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省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产品情况和抽查总体工作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流通领域抽样。
(二)抽样产品种类
1.产品类型
本次抽查产品主要为塑料购物袋,分为塑料购物袋和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两种。
2.抽查产品范围
①可抽查的具体产品种类
根据我国现行的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准GB/T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GB/T21661-2020《塑料购物袋》及企业标准,对上述产品开展抽查。
②不应抽查的易混淆产品种类
有充分证据表明以上列出的塑料购物袋产品不用于销售,或者只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约定的,抽样人员不得抽样。
3.产品的执行标准
塑料购物袋产品执行产品标准见表2。
表2产品种类
序号
产品种类名称
产品标准
1
塑料购物袋
GB/T38082-2019
GB/T21661-2020
2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以上产品
相应标准
二、产品管理情况
塑料购物袋产品目前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
三、抽查产品的标准体系状况
此次抽查涉及产品GB/T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GB/T21661-2020《塑料购物袋》执行的标准近两年没有发生变化。
四、工作分工
按照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要求实施抽样检验工作,抽查任务由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计划批次数50。具体工作分工、计划批次数见下表:
表3抽样检验工作分工
抽样检验机构
计划批次数
配合单位
备注
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50
各市(州)、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
五、进度要求
表4抽样检验工作进度要求
工作安排
任务部署后5日内
抽样前准备工作
任务部署5日后实施抽样
整体抽样工作结束后
实施检验
检验工作完成5日内
寄送检验报告、分析报告和汇总表
检验工作总体完成时限
以任务布置文件要求为准
六、附件
1.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示例)
2.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示例)
第二部分青海省2023年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范围
本细则适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产品生产规模划分、规范性引用文件、抽样、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3
306
--
分类名称
轻工产品
其他日用消费品
2.2产品种类
塑料购物袋。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工业生产企业营业收入划分。见表2。
表2企业规模分类表
企业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营业收入(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5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
GB/T21661-2020《塑料购物袋》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的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抽样方法
在销售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所抽产品为自抽样之日起一年内生产的同一批次产品(同型号、同规格、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为一批)。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并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同时将抽样信息、照片、视频通过移动终端上传青海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
6.2.2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2.3抽样数量
6.2.3.1抽样数量:100个
6.2.3.2检验用样品数:50个
6.2.3.3备用样品数:50个
6.3样品处置
6.4抽样单
6.5现场取证
对抽查样品状态、产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查结果的情形,应采用拍照和录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现场取得的证据应包括(但不限于):
a)企业外观照片,若企业悬挂厂牌的,应包含在照片内。
c)抽样人员从样品库取样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库信息(可大致反映抽样基数)。
d)所抽取样品的名称和等级的标识照片(照片上可基本反映产品信息)。
e)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码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f)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的照片。
企业现场抽样过程应全程录像。
6.6购样付费要求
6.6.1抽样人员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样品数量购买检验样品。备用样品由被抽检单位先行无偿提供,封存在被抽检单位。
6.6.2产品抽样检验的样品为成品时,购买的样品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6.6.3样品购买时,抽样人员应出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购置费告知书》,购买单中注明购买样品数量、金额及提供发票情况,按照下列不同情形填写购买单:
(1)企业现场提供发票的,发票上填写受检企业名称、样品名称、数量和金额等内容,抽样人员按照发票金额当场支付抽检样品买样费,经受检企业签章确认,并在告知书中注明。
7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见表3-表4
表3淀粉基塑料购物袋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标识
厚度偏差
GB/T6672-2001
宽度和长度偏差
GB/T6673-2001
4
感官(异嗅、外观)
5
提吊试验
6
跌落试验
7
漏水性
8
封合强度
QB/T2358-1998
9
落镖冲击试验
GB/T9639.1-2008
10
包装
11
包装标志
表4塑料购物袋
落镖冲击
8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9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复检机构对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