,仍然板着脸装严肃,“我可不知道,叶神之前不是不过生日的吗?”
“之前是之前啊,”叶修咳了一声,“叶神之前也不谈恋爱的。”
蓝河顿时忍俊不禁:“那还是要谈一下的吧。”
他说着,又非常好哄地回抱住叶修,在心里决定果然还是原谅他比较好。
虽然生气生不过一天,拿乔也拿不过两句话,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还是要给他过生日呀,谁叫他这么喜欢他。
临近晚上十二点,在叶修的庆生话题惯例将要冲上热搜榜单的时候,他的私人微博发布了今天的第二条更新。
之所以是第二条,是因为早在上午十点,蓝河失联后的仅仅第二十八分钟,他的主页就已经被除过一次草,当时突然出现在人们视线的那条微博是这样的:
@叶修v:不小心把对象弄丢在大理了,沿路有人捡到他的话,帮忙照顾照顾呗。
也真有身在大理的游客朋友替他沿途捡起了小许,底下的返图一张接一张地冒出来,起先是蓝河从租车行走出来,怀里抱着那只叫小叶的熊熊玩偶;然后是蓝河坐在喜洲的露天咖啡馆里,对着一望无垠的麦田发呆;还有蓝河头上戴着一顶硕大的花环,扭头和小雨交谈的样子;也有蓝河高高扬着手臂,对海边弹唱的流浪歌手竖大拇指的画面定格。
参与到这场捡小许行动中的路人朋友们纷纷艾特叶神,幸灾乐祸地表示小许没您也玩得很开心,叶神您就甭操心了。
叶神……叶神操不操心不论,总之叶神的IP地址是悄悄变了。
而第二条微博的内容是这样:
@叶修v:谢谢各位的配合,本次捡小许行动圆满成功,全体都有,解散![烟.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