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农业迅速走上了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养殖业大量使用激素的“美国式”化学农业道路。自1995年起,我国各种制剂的农药使用量就超过100万吨/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农药使用国。近20年来我国农药使用量统计结果显示(图1-2),长期以来我国农药使用量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11~2014年达到高峰,每年全国农药使用量近180万吨。可喜的是,随着科学用药意识的增强和有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特别是自2015年农业部组织开展“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以来,全国农药使用量已连续5年(2015~2019年)实现负增长。
图1-22000~2019年我国农药使用量变化情况(中国产业信息网)
我国农药产业起步较晚,但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提高农药自给率,国家不断加大对农药行业的投入力度,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与销售额逐年上升,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近几年来,在环保核查、产能结构优化、农药使用零增长政策、退城进园以及长江沿岸治理等方面影响下,我国化学农药产量自2015年开始出现下滑,2017年产量下降至294.09万吨,2018年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为208.28万吨,同比2017年又减少了85.81万吨。
图1-31999~2018年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变化情况(中国产业信息网)
随着全球农药生产专业分工的不断深化,中国凭借全方位的成本优势和日渐成熟的技术优势,已逐步成为全球农药的主要生产基地和世界主要农药出口国之一,全球市场约有70%的农药原药在中国生产,中国农药产品出口到180多个国家,市场覆盖东南亚、南美、北美、非洲和欧洲等地区。2016年,我国共出口农药140.00万吨,同比增长19.16%,出口金额37.08亿美元,同比增长4.63%。2017年,我国农药出口数量及金额分别为163.00万吨和47.64亿美元。与此同时,我国农药进口量长期在较低数量维持稳定。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农药企业凭借成本优势融入全球市场,以原药或中间体的形式切入国际农药巨头的供应链,广泛参与全球竞争,农药行业进出口贸易顺差迅速扩大。
图1-42000~2018年我国农药进口数量变化情况(中国产业信息网)
过去十余年来,随着中药材GAP的推动和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与生态种植基地的建立,我国中药材生产中病虫害安全防控意识和防控水平与过去相比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药材的生产及销售直接受中药材市场价格的影响,种植品种和种植面积均受市场调节。吕朝耕等研究发现,在病虫害防治过程中,由于中药材有登记使用的农药缺乏,当前实际生产中选择何种农药、选择何种用药方式基本上由药农自主决定,这也造成中药材生产中农药的使用出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3方面:
在具体农药使用方面,药农则往往较少考虑具体病虫害种类、发育阶段、危害程度等情况,盲目选择施用“放心药”“配方药”,盲目多次施药,或将多种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等混合施用,甚至盲目加倍配药,导致害虫抗药性增加,防治难度加大,产区环境遭受污染,同时易发生药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花果类药材由于其花果部位鲜嫩、营养丰富,是害虫喜食的部位,其收获期常与病虫害发生高峰期相吻合,同时由于花类药材花瓣吸附农药能力较强,此时若盲目施用化学农药,极易导致中药材农残超标。如金银花、菊花现蕾至开花期,正值蚜虫发生高峰期,由于蚜虫体积小,繁殖速度快,且在叶背、花蕾、花瓣缝隙等处取食危害,防治难度极大。果类药材如枸杞,病虫害种类达60余种,其中主要成灾害虫如枸杞木虱、枸杞瘿螨、枸杞红瘿蚊等有五六种,需常年进行防治,但由于枸杞生殖生长与营养生长同时进行,害虫发生期与药材收获期一致,因此常规化学防治常导致枸杞子农药残留超标。
五加科药材如三七、人参、西洋参等是对环境因子特别敏感的阴生植物,由于大面积高密度种植,易诱发多种病害危害,防治不当常会造成严重损失。人参生长期较长,一般从播种至成熟收获需6~8年,同时人参对生产条件要求较高,特别是人参根没有机械组织保护,故在其生长过程中极易遭受多种病原生物的侵袭,目前国内外已有记载的人参病害有40余种,我国已发现的人参病害至少25种。而当前人参病害的防治仍主要以化学药剂防治为主,施用的农药种类累计达70余种,农药残留问题突出。据统计,云南三七种植地区常用的农药多达25种,多数是由有机氯、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等组成的复方制剂,多种含有高毒性禁用农药。
杨婉珍等调查发现,《欧洲药典》(9.0版)和《美国药典》(第40版)收载的天然药物残留农药标准涉及的农药及限量相同,都包括70种农药限量,是目前被广泛接受且在全球很多国家应用的天然药物残留农药标准。因此,本书以各类中药材及其残留农药含量测定等文献报道为基础,采用《欧洲药典》(9.0版)残留农药限量标准对研究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以期获得中药材农残的超标率及其分布情况,从而对中药材农残超标的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并为科学合理的中药材农残标准制定提供依据。
以《欧洲药典》对残留农药的最大限量值为标准,计算每一种中药材中各残留农药的超标率,并按照农药所属类别进行归纳,分别求得中药材中各类农药的平均超标率。170种中药材有18种存在超标现象,平均超标率为1.72%。其中,有机氯类农药平均超标率为2.26%,有机磷类农药平均超标率为1.51%,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平均超标率为0.37%。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使统计结果尽可能代表总体情况,本研究在计算时去除了大青叶、党参、独活、扶芳藤、木香、罗汉果、羌活、山柰、山药、吴茱萸、郁金、防风、麦冬、熟地、知母共15种样本量小于50的中药材(表1-6)。
结果显示,中药材中有机氯类农药的平均超标率较其他几类高,有机氯类农药超标最为严重的是芍药,平均超标率为21.43%,其次为西洋参、延胡索、人参、三七、金银花,平均超标率均大于5%,依次为13.91%、13.33%、12.22%、11.76%、6.45%。这可能由于此类农药性质稳定,半衰期长,在早期的施用中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虽已禁用多年却仍然在根及根茎类药材中存在较高残留。
有机磷类农药超标较为严重的药材是三七、莪术、太子参、人参,平均超标率均大于等于5%,其中超标量最大的农药是甲胺磷,其最大限量标准为0.05mg·kg-1,而报道中测得三七中甲胺磷含量最高为0.16mg·kg-1,远远超出了最大残留限量。此外,由于有机磷类农药具有广谱、高效和残毒期短等优点,获得了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因而此类涉及的农药数目最多,样本量也最大。如黄连、菊花、白芷和人参的样本量均大于200,其中黄连达到591条。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是一类仿生合成的杀虫剂,是改变天然除虫菊酯化学结构衍生的合成酯类,其超标较为严重的中药材是菊花。可能原因是目前市场上菊花多为栽培品种,且此类农药具有高效、低毒、低残留、用量少的特点,因而在花类药材生长过程中应用较多。
多类残留农药同时超标也有发生,如有机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同时超标的药材有人参、三七、金银花;有机氯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同时超标的药材有牛膝;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同时超标的药材为菊花。由此可见,部分中药材在生长过程中易受到多种病虫害的侵染,种植者施用的农药种类也更为繁杂。
表1-6不同药材中残留农药超标率
注:1)表中仅列出总样本量大于50且超标率至少有一项不为零的中药材;2)“—”表示数据中未检测此类农药。
残留农药超标率在5%以上的共4种农药(虫螨畏、甲氰菊酯、氯丹和溴硫磷),涉及31批超标中药材,占比8.33%;超标率1%~5%的共9种农药[艾氏剂和狄氏剂、毒死蜱、乐果和氧化乐果、五氯甲氧基苯、七氯、四氯硝基苯、久效磷、甲基对硫磷和甲基对氧磷、六六六(除γ-六六六)],涉及51批超标中药材,占比18.75%;超标率小于1%的共6种农药(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敌敌畏、杀扑磷、五氯硝基苯、马拉硫磷)涉及10批超标中药材,占比12.5%。其余29种农药均未超标,分别是林丹(γ-六六六)、滴滴涕、倍硫磷、丙溴磷、地虫硫磷、对硫磷和对氧磷、二嗪磷、伏杀硫磷、氟胺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氟氰戊菊酯、腐霉利、高效氯氟氰菊酯、甲基毒死蜱、甲基嘧啶磷、甲氧滴滴涕、喹硫磷、硫丹、六氯苯、氯菊酯、氯氰菊酯、皮蝇磷、氰戊菊酯、杀螟硫磷、溴氰菊酯、亚胺硫磷、乙硫磷、异狄氏剂、三氯杀螨醇,占比为60.42%(表1-7)。
超标倍数最大的农药是五氯硝基苯,为标准的14倍,最大残留量13.8400mg·kg-1,对应的药材为吉林的鲜人参。其次为虫螨畏、甲氰菊酯、乐果和氧化乐果、氯丹、杀扑磷,最大超标倍数依次为相应标准的12倍、10倍、9倍、7倍和7倍。虫螨畏最大残留量0.6100mg·kg-1,对应的药材是吉林延边的人参;乐果和氧化乐果最大残留量0.8700mg·kg-1,对应的药材是吉林白山的人参;氯丹最大残留量0.3675mg·kg-1,对应的药材是陕西的西洋参;杀扑磷最大残留量1.3793mg·kg-1,对应的药材是湖北利川的姜黄连。此外,有14项残留农药被检出但未超标,分别是喹硫磷、氯氰菊酯、对硫磷和对氧磷、林丹(γ-六六六)、倍硫磷、二嗪磷、硫丹、氟胺氰菊酯、乙硫磷、滴滴涕、氟氰戊菊酯、六氯苯、溴氰菊酯和三氯杀螨醇。
表1-7残留农药在中药材中的超标情况(mg·kg-1)
续表
注:“-”表示所有数据均未检出或低于检测限;“0”表示有数据检出但均未超标。
图1-5近年有关人参农药残留研究文献的统计
表1-8近年人参农药超标情况统计
有机磷类农药主要针对金针虫、蛴螬、地老虎等危害人参根部的地下害虫防治效果极佳,且具有廉价、高效和低生物累积性等优点。2013年通过对吉林省不同种类、不同产地、不同加工环节人参产品中农药残留普查测定发现,吉林省各地区人参产品中有18种(共检测了81种)有机磷类农药检出,结合实际调研发现目前在人参种植和生产过程中仍有部分农户违规使用。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被作为有机氯、有机磷类农药的替代品而广泛应用于人参生产、运输和贮存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人参原料中检出微量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虽未超标但需警示。雷军等发现红浸膏中农药残留较为严重,特别是拟除虫菊酯农药氰戊菊酯含量最高,成为出口主要限制因素。近年来研究发现,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于中等毒性药物,可干扰人体内分泌,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其残留问题日益突出,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
随着耐药性的产生以及农药使用政策的限制,农药种类也随之变化,酰胺类、二羧酰亚胺类、三唑类等新型农药已投入人参病害的防治中,新型农药的使用可以提高病虫害防治能力,比如丙环唑、嘧菌环胺和丙森脲氰可以有效控制人参黑斑病,但也造成人参中农药残留种类过多的问题。单纯分析有机氯类、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已无法满足市场对人参农药残留监测、监管的需求,多农药残留联合检测技术,可以实现复杂样本的抗基质干扰,满足多种农药残留的同时检测。
(1)人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
我国现行中药质量国家标准——2020版《中国药典》第四部“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中规定,药材及饮片(植物类)中33种禁用农药(55个化合物单体)不得检出。GB2763—202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人参中31种农药进行了最大残留限量,限制农药多数为低毒、降解周期较短的农药,其中,胺苯吡菌酮、丙森锌、代森铵、代森联、代森锰锌、代森锌、福美双、福美锌、嘧菌酯限制检测样本为鲜参,百菌清、氟噻唑吡乙酮、嘧霉胺限制检测样本为干参。另外,噁霉灵、氟吗啉、氟噻唑吡乙酮、双炔酰菌胺为临时限量。
表1-9我国人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为临时限量。
(2)人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际标准
欧盟、韩国和日本制定的农药残留标准大多比中国严格,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一是种类多,中国仅对其中的31种农药进行了限量规定,而在韩国的现行版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2012版)中针对人参检测了67种农药,包括斯德哥尔摩公约中已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DDT等。欧盟对人参根规定了389种农药的限量标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将人参归类到“胡萝卜”中,规定了285项农药残留检测项;二是限量低,中国农残限量大多比韩国、日本和欧盟的高,如农药霜脲氰在中国现行有效的标准中其残留的最大限量为0.5mg·kg-1,而韩国对人参的规定是不得>0.2mg·kg-1,欧盟与日本则要求低至0.05mg·kg-1。
随着农药种类的不断增加和检测条件的不断进步,科研工作者对金银花中农药残留种类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和完善。
(1)金银花中农药残留特征主要可以分为4个方面
1)有机氯类农药残留:有机氯是一类广谱杀虫剂,在金银花等中药材早期种植过程中普遍使用。但其易在体内蓄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大部分品种已于1983年被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由于其早期使用量大、半衰期长、残留量大及违法使用等原因,使得该类农药直到2010年仍是金银花农药残留研究的重点,时至今日仍有检出,其中又以六氯环己烷(六六六,BHC)、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滴滴涕,DDT)、五氯硝基苯(PCNB)和硫丹等问题最为突出。如2018年李嘉欣对64个样品中的有机氯农药残留进行检测,硫丹检出率为1.6%;2016年顾炎对42批样品中29种有机氯类农药进行检测,包括六六六和滴滴涕在内的10种有机氯类被检出。
2)有机磷类农药残留:有机磷类农药是一类高毒杀虫剂,由于其高效、廉价及低生物累积性的特点,在金银花种植过程中被广泛使用。有机磷农药中毒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健康问题,虽然部分有机磷类农药已被禁用,但包括毒死蜱、甲拌磷、乐果、二嗪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水胺硫磷、杀扑磷、丙溴磷、三唑磷等在内的有机磷农药仍有检出。如2016年顾炎对60个批次金银花样品中的54种有机磷农药进行检测,结果表明敌敌畏、马拉硫磷、毒死蜱和水胺硫磷4种农药被检出,其中毒死蜱的检出率达到38.3%;2018年李嘉欣对64个金银花样品中的23种禁限用有机磷类农药进行检测,共检出禁限用有机磷农药6种,检出率分别为毒死蜱41%、氧乐果23%、三唑磷11%、甲基异柳磷6.3%、甲胺磷1.6%、水胺硫磷1.6%。
3)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因杀虫谱广、效果好、低残留、无蓄积作用等特点,近20年被广泛用于金银花种植过程中的虫害防治,常见农药有甲氰菊酯、氯氰菊酯等。虽然该类农药低残留、易降解,但时有检出报道。如2005年李丽青研究发现金银花中甲氰菊酯、氯菊酯和氯氰菊酯存在超标现象。2015年田丽梅对9个不同产地的金银花样品中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进行检测,部分产区有氟氯氰菊酯、联苯菊酯、溴氰菊酯检出。
4)多类型农药残留:随着耐药性的产生以及农药使用政策的限制,农药种类也随之变化,戊唑醇、苯醚甲环唑、烯啶虫胺和虫螨腈等新型农药已投入到金银花病害的防治中。新型农药的使用可以提高病虫害防治能力,但也造成了金银花中农药残留种类过多的问题。单纯分析有机氯类、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已无法满足市场对金银花农药残留监测、监管的需求,多农药残留联合检测技术可以实现多种农药残留的同时检测,针对不同中药材等复杂样本的抗基质干扰能力强,被收录于2020版《中国药典》中。
(2)金银花农药残留地域特征
金银花农药残留研究的文献多集中在山东、河南、河北等金银花主产区,甘肃、宁夏、湖南、贵州、陕西也有少量文献报道(表1-10)。文献统计结果显示,全国不同产地金银花均存在一定农药残留检出的现象,且均以有机氯类、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为主,这与金银花种植过程中蚜虫、尺蠖、红蜘蛛、蛴螬等虫害高发有关。如李嘉欣对来自山东、河南和河北等地共64个金银花样品进行有机氯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进行检测,样品总体农药残留检出率达到29.7%,检出种类包括硫丹、氰戊菊酯、氟虫腈;武国庆对甘肃定西的金银花有机氯残留进行测定,有六六六和滴滴涕被检出;梁金良对贵州产金银花农药残留进行检测,有六六六被检出;何芳对陕西产金银花多农药残留进行检测,有滴滴涕、六六六、甲基嘧啶磷、毒死蜱等被检出。
表1-10不同产区金银花农药残留检出情况统计
三七Panaxnotoginseng(Burk.)F.H.Chen,喜阴,是我国名贵的中药材,生产中通常采用搭建遮阳棚的方式营造阴生环境,但这也造成了三七种植地容易滋生病菌和发生病害,是加剧三七生产障碍的主要限制因素。为提高三七的存苗率和产量,三七生产中普遍采取施用农药的方式控制病虫害的发生与发展。但由于缺乏科学用药指导,滥用农药现象普遍,不仅会污染环境,农药残留物还会对食用者造成健康危害。
本研究调查发现三七生产中实际发生的病害主要有黑斑病、圆斑病、根腐病、灰霉病、炭疽病、疫霉病、白粉病、立枯病等,上述病害与李宏伟等报道的三七种植中常见8种病害相吻合,说明三七种植从业人员对三七病害具有较高的辨别能力,同时也与云南省地方标准——三七病害的诊断及防控规范中涉及的三七病害相一致,能够为合理用药奠定坚实的基础。上述病害发生规律、危害及传播途径见表1-11。
表1-11三七病害发生规律及危害
针对三七同种病害,不同三七种植者与农药销售人员有着不同的治疗方案,因而导致农药使用上的巨大差异。本研究对每种病害使用频率在3次以上的农药类别进行整理,获得的三七主要病害防治用药类别:①黑斑病防治农药类别主要是三唑类、喹啉类、硫代氨基甲酸酯类、甲酰胺类等;②圆斑病防治农药类别主要是三唑类、甲酰胺类、甲氧丙烯酸酯类、抗生素类等;③根腐病防治农药类别主要是硫代氨基甲酸酯类、缩羰基丙氨酸类、苯基吡咯类、生物菌类等;④灰霉病防治农药类别主要是甲酰胺类、嘧啶胺类、抗生素类、二羧酰亚胺类等;⑤疫霉病防治农药类别主要是乙基脲类、噁唑烷二酮类、氰基咪唑类、吗啉类、三唑类唑烷酮类等;⑥炭疽病防治农药类别主要是咪唑类、溴代氰烷烃类、醌类、三唑类等;⑦白粉病防治农药类别主要是甲氧丙烯酸酯类、三唑类、硫代氨基甲酸酯类、羟基嘧啶类等;⑧立枯病防治农药类别主要是唑烷酮类、缩羰基丙氨酸类、吗啉类、硫代氨基甲酸酯类等(表1-12)。
表1-12三七病害防治农药的化学成分分类
(1)有机氯类农药
(2)有机磷类农药
(3)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一类广谱性农药,作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比有机磷农药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更快的生物降解能力,各种细菌和真菌都能快速降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被作为有机磷类农药的替代物投入到农药生产中,但关于此类农药在三七中的残留报道较少。张举成等建立了在三七中同时检测6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高效液相色谱法,但并未在三七样品中检测到此类农药的残留。2019年,三七中丙环唑、噁霜灵、腈菌唑、醚菌酯、腐霉利、多菌灵、嘧霉胺、苯醚甲环唑、甲霜灵9种杀菌剂污染状况,多菌灵属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62批三七样品中的检出率达到100%,对标《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53/024—2017),有3个样品中的多菌灵含量超标。
(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是目前广泛用于农业生产中的一类农药,较过去的农药相比具有更高的杀虫能力和更低的毒性,适用于投入到三七等多年生作物的种植中。对100个三七样品中203种农药进行了检测,共检出了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氟氯氰菊酯、联苯菊酯和氰戊菊酯5种拟除虫菊酯类农药,高效氯氟氰菊酯和氯氰菊酯是检出率最高的两类农药,检出率分别为79%和65%。方翠芬等建立了同时检测三七中24种农药残留的方法,并对35批三七片和21批三七胶囊进行测定,共检出17种农药残留,其中包括氟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氯菊酯三种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检出率分别为89.3%、25%、8%。从90批三七中同时检出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氯氰菊酯三种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检出率分别为1.1%、12.2%和53.3%,对标《无公害三七药材及饮片的农药残留与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残留限量》T/CATCM003—2017合格率分别为98.9%、97.8%和94.5%。由此可见,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在三七中使用频繁,检出率较高,但残留量较低,能够达到较高的合格率。
但随着部分农药的禁用和被替换,滴滴涕、六六六、对硫磷、有机氯、有机磷类农药超标问题近年来已被杜绝,烯酰吗啉、腐霉利、丙环唑、苯醚甲环唑等农药检出率越来越高,甚至出现超标现象(表1-13)。
表1-13三七农药残留超标情况
除限量标准外,农药残留风险评估也是保障三七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常用的风险评估方法包括膳食风险评估法、食品安全指数法和健康风险指数法。三七中多采用膳食风险评估法。采用膳食风险评估的方法评估苯醚甲环唑在三七花、块茎和须根中的慢性膳食风险,在推荐剂量下施用4次苯醚甲环唑,28天后,三七花、块茎和须根中的风险熵分别为0.21%、0.052%和0.068%,且收获时,距最后一次施药间隔越久,风险熵越低,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风险。计算百菌清在水稻、小麦、番茄和三七等10种作物中的累积膳食风险,其中累积慢性膳食风险达到76.8%,虽不会造成健康风险,但风险值较高,需引起重视。其中来自三七中的百菌清残留仅占0.37%,代谢物4-羟基百菌清在三七中风险熵为2.4%。评估腈菌唑在三七中的风险熵,在高剂量(135g·hm-2)施药下,腈菌唑在三七中的估计暴露量为2.85×10-6(mg·kg-1),计算出风险熵仅为0.01%。对50个三七样品中五氯硝基苯和六氯代苯残留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熵分别为7.5%和2.3%,虽然上述报告中三七的农药残留风险熵均很小,但由于这类报告较少,且均为单独农药的膳食风险分析,缺少多农药风险评估分析,仍需重视三七农药残留可能引发的食用安全问题。
针对农药残留潜在的风险,多数国家和组织都制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以确保其不会对人类、动物或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中国农药残留标准仍处于初步阶段,收录的农药和作物种类较少,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多较中国更为严格,导致中国产品出口时常常无法满足农残限量要求。因而,农药残留问题已成为限制三七产品质量和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对其国内外市场销售及信誉具有较大影响。了解并比较各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有利于提高三七质量,保障三七的食用安全,提升国内外市场利润。
(1)中国三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2)国外三七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甘肃岷归种植历史悠久,药材质量上乘,因其质优效佳而闻名中外。近年来,随着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的蓬勃发展,当归需求量逐年增加。2020年,岷县共种植当归2万公顷,为岷县年创产值21亿元,可见当归产业已然成为甘肃中药材产业的支柱。但伴随当归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连作、重茬等不合理栽培模式导致当归病虫害发生率日渐提高。目前对当归病虫害的防治主要存在农药依赖严重、农药的误用滥用等现象,随着2020版《中国药典》中药材农药残留检测标准的正式施行,当归现阶段农药残留检出率超过50%,其中尤以甲基异柳磷、甲基对硫磷、克百威、蝇毒磷、甲拌磷、水胺硫磷、4,4'-滴滴滴等品种检出率最高。当归药材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已成为当前药材行业的热点问题之一。
2006年,赵春杰等检测了当归等5种中药材的12种有机氯农药残留,结果显示五种中药的总六六六和总滴滴涕均超过国家标准。欧英富等利用气相色谱法对当归等40种不同药用部位的中药材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对标国家药典标准、食品卫生国家标准(GB14928.5—94和GB14928.4—94)、FAO/WHO标准、欧盟标准等,推荐我国最大农药残留允许限量标准,当归中六六六、滴滴涕超标。王晓燕等采用GCECD对当归中有机氯农药进行检测,样品中检出六六六、滴滴涕、五氯硝基苯等,但未超过2015版《中国药典》规定限量标准。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大部分低毒且作用广泛,具有很高的杀虫、除草、杀菌活性。研究表明,此类杀虫剂具有潜在的肝脏毒性,可诱导氧化应激,损害肝功能。但此类农药在当归中残留的报道较少。采用GC-MS检测中药材中40种农药残留,其中检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仲丁威在当归根中残留量为0.014mg·kg-1,未超标。2019年,李安平等检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灭多威,其检出率为1.65%,最高检出量达到7mg·kg-1,远超过该类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
在已有的报道中,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在当归中并不严重。朱敏凤等采用GC-MS/MS测定当归中联苯菊酯、溴氰菊酯和甲氰菊酯的农药残留量,但均未检出。
(5)植物生长延缓剂
(6)其他类禁限用农药残留
综上所述,2008年以前,我国当归的农药残留主要以有机氯类超标为主,往后随着大部分有机氯类农药的禁用和限用,当归中有机氯类农药残留检出逐渐少见且在农药残留限度范围内;2008年到现今,文献报道有关当归农药残留主要以有机磷类农药残留超标为主,多数有机磷类农药残留超标甚至禁用农药如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等严重超标,可见当归有机磷类农药超标问题急需整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当归中时有超标,但并不多见;联苯菊酯类农药未见有关超标报道;此外,植物生长延缓剂、除草剂、三唑类、三嗪类和有机氮类农药残留均有检出,部分出现超标情况。
表1-14当归农药残留超标情况
(1)国内当归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2020版《中国药典》中未对当归的农药残留进行限定,但明确规定了药材及饮片(植物类)中33种禁用农药不得检出,即不能超过所规定的定量限,自该标准及既往国家标准实施以来,当归中禁用高毒农药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残留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禁限用农药有机磷类超标严重,需要加强管控。WM/T2—2004仅规定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限量艾氏剂应≤0.02mg·kg-1,六六六应≤0.1mg·kg-1,五氯硝基苯应≤0.1mg·kg-1,滴滴涕应≤0.1mg·kg-1,该标准规定限量农药种类单一且面对中药种类广泛,仅供当归农残限量参考标准。DB62/815—2002规定,当归中乐果、多菌灵农药残留量应≤1mg·kg-1,六六六、滴滴涕、敌敌畏农药残留量应≤0.2mg·kg-1,五氯硝基苯、辛硫磷农药残留量应≤0.1mg·kg-1,抗蚜威农药残留量应≤0.5mg·kg-1,溴氰菊酯农药残留量应≤0.05mg·kg-1,抗蚜威农药残留量应≤0.5mg·kg-1。GB2763—2021对当归中胺苯磺隆、巴毒磷、丙酯杀螨醇和草枯醚等42种农药制定了限量要求,是我国记载最全的当归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2)国外当归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目前尚无针对当归药材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在农田施药过程中,直接沉降在作物上的药量只占很少一部分,大部分则散落在土壤,漂移到空气或被水流冲刷至池塘、湖泊和河流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有些农药在土壤中可残存几年甚至十几年。药材原植物通过从根部吸收土壤中残留的农药,通过叶片代谢吸收空气中残留的农药或采用被污染的水源进行灌溉,都会引起农药残留量超标。
施药与采收中药材间隔期的选择不合理,在施药后不久即开始采收;在药材加工、贮存等过程中,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不合理地使用催熟剂、防腐剂、保鲜剂和抑芽剂等;在包装及运输药材时,为防止其生虫、变质而采用农药进行熏蒸处理等都会对中药材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污染使食物链受到污染和破坏,进而通过富集作用导致动物类药材被污染。如王晓波等研究发现,地龙中六六六的含量远远高于土壤中的含量。这是因为地龙以土壤有机质为食,土壤中残留的农药可被其蓄积。
总之,造成中药材中农药残留超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加上之前关于中药材生产质量规范化管理的条约相对较少,因而严重影响了中药材及其成药的产品质量。
基于上述中药材生产中农药使用现状和中药材农残的特点,为中药材农药残留情况的改善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强我国中药材农药的品种登记,针对中药材生物学特性和不同农药的优缺点合理登记农药,规范中药材生产中农药使用。其次,加快完善中药材农残限量标准,构建合理的中药材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使其既符合中药材生产实际,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再次,推广中药材生态种植,探索常规化学农业外的中药材栽培新模式,从根本上不用、少用化学农药。最后,改良中药材生长的土壤质量,选用前景良好的微生物降解剂修复有机农药污染(尤其是有机氯农药)的土壤,避免土壤受长期残留农药污染的影响。此外,还要从基本面上加强农药管理,提高政府和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惩罚力度和奖励机制,严格查处违法禁用的高毒性农药,确保农药市场的安全有序。sn1WmVnTT3hvjRRVSZFcq9cT0CF41tGOdudLRhyxrKLUpy7T3KZoEf4dubWCR1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