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备案
一、事项名称:饲料(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备案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三、设定依据
《饲料和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养殖业管理股;
五、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一)委托产品在双方生产许可范围内;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双方还应当取得委托产品的产品批准文号;(二)签订委托合同,依法明确双方在委托产品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受托方应当按照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及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委托方应当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委托方和受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还应当标明受托方取得的生产该产品的批准文号。【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一)(二)予以批准的条件的
六、申请材料
1、饲料和和饲料添加剂委托生产备案表
2、委托企业、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企业、受托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受托企业备案时,需提供委托企业在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的备案表复印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