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随机对本斋穆祥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本斋光明清真肉类食品厂及一家无名肉食加工点等3家肉食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现场检查时该3家肉食加工厂均未生产,但均无提供环保手续,无排污许可证,也未进行排污许可登记,速冻冷库由献县生态环境分局于7月1日进行了查封。经进一步了解,献县分局于2020年7月1日对两村的113家肉食加工厂全部进行了停产整顿,对其生产设备和速冻冷库全部进行了查封,目前仅有原料冷藏库运行。
(二)周边沟渠和土壤情况
1、人河大支渠情况。举报人反映的污染河段长约1公里,两端封闭,宽约10米,深约5米,大部分沟段已经干涸,仅有中部少量水存在,存水段长约15米,宽约1米,最深处约20厘米,沟内存水呈黑褐色,伴有腐臭气味,沟渠周边倾倒有废弃的肉类及少量生活垃圾。
2、中营干渠下游出口连接子牙河,在该村东部约五公里处由闸门拦截,举报反映的污染河段位于本斋东村南,长约4.5公里,渠内水呈黑绿色,未见刺激性异味,河段两端已进行土坝拦截。经了解,本斋乡政府已初步治理方案,一是停止村民向该沟渠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全部由河北九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后排放至下游中营干渠(封闭土坝东侧);二是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了采样监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经查,针对肉类加工企业涉水环境问题,本斋乡人民政府委托河北众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中营干渠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COD为47mg/L,符合农业灌溉水的标准(200mg/L),但超出地表水五类(40mg/L)的标准;同时,本斋乡人民政府委托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对中营干渠沿河两岸土壤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土壤各项指标达到农用地二级标准。
3、执法人员走访了本斋乡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据了解,目前该村行业协会组织各加工厂将废水初步处理后集中收集于该村西南一处封闭坑塘内。执法人员对该处坑塘进行了现场查看,该坑塘长约300米,宽约20米,深约5米,现场已做防渗处理,坑内水呈红褐色,并散发恶臭气味,四周为田地(种植玉米),庄稼长势未见异常。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针对核查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对献县人民政府下达督办通知,要求献县政府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有关部门立即对清真肉食加工行业进行整治,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对存在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到位,所有加工厂在未完成整改,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开工生产。
(二)主动采取措施,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对污染水体进行集中治理,确保水质安全。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3日
附图:
加工厂速冻冷库和滚揉工艺滚筒处于查封状态。
本斋乡行业协会组织各加工厂将废水收集至村西南防渗沟渠,渠内水呈红褐色,伴有恶臭气味。
中营干渠内水质呈黑绿色,未感觉刺激性气味。
人河大支渠内少量水,呈黑褐色,伴有恶臭气味,岸边倾倒部分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