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膜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2m,每卷膜各抽取2.5m2×2,平均分为2份,其中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对于执行标准为GB/T18706-2008的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产品和执行标准为GB/T19741-2005的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产品应从每卷膜各抽取2.5m2×3,平均分为3份,其中1份作为其他检验用样品,1份作为微生物检验用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
袋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3箱,每箱中各抽取30个×2(袋规格应不小于15cm×15cm),平均分为2份,其中30个×3作为检验样品,30个×3作为备用样品;对于执行标准为GB/T18706-2008的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产品和执行标准为GB/T19741-2005的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产品应分别从3箱中各抽取30个×3(袋规格应不小于15cm×15cm),平均分为3份,其中30个×3作为其他检验用样品,30个×3作为微生物检验用样品,30个×3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感官指标
GB9683-1988
GB4806.7-2016
2
蒸发残渣/总迁移量
GB31604.8-2016
3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31604.2-2016
4
重金属(以Pb计)
GB31604.9-2016
5
溶剂残留量总量
GB/T10004-20086.6.17
6
苯类溶剂残留量
7
甲苯二胺(4%乙酸)
GB31604.23-2016
8
邻苯类增塑剂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
GB31604.30-2016
9
微生物总数/菌落总数
GB4789.2-2016
10
致病菌
GB4789.4-2016
GB4789.5-2012
GB4789.10-2016
GB4789.11-2014
11
大肠菌群
GB4789.3-2016
12
霉菌
GB4789.15-2016
13
阻隔性能(氧气)
GB/T1038-2000
GB/T19789-2005
14
阻隔性能(水蒸气)
GB/T1037-1988
GB/T21529-2008
GB/T26253-2010
15
热封强度
(仅对袋类产品)
QB/T2358-1998
GB/T19741-2005附录A
注:1.产品执行标准为GB/T19741-2005时,微生物检验项目选择本表的第9、10项。
2.感官指标和“蒸发残渣”项目的说明:若产品执行GB9683-1988时,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和蒸发残渣,若不执行GB9683-1988时,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和总迁移量。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18192-2008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GB/T18454-2019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GB/T18706-2008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GB/T19741-2005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GB/T21302-2007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T26690-2011丙烯酸涂布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GB/T26691-2011改性聚乙烯醇涂布双向拉伸薄膜
GB/T28117-2011食品包装用多层共挤膜、袋
GB/T28118-2011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T30768-2014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
BB/T0012-2014聚偏二氯乙烯(PVDC)涂布薄膜
BB/T0041-2007包装用多层共挤阻隔膜通则
BB/T0052-2017液态奶共挤包装膜、袋
QB/T1871-1993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QB/T2197-1996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苯类溶剂残留量除外)。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因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量总量和苯类溶剂)易挥发、不稳定等特点,长期存放影响其残留本体含量,故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量总量和苯类溶剂)项目不合格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