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益生菌中的奢侈品牌”,却仅仅执行企业标准;产品包装中没有禁忌症,销售端力推多种疾病专供菌群,并明确提出可以治疗腹泻、降低血液中胆固醇含量,生产许可证却仅为食品,无论是保健品的“小蓝帽”还是行业通则均没有体现……在“双11”期间,保健品及保健食品再度热销,其中益生菌类产品高居各大平台保健品销量前列。部分消费者也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在保健品、保健食品宣传功效日益规范的当下,一款名为“活君一号”的益生菌粉,不仅定价方面堪称益生菌类天花板,更在效果上直接表明多种疾病专供。到底是什么样的益生菌有这样的底气?背后又有哪些消费与健康风险?
企业标准与食品类许可证
没有产品说明书、没有服用禁忌症,这是北京商报记者拿到活君一号产品实物的发现。查询外包装盒上唯一的产品标准代号——Q/ZKJY006S,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显示Q/ZKJY006S这个标准代号并不存在。
就产品执行标准查无信息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活君一号官方企业店咨询,对方回应称“质量标准是企业自主制定的,因为国家标准都比较低,所以一些高端品牌的标准为了区别于国家标准,都采用企业自主标准。ZKJY代表的是中科嘉亿,自主制定的标准”。并强调,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自主制定标准的资格,只有源头的生产厂家才有这个资格。但关于产品执行标准查无信息的问题,却并未给出正面回应。
多种病症的专供配方
然而标准是否存在不明、生产许可证为食品的活君一号在销售和宣传端却频繁打出各种病症的专供配方,包括:改善溃疡性结肠炎;治疗腹泻;清除人体自由基;抑制幽门螺杆菌感染;降低血液中胆固醇含量等。
销售人员还强调,迫于医院的管理规定,医生只能开药准字号益生菌处方,常用的有阿泰宁、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金双歧)、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思连康)等,这些药准字号的批号大都是2006年以前的标准,其活菌配方、功能、活性、含量等技术指标都已经远远落后于目前市面上的食字号的高端品牌益生菌。以阿泰宁为例,该产品是2004年批号,每粒含酪酸梭菌活菌数约为630万;金双歧1998年批号,每片含三联活菌数约为510万;思连康2006年批号,每片含四联活菌数约为155万;而食字号的活君一号每袋六联活菌数不低于500亿。药准字号益生菌不仅单位含量低,而且活性也差,功能还单一,这是有的医生不给病人开药准字号益生菌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记者在以幽门螺杆菌为例向活君一号的销售咨询是否有治疗效果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肯定的,并强调想要治疗幽门螺杆菌,活君一号是首选。
新疆智规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凤丽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益生菌保健品需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如“国食健字”。其生产过程需符合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益生菌的种类、活菌数量、功效声称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益生菌食品则是指以益生菌为主要成分或添加了益生菌的普通食品,旨在提供营养和满足口感需求,不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
被强调的添加量与被模糊的活菌量
在益生菌产品中,活菌的数量是决定其功效的关键因素之一。只有当摄入足够数量的活菌时,益生菌才能在肠道内发挥调节肠道菌群、增强免疫力等作用。如果活菌量不足,产品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活君一号”益生菌粉在包装上面明确标注“每盒活性益生菌添加量≥15000亿CFU”,看似扎眼的数字,也足够吸引消费者。
但CUF为每平方厘米的菌落形成单位,益生菌的添加量不等同于活菌量。北京某三甲医院药剂科主任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添加量是指在产品中所加入的益生菌总量,其中可能包括活菌和一些已经失去活性的菌体等。而活菌量则是指产品中实际存活的具有活性的益生菌数量。在生产、储存、运输以及消化过程中,益生菌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而失活,所以添加量通常会高于活菌量。此外,添加量高并不一定意味着产品的质量更好,还需要考虑益生菌的种类、活性、稳定性等因素。
上述人士表示,胃液的pH值通常在1.5—3.5之间,属于强酸性环境。许多益生菌对这种强酸环境较为敏感,在未能安全到达起效的部位之前可能就“死”掉了。只有那些具有较强耐酸性的益生菌菌株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御胃液的侵蚀。
因此,相对于数量巨大的肠道细菌数目,一些口服益生菌根本无法发挥作用,且益生菌只有达到一定的量才能发挥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益生菌保健食物评审规定》中指出:保质期内活菌数量不能少于106CFU/ml(g)。菌株数量也不一定越多越好,因为不同的菌株,发挥作用所需的剂量不同。
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还发现,尽管“活君一号”益生菌粉宣称其产品具有多种功效,但并没有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或科学研究来支持。
2021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发布《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对益生菌及益生菌食品进行了定义、分类,并对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和运输贮存进行了明确规定。在保质期内,即食型益生菌食品的益生菌活菌总数须≥107CFU/g,而加工用益生菌食品应能满足终端产品活菌数量的要求。
2022年6月,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牵头,江南大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近20家行业代表研究起草的《食品用益生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发布。《通则》对活菌数及标签标识提出具体要求,如食品用益生菌和含益生菌食品,均应标示菌种的中文名称和菌株号;应标示在保质期内的益生菌活菌数量,推荐含益生菌食品在保质期内益生菌活菌数量≥1000万CFU/g(mL);不含活菌(益生菌)的产品,不应以“食品用益生菌”“食品加工用菌种(益生菌)”“益生菌××”“含有益生菌××”或其他等效名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