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新增19种食品添加剂
添加剂名称提炼方式功能可用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刺梧桐胶天然提炼稳定剂调制乳和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醋酸酯淀粉天然提炼后,再经化学合成增稠剂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仅限生湿面条)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番茄红化学合成着色剂风味发酵乳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0.006
番茄红素(合成)化学合成着色剂糖果0.06
蜂蜡天然提炼被膜剂糖果、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富马酸一钠经天然提炼后再经化学合成酸度调节剂胶基糖果、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烘烤食品、肉及肉制品(生、鲜肉类除外)、水产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等,鲜水产品除外)、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瓜尔胶天然提炼增稠剂稀奶油1.0
核黄素天然提炼着色剂干制蔬菜(仅限脱水马铃薯)0.3
方便米面制品0.05
槐豆胶(又名刺槐豆胶)天然提炼增稠剂婴幼儿配方食品7.0
决明胶天然提炼增稠剂风味发酵乳;稀奶油;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味甜点或其预制产品;冰淇淋、雪糕类;方便面制品;烘烤食品;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液体复合调味料;乳酸菌饮料2.5
小麦粉制品3.0
肉灌肠类1.5
抗坏血酸钠化学合成抗氧化剂浓缩果蔬汁(浆)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抗坏血酸钙化学合成抗氧化剂去皮或预切的鲜水果;去皮、切块或切丝的蔬菜1.0
浓缩果蔬汁(浆)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可溶性大豆多糖天然提炼增稠剂、乳化剂、被膜剂、抗结剂脂肪类甜品、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大米制品、小麦粉制品、淀粉制品、方便米面制品、冷冻米面制品、焙烤食品、调味品、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除外)10.0
葡萄糖酸亚铁化学合成护色剂腌制橄榄0.15
乳酸天然提炼酸度调节剂婴幼儿配方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化学合成乳化剂、消泡剂冰淇淋、雪糕类3.0
面包;糕点0.1
叶黄素天然提炼着色剂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味甜点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淇淋和调味酸奶);果酱;八宝粥罐头;杂粮甜品罐头;谷类甜品罐头;饮料类;果冻0.05
冷冻饮品;冷冻米面制品0.1
方便米面制品;焙烤食品0.15
液体二氧化碳化学合成防腐剂碳酸饮料类、其他发酵酒类(充气型)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聚焦食品添加剂
日前,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卫生部日前公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限量标准。这一标准刚公布便引来公众对大米防腐剂的质疑,其实大米防腐剂在标准里只是“冰山一角”。
晨报讯(记者赵威)番茄红、叶黄素、瓜尔胶……19种新增食品添加剂的名字将很快出现在食品包装标签上。
新增的食品添加剂究竟都有啥用?昨日,本报记者专访国内食品安全专家,为您揭开食品添加剂“新生”们的神秘面纱。
新增19种:有9种为天然食物中提取物质
日前,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卫生部公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6月20日起实施。
新标准中包括了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
记者参照原2007年实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新标准中近300种食品添加剂进行梳理发现,新标准中共新增了19种食品添加剂,新增添加剂主要被用作增稠剂、着色剂、抗氧化剂和酸度调节剂,使用范围涉及婴幼儿配方食品、调味品、大米制品、面包、饮料和水产制品等数十种常见食品。
据食品安全专家、大连工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农绍庄分析,按生产方法划分,此次新增的19种中有9种为天然食物中提取物质,8种为化学合成物质,2种为天然食物中提取后经化学合成的物质。
在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
400克婴儿配方奶粉加槐豆胶后成本增近0.5元
据其介绍,槐豆胶完全是从植物中提炼的,目前市场价为17万元/吨,在食品工业上,槐豆胶常与其他食用胶复配用作天然增稠剂、持水剂、黏合剂及胶凝剂等,刺槐豆胶还用在奶制品及冷冻奶制品甜食中充当持水剂,增进口感以及防止冰晶形成;用于奶酪生产可加快奶酪的絮凝作用,增加产量并增进涂布效果。
“去年我们卖出50吨槐豆胶,今年有望突破80吨。”刘强说,此番“上榜”势必会推高销量,一旦供不应求,企业肯定会考虑提价,终端产品价格也可能水涨船高。
记者算了笔账,以槐豆胶为例,每公斤售价在170元左右,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该添加剂在婴幼儿食品中最大使用量为7g/kg,净重400克装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如使用槐豆胶做增稠剂,单品成本将增加0.476元,对食品企业来说这也算是不小的压力。
不过,农绍庄也强调,由于不是强制添加,所以奶粉企业也可以不添加。
刘强直言,他做了三年槐豆胶生意,原来一些食品企业订购产品时不敢报“真名”,此次国家对槐豆胶的使用范围和用量标准作出规定,也可以指导食品企业合理使用。
专家释疑:新增添加剂有必要但并非强制添加
此次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刚刚出台后,因新规中允许大米使用防腐剂等问题在业界引发一片质疑声。
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新闻通气会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严卫星指出,国家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不是要求必须在食品中加入添加剂,而是规定需要加添加剂的,必须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对此,严卫星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新闻通气会上,更是一语道出食品添加剂的重要性:“如果我们没有添加剂,每天吃到的东西就回到五十年代以前了,那个年代食品会不会这么琳琅满目,会不会这么丰富多彩?”
严卫星强调,对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食品添加剂来说,绝大部分或者说基本都是在国际或者各个国家已经广泛使用了的品种。
据其透露,有关专家在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时,做了系统全面的评估,甚至考虑了很多极端的情况,最敏感的人群,每天把含一些添加剂的食品吃了,会在什么样的水平上,这种极端的情况评估下来,离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指导值都还有很大距离。
准食品召回规定引热议
网友建言
问题食品应销毁
晨报讯(见习记者孟畅记者赵威)今后,企业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将立即停产,被召回食品经无害化处理后将禁止再销售。
5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就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修改意见将于5月31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征求意见中,规定如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应当立即停止生产;被召回的食品经无害化处理后也不可重新应用于生产销售,而不安全食品的涵盖范围则较比2007年增加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项。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监督处处长郭迎晨表示,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了对食品生产销售的管理。
征求意见公布后,随即在网上引起热议,新规中“对被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不得将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引来一片质疑声。
“直接监督销毁不就得了,不让卖,又不当场监督销毁,难道返厂让老板和工人自己吃?”一网友直言道,召回只能给“黑心”企业留下回炉的机会。
网友阿峰认为,食品安全应是抓源头,“既是问题产品,召回去干什么?就地封存销毁就是了。”
网友阿明SZY道出个人观点,“只召回远远不够,《规定》对违规者仅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似乎有点隔靴搔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