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开办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应当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办结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三、优化后时限:5个工作日
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五、申请程序:
1.预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注明生产加工所申请的食品品种;
2.预先办理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出具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携带以上证件和食品小作坊负责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填写好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申请表》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
4.登记机关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对申报的生产加工场所的基本条件进行现场审查;
5.经现场审查,符合基本条件的,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申请人领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登记机关应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申请人整改合格的,予以登记,申请人领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条件的不予登记,登记机关应书面说明理由。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