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05?浏览次数:3567
前言
本标准参照GB/T10004-2008;
本标准依据GB4806.6-2016、GB4806.7-2016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蚌埠天成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蚌埠天成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科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
本标准于2015年10月31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于2017年4月首次修订。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不同塑料材料用干法复合工艺制成的包装用复合膜、袋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不同塑料材料用干法复合工艺制成的包装用复合膜、袋包装食品和非食品用塑料与塑料复合膜、袋。
本标准不适用于湿法复合以及直接用共挤复合工艺制成的塑料薄膜、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037-1988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汽性试验方法杯式法;
GB/T1038-2000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压差法;
GB/T1040.3-2006塑料拉伸性能测定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
GB/T1410-2006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GB/T2410-2008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5009.60-2003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31604.23-2016复合食品包装袋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
GB/T6672-2001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测定机械测量法;
GB/T6673-2001塑料薄膜和薄片长度和宽度的测定;
GB/T7707-2008凹版装潢印刷品;
GB/T8808-1988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GB/T8809-2015塑料薄膜抗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9685-2016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4806.6-2016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4806.7-2016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10006-1988塑料薄膜和薄片摩擦系数测定方法;
GB12904-2008商品条码;
GB/T14257-2009商品条码条码指南符号位置
GBT14258-2003信息技术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条码符合印制质量的检验;
GB/T5700-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偏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卫生指标;
GB/T16331-1996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6树脂卫生指标;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17497.2-2012柔性版装潢印刷品第二部分:塑料与金属箔类;
GB/T18348-2008商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GB/Z21274-2007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铅、汞、镉检测方法;
GB/Z21275-2007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六价铬检测方法;
GB/Z21276-2007电子电器产品中限用物质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检测方法;
QB/T1130-1991塑料直角撕裂性能测试方法;
QB/T2358-1998塑料薄膜包装袋热合强度试验方法;
3分类
3.1按用途分类
产品按用途分为食品包装和非食品包装。
3.2按使用温度分类
产品按使用温度分为普通级、水煮级、半高温蒸煮级和高温蒸煮级。
3.2.1普通级
产品使用温度在80℃以下(含80℃)。
3.2.2水煮级
产品使用温度在80℃以上~100℃(含100℃)。
3.2.3半高温蒸煮级
产品使用温度在100℃以上~121℃(含121℃)。
3.2.4高温蒸煮级
产品使用温度在121℃以上~145℃(含145℃)。
4原材料及添加剂卫生标准
4.1总则
4.2
添加剂
添加剂卫生指标应符合GB9685-2016的规定。.
5要求
5.1外观
膜、袋的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
5.4.8摩擦系数
摩擦系数(内面/钢板静/动)≤0.4,可根据需方要求协商。
5.4.9耐热性
使用温度为80℃以上的产品经耐热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形、层间剥离、热封部位剥离等异常现象。
5.4.10耐高温介质性
使用温度为80℃以上的产品经耐耐高温介质性试验后,应无分层、破损,袋内、外无明显变形,剥离力、拉断力、断裂标称应变和热合强度下降率应≤30%。
5.4.11穿刺强度
穿刺强度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
5.4.12透光率和雾度
透光率和雾度由供需双方协商。
5.4.13表面电阻率
表面电阻率由供需双方协商。
5.5卫生指标
5.6用于食品接触用包装的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10的规定。
5.7溶剂残留量
溶剂残留总量≤5.0mg/㎡,其中苯类溶剂不检出。
5.8特定化学物质
供需双方协商
6试验方法
6.1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6.2取样
取样包装应完好无损,取样数量需足够完成实验的项目。模卷取样时去掉表面三层,再
沿卷膜的宽度方向切割取样。
6.3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并用精度不低于0.5mm的量具测量。
6.4印刷
6.4.1凹版印刷
应按GB/T7707-2008的规定进行。
6.4.2商品条码印刷
商品条码按GB/T18348-2008的规定进行,其他一维条码按GB/T14258-2003的规定进行。
6.5尺寸偏差
6.5.1膜、袋的长度和宽度偏差
膜、袋的长度和宽度偏差应按GB/T6673-2001的规定进行。
6.5.2膜、袋的厚度偏差
膜、袋的厚度偏差应按GB/T6672-2001的规定进行。
6.5.3袋的热封宽度
袋的热封宽度用精度不低于0.5mm的量具测量。
6.5.4封口与袋边的距离
封口与袋边的距离用精度不低于0.5mm的量具测量。
6.6物理力学性能
6.6.1剥离力
按GB/T8808-2015的规定进行。
6.6.2热合强度
按QB/T2358-1998的规定进行。膜的热封方法、条件有供需双方商定。
6.6.3拉断力和断裂标称应变
按GB/T1040.3—2006的规定进行。试样采用2型,长度为150mm,宽度为15mm,试验速度为200mm/min。
6.6.4直角撕裂力
按QB/T1130—1991的规定进行。
6.6.5抗摆锤冲击能
按GB/T8809—1988的规定进行。
6.6.6水蒸气透过量
按GB/T1037—198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温度(38±0.6)℃,相对湿度90%±2%,试验时将热封面朝向湿度低的一侧。
6.6.7氧气透过量
按GB/T1038—2000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将热封面朝向低压侧。
6.6.8袋的耐压性能
6.6.8.1试验装置
袋的耐压实验装置见图1。
SHAPE\*MERGEFORMAT
1——砝码
2——上加压板
3——实验袋
4——托板
图1耐压试验装置
6.6.8.2试验步骤
袋内充约二分之一容量的水,并封口,样品为5个。试验时将试样逐个放在上、下板之间。试验中上、下板应保持水平、不变形,与袋的接触面应光滑,上、下板的面积应大于实验袋。按表8规定加砝码,保持1min(负荷为上加压板与砝码质量之和),目视袋是否破裂或渗漏。
6.6.9袋的跌落性能
试验面为光滑、坚硬的水平面(如水泥地面)。袋内填充实际内容物或约二分之一容量的水,试样数量为5个。按表7的规定将袋先水平方向,再垂直方向各自由落下一次,目视是否破裂。
6.6.10摩擦系数
按GB/T10006—1988的规定进行,钢板表面应平整、光滑。
6.6.11耐热性
将膜热封制成200mm×120mm的小袋(比此尺寸小的产品按实际规格),充入袋容积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水后排气密封好,放入带反压装置的高压灭菌锅中(热锅),放置30min。高压灭菌锅的温度,水煮用的为100℃,高温水煮用的按最高使用温度处理。例如:135℃高温蒸煮使用的,以135℃处理。减压冷却至室温取出,检查小袋有无明显变形、层间剥离、热封部位的剥离等异常现象,如样品封口破裂时取样重做。
6.6.12耐高温介质性
在包装内分别装入4℅乙酸(Hac)、1℅硫化钠(Na2S)、5℅氯化钠(NaC1)水溶液及精制植物油,然后进行排气封口,在带反压冷却装置的高压灭菌锅中经121℃、40min高温加压处理,并在压力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冷却至温室取出,开袋后逐个检查外观,试验袋每组至少5个。
将以上试验袋每组任取2个,裁取长度为150mm和宽度为15mm的长条形试样5个,测定其平均拉断力、伸长率、剥离力和热合强度。然后垵式(1)计算以上各检测项目的下降率,以℅表示,精确到个位数。
R=×100%………(1)
式中:
R----被检测的下降率,℅;
A----耐高温介质试验前被检测项目的平均值;
B----经耐高温介质试验后被检测项目的平均值。
6.6.13穿刺强度将直径为100mm的试片安装在样膜固定夹环上,然后用直径为1.0mm,球形顶端半径0.5mm的钢针,以(50±5)mm/min的速度去顶刺,读取钢针穿透试片的最大负荷。测试片数5个以上,取其算术平均值。穿刺强度试验装置见图2.
单位:mm
6.6.14透光率和雾度
透光率和雾度按GB/T2410—2008的规定进行。
6.6.15表面点阻率
按GB/T1410—2006的规定进行。
6.6.16卫生指标
6.6.16.1按GB/T5009.60-2003的规定进行,其中甲苯二胺的见检测按GB/T31604.23-2016的规定进行。
6.6.16.2感官指标测试方法:打开包装箱及内衬包装膜,即时闻是否有异嗅;取10cm×10cm的膜一张,裁成条状,放入锥形瓶中,再加入150ml的蒸馏水,盖上盖子密封,放入60℃的烘箱或水浴30min后取出,打开盖子,闻水蒸气的气味,判断是否有异味。
6.6.17溶剂残留量
6.6.17.1仪器
采用氢离子检测型气相色谱仪。
6.6.17.2试验条件
使用氮气做载气,根据待测溶剂的沸点以及仪器的分离效果设定柱温,一般控制在50℃-90℃,注入检出口温度控制在90℃-200℃.
6.6.17.3试验步骤
6.6.17.3.1标准溶剂样品的配制
按生产实际使用溶剂的种类配制标准溶剂样品,为提高溶剂标准曲线的精度,选用二甲基甲酰胺(DMF)作为稀释剂,制成混合标样。用微升注射器分别取出0.5üL、1üL、2üL、3üL和4üL样品,换算成个标准溶剂的质量。
6.6.17.3.2标准曲线的测定
将混合标样分别注入用硅橡胶塞封好的清洁干燥的约500mL三角瓶中,送入(80±2)℃干燥箱中放置30min后,用5mL注射器取1mL瓶中气体,迅速注入色谱中测定。以其出峰面积分别与对应的样品质量绘出标准的曲线。
带有顶空装置的仪器,参照以上条件对样品进行处理及进样。可根据顶空瓶的容量以及混合标样的浓度适当选择混合标样的进样量。
6.6.17.3.3待测样品的制备
裁取0.2㎡待测样品,并将样品迅速裁成10mm×30mm的碎片,放入清洁的80℃条件下预热过的瓶中,迅速密封。送入(80±2)℃干燥箱中放置30min.
6.6.17.3.4样品的测试
用5mL注射器取1mL瓶中气体,迅速注入色谱中测定。根据样品的出峰面积在标准曲线上查出对应量。
带有顶空装置的仪器,可按照顶空瓶的容量适当选择待测样品的面积,并参照以上条件对样品处理进样。
6.6.17.3.5结果计算
溶剂残留量垵式(2)进行计算
W=×………(2)
W---溶剂残留量,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mg/㎡);
P---对应量,单位为毫克(mg);
S---试样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V1---进样量,单位为(mL);
V2---式样瓶实际体积,单位为毫克(mL)。
苯类溶剂残留量小于0.01mg/㎡视为不检出。
6.6.18特定化学物质
铅、汞、镉按GB/Z21274-2007规定进行。
六价铬按GB/Z21275-2007规定进行。
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按GB/Z21276-2007规定进行。
7检验规则
7.1组批
7.2检验分类
7.2.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印刷质量、尺寸偏差和表11所列项目及8.1内容。
7.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和8.1标志。其中,特定化学物质产品控制指标应在供需双方要求时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原材料及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机台停产半年以上重新生产或新机器生产时;
e)正常生产时,卫生指标、水蒸气透过量、氧气透过量、抗摆锤冲击能、特定化学物质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其余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7.3抽样
物理机械性能及其他性能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在每批中抽取足够试验用试样。
标志、外观、印刷质量和规格按GB/T2828.1-2012规定二次正常抽样方法,一般检查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为6.5,见表12.膜卷的单位为卷,袋的单位为箱。
表12抽样方案
7.4合格判定
7.4.1不合格项的判定
标志、外观、印刷质量和尺寸偏差,若有一项不合格,则该卷或箱为不合格。
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数量的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项合格。
卫生指标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
溶剂残留量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
7.4.2合格批的判定
标志、外观、印刷质量和尺寸偏差按表12判定。
标志、外观、印刷质量、尺寸偏差、物理力学性能、卫生指标、溶剂残留量、测试结果全部合格,则整批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产品的每件包装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并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生产方名称、生产方地址、客户名称、执行标准编号等,如产品为食品接触用包装,需注明“食品包装用”标志,并随附产品合格证。
8.2包装
膜、袋一般采用纸箱内衬牛皮纸或薄膜进行包装,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8.3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碰撞或接触锐利的物体,轻装轻卸,同时避免日晒雨淋,保证包装完好及产品不受污染。其标志方法按照GBT191-2008规定进行。
8.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照射,距热源不小于1m,堆放合理,贮存期为自生产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