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级至四级工伤赔偿(保留劳动关系)
1.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每月本人工资90%伤残津贴。
2.二级伤残:赔偿金为工伤职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0倍。
3.三级伤残:按照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4.四级伤残:赔偿金为工伤职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倍。
1.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七级至十级伤残:依照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水平确定赔偿金额。
1.职工被认定为七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为7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八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分别为6个月、5个月、4个月和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医疗费用实报实销,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办法》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进展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下为两个案例以供参考:
假设一位工伤职工被认定为一级伤残其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10000元。依照赔偿,该职工可获得2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270000元,以及每月本人工资90%的伤残津贴,即9000元。
假设一位49岁的工伤者在遭受九级伤残后,其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8000元。按照赔偿,该工伤者可获得的总赔偿金额约为145000元其中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