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茗挚燕窝的麻烦并不止这些。新京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产品成分含量的问题外,茗挚燕窝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涉嫌违规。同时,在天猫平台上,茗挚旗舰店已下架所有产品,而茗挚燕窝的代加工厂则疑似陷入SC认证纠纷。
茗挚燕窝被质疑是“糖水”
11月19日,辛巴方旗下主播在直播间推广的“茗挚燕窝”因产品成分问题登上热搜。职业打假人王海在个人微博出示中广测检测报告称,“茗挚燕窝”蔗糖含量为4.8%,成分表里的碳水化合物为5%,认为该产品就是“糖水”。11月20日,辛巴方面回应称,该检测报告里除冰糖燕窝制品含有的糖分外,还含有燕窝成分“唾液酸”。
燕窝制品的唾液酸含量究竟应为多少呢?新京报记者发现,在国家标准《GB/T30636-2014燕窝及其制品中唾液酸的测定液相色谱法》中,燕窝制品的唾液酸含量范围为0.006-0.56g/kg,即0.0006%-0.056%。而在由中国药文化研究会颁发的《T/CPCS001-2018即食燕窝》现行团体标准中,即食燕窝唾液酸的理化指标要求是≥0.5mg/g,即≥0.05%。可见,无论是茗挚还是王海的送检,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唾液酸含量都是在国家标准之内,但低于团体标准。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钟凯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国家标准是准入底线,团体标准则是用于行业自律。不管是国标还是团标,也只是符合了产品的属性要求,并不等于可以为产品功效做背书。从营养角度讲,人体自身也会分泌唾液酸,通过燕窝进补唾液酸的意义不是很大。
涉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蛋白质是否会因燕窝制成燕窝制品而流失殆尽呢?对此,钟凯告诉新京报记者,0并不等于完全没有,可能是没有达到相应的标注阈值。如果原料有一定蛋白质含量,但其制品几乎没有体现,要么可能是没有加燕窝,要么可能是燕窝加的特别少,蛋白质没有达到要注明的程度。
此外,“茗挚燕窝”包装显示,其产品类别为“风味饮料”,主要配料为纯化水、冰糖、燕窝、海藻酸钠、乳酸钙。有网友通过实验指出,当海藻酸钠遇见乳酸钙,会形成类似燕窝的透明物质,变成“仿燕窝”,可能是导致“茗挚燕窝”看起来固体较多的原因。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那么,茗挚添加海藻酸钠、乳酸钙的行为是否合规?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乳酸钙的适用范围包括加工水果、蔬菜罐头(仅限酸黄瓜产品)、糖果、复合调味料(仅限油炸薯片调味料)、固体饮料、果冻和膨化食品;海藻酸钠的适用范围包括稀奶油、黄油和浓缩黄油、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其他糖和糖浆、香辛料类、果蔬汁(浆)。
然而,新京报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发现,茗挚燕窝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属于茗挚燕窝的代加工厂——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明细包含的其他(燕窝罐头)、风味饮料、其他类饮料(燕窝饮品),都不属于可以使用海藻酸钠和乳酸钙的范围。
天猫旗舰店下架产品
在茗挚燕窝的天猫旗舰店页面,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性价比满满,诚意之选”的宣传语介绍。在抖音、微博、天猫等平台,茗挚燕窝的低价促销活动很受消费者喜欢,并有“在直播间19.9元就能秒到”“普通人也能吃的燕窝”等评价。但也有消费者在食用后追评“口感很稀”“感觉不是燕窝的口感,介于琼脂和果冻之间,碎碎的,小气泡也很少,可见水溶性蛋白很低”。
11月20日晚,新京报记者在天猫平台发现,上午处于在售状态的燕窝礼盒链接均已失效,茗挚旗舰店已下架所有产品。对于下架原因,新京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茗挚旗舰店客服发去询问,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复。
茗挚旗舰店下架所有产品,购买链接已失效。
代加工厂疑陷SC认证纠纷
天眼查显示,大洲新燕成立于2018年,法人代表为丁秀贞,注册资本2000万元,第一大股东为旗下拥有“大洲宫燕”“大洲金丝燕”等燕窝产品的海南大洲金丝燕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官网介绍,大洲新燕主要进行即食燕窝、鲜炖燕窝、花胶燕窝、燕窝饮料、即食花胶、即食鲍鱼等产品的代加工。除茗挚燕窝外,大洲新燕还曾做过汉宫燕即食燕窝、艾尚燕即食燕窝、飞燕鲜炖燕窝等燕窝产品的代加工。
而在11月13日,曾有消费者指出,在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站未查询到大洲新燕,厦门主管部门向其表示,大洲新燕或因SC许可等问题涉案,正在处理中。11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对此进行核实时,对方回应,大洲新燕确实涉及部分案件,具体内容及原因不便透露。
而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该平台上的企业信息是自主选择备案的,并不会因为市监部门的处罚而撤销记录。如果没有查到,也可能是企业选择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没有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