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执行《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知识问答法规文件及解读

为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碘缺乏危害防治策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1年9月15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该标准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经组织专家论证,现确定本省选择的食用盐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5mg/kg,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为18~33mg/kg。自2012年3月1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江苏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江苏省执行《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知识问答

1、江苏省选定的食用盐碘含量新标准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江苏省卫生厅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经组织专家论证,确定本省选择的食用盐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5mg/kg,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为18~33mg/kg。

2、江苏省即将执行的食用盐碘含量新标准与以往有何变化?

2000年以来,我国执行的食盐加碘标准为:加工水平碘的添加量为35mg/kg,碘盐中碘的均匀度为±15mg/kg(±43%),即碘盐中的碘含量(以碘元素计)为35mg/kg±15mg/kg。监测表明,最近6年来,江苏省生产加工水平的盐碘含量和居民户的盐碘含量都基本稳定在30mg/kg±9mg/kg,均在原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江苏省即将执行的新标准与以往相比有三个变化:一是原标准规定的是加工水平碘的添加量标准,新标准规定的是产品(即碘盐)中的碘含量标准;二是江苏省食用盐的碘含量平均水平将从目前实际上的30mg/kg降至25mg/kg;三是食用盐碘含量的波动范围将进一步缩窄,从21~39mg/kg压缩为18~33mg/kg,这对碘盐的生产加工工艺、质量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新的国家标准确定了三种碘含量水平,江苏省为什么选用这一种?

确定食用盐中的碘含量,需要充分考虑人群的碘营养需求、当前的碘营养状况、居民每人每日食盐摄入量等各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以及食盐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

从江苏省情况来看,近年来全省居民食用盐的碘含量基本稳定在30mg/kg±9mg/kg,半数以上的县(市、区)学龄儿童的尿碘中位数介于200~299μg/L(属于碘摄入量“高出适宜量”但未“过量”的水平),从这一点考虑,应适当降低食用盐的平均加碘水平。同时,随着“减少食盐摄入,推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逐步深入,居民每人每日食盐摄入量出现下降趋势。为保证每人每日碘营养需求,食用盐的碘含量不宜在短期内大幅度降低。所以,经过专家论证,认为江苏省食用盐的碘含量平均水平调整为25mg/kg(波动范围为18~33mg/kg)为宜。

4、为什么江苏省选定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与周边省市不一样?

新的国家标准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由于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如人群碘营养水平、每人每日食盐摄入量等监测数据)与周边省市有所不同,所以各省(区、市)选定不同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是正常的。

5、执行新标准之后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问答

一、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缺碘会造成哪些危害?

碘和人们每天食用的蛋白质、脂肪、糖、维生素一样,是作为一种营养素存在于人体内的。在合成甲状腺激素的过程中必须有碘元素参加,否则甲状腺激素就不能合成。医学上有一个有趣的实验:蝌蚪在切除甲状腺后,就无法变成青蛙。但是,如果在养蝌蚪的水中加入甲状腺激素,切除甲状腺的蝌蚪都变成了青蛙。这个例子生动地说明了甲状腺对动物生长发育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可以说,碘在人体内的含量虽然极微,但它却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重要原料,是维持生命活动必不可少的元素。

1、损害儿童大脑正常发育,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智力缺陷、学习能力低下、生长发育受到影响,这是碘缺乏最大的危害;

2、造成孕妇流产、早产、死产或者胎儿先天畸形、聋哑;

3、造成地方性甲状腺肿(俗称“大脖子病”),严重碘缺乏会引发克汀病(俗称“呆小症”,有呆、小、聋、哑、瘫等表现);

4、成人缺碘,将影响甲状腺激素合成,导致身体机能失调、体力和劳动能力下降。

二、缺碘与脑发育的关系

人脑的发育有两个关键时期,第一个关键时期是从怀孕3个月到出生前,称为宫内期,主要是胎儿的脑神经母细胞增殖、分化与迁移、大脑皮质、基底核和内耳发育的过程。在此期间如果发生因缺碘导致的甲状腺激素不足,会影响到脑部这些重要结构的发育,造成不可逆的损伤。人脑发育的第二个关键时期是从出生到2岁,称为生后期,在此期间特别是出生后头半年特别重要,这是神经细胞的树突分枝、突触形成、髓鞘形成与胶质细胞发育的时期。如果这时候缺碘,会造成智力落后,特别是出现抽象思维能力的缺陷。从脑发育的程度和重要性来讲,宫内期比生后期更加重要,因为一个正常、成熟、健全的脑组织主要是在胚胎期发育完成的。如果在大脑发育的两个重要关键时期因缺碘而影响大脑发育,之后再无法补救。

三、缺碘与智力、智商的关系

人们通常用智商来表示人的智力,正常人的智商为100左右。缺碘将会损伤儿童智力。通常我们将缺碘分为重度和轻度。重度缺碘的儿童,智力损伤严重,智商低于50,呈白痴状态,生活不能自理;轻度缺碘的儿童,智力损伤略轻,智商在50~69之间,呈弱智状态,生活基本能自理。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缺碘地区,有相当数量的既没有发生甲状腺肿又没有明显智力落后的所谓“正常人”,这些“正常人”实际上也是碘缺乏的受害者,只是由于他们体内缺碘程度相对较轻,或者他们身体对缺碘不敏感,这种情况尤其多见于目前已经进行补碘但不够充足的地区。这些人群平均智商处于正常范围的偏低水平,约低于不缺碘人群的10~15%。因此在缺碘地区没有甲状腺肿的居民也同样需要补碘以促进健康,这也是实行全民食用碘盐的重要原因。

四、怎样判断体内是否缺碘?

判断体内是否缺碘,可以通过检查尿液中的碘或者观察有无甲状腺肿大来确定。

1、检查尿碘:人每天从尿中排出的碘能够反映体内碘的水平。吃的碘多,尿中的碘就多;吃的碘少,尿中的碘就少。所以尿碘是判断是否缺碘的一个敏感指标,如果多次检查发现尿碘不足,就应该及时就医。

2、观察甲状腺:儿童体内碘缺乏持续3~4个月之后,甲状腺就会出现明显的肿大,表现为“大脖子”。

儿童生长发育迅速,需碘量大,因此儿童是碘缺乏最敏感的人群。我国将8~10岁的学龄儿童作为碘缺乏病监测的主要目标人群,通过定期检查他们的尿碘指标和甲状腺肿大情况,就可以判断该地区人群的碘营养水平。

五、为什么采取食盐加碘的方式补碘?

防治碘缺乏危害的最简便、易行、有效的措施是在食用盐中加碘,其防治效果已为世界各国所证实。世界卫生组织向各国政府大力推荐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食盐加碘有如下几个好处:

——加碘盐安全有效。按照标准剂量,食用碘盐可以保证机体每日对碘的生理需要量,如果每人每日摄入5~10克的盐,每天可获得125~250微克的碘,这种剂量既能满足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需要,也不至于造成浪费或引起其他不良反应。实践证明,碘盐防治碘缺乏危害是安全有效的。

——加碘盐可溶入日常生活。由于外环境缺碘是不可逆转的,人必须长期坚持每日微量补碘。所有人,不分民族、年龄、性别,每天都会吃盐,所以食盐是补碘的最好载体。只有通过食盐加碘,才能保证补碘的生活化、微量化及持久性。

——加碘盐经济、易推广。盐业生产比较集中,容易实现食盐加碘。碘加入盐中不会改变盐的颜色、味道和气味,碘盐与非碘盐没有感官上的区别。生产碘盐经济、方便,加工过程简单,加碘费用较低。所以,在食盐中加碘是各种补碘办法中优选出的最好办法。

六、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等特需人群如何补碘?

七、江苏省消除碘缺乏危害取得了哪些进展?

碘缺乏病是危害江苏人民健康的主要地方病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调查发现,江苏省有45个县存在地方性甲状腺肿流行,全省属轻度碘缺乏地区,呈现出病区分布广、病情轻的特点。从1985年起在10个重点县组织实施以供应碘盐为主、口服碘油丸为辅的综合性防治措施。1995年监测调查发现,全省8~10岁学龄儿童甲状腺肿大率达17.43%,尿碘中位数仅为85μg/L,表明人群碘营养水平处于缺乏的状态。1996年3月,省政府颁布《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民食盐加碘。十多年来,各级政府重视支持,部门密切配合,健全监测网络,完善质量控制,加强健康教育,强化市场监管,群众共同参与,全省碘缺乏危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碘缺乏危害已得到有效控制。

1999年,全省碘盐覆盖率达到90%以上,8~10岁学龄儿童尿碘中位数达到100μg/L以上,甲状腺肿大率低于5%,以省为单位达到了国家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阶段性目标。至2006年底,全省13个省辖市以市为单位达到了国家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阶段性目标。至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以县为单位达到了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阶段性目标。

连续多年监测表明,全省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学龄儿童尿碘中位数水平连续多年稳定在100μg/L以上,甲状腺肿大率持续小于5%。由此可以看出,江苏省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工作是稳固的,防治成效是持续的,人群碘营养缺乏的风险大大降低。

八、江苏省的自然环境缺碘状况如何?怎样实行差别化管理?

通过对外环境饮用水中的碘含量调查监测,江苏省除徐州市的少部分地区属于水源性高碘地区外,其他地区均处于缺碘地区。由于自然环境中的缺碘状况不会根本改变,因此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食盐加碘的措施必须长期坚持下去。与此同时,对于徐州市的水源性高碘地区,依照《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专门供应无碘盐,以杜绝在这些特殊地区供应碘盐造成双重加碘可能带来的危害。生活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的人们,和不宜食用碘盐的甲状腺疾病病人,应食用无碘盐。为此,盐务管理部门专门在高碘地区供应无碘盐,并在各地设立无碘盐供应点,为特殊人群供应无碘盐。

九、临床上甲状腺疾病病人增多与食盐加碘有何关系?

近年来,时常有人反映,在实行全民食盐加碘之后,临床上的甲状腺疾病病人增多了。专家认为,甲状腺疾病病人的增多与各种因素有关:比如精神紧张、生活节奏加快、就业和生活压力增大;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病人主动就诊率增加;临床医生对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能力增强;以及环境污染、环境类激素物质的可能作用等等。单纯因为碘过量导致的甲状腺疾病所占比率并不高,将甲状腺疾病病人增多归结为食盐加碘造成的,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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