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振军说,《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是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又迈出了新的步伐,也为全省7800万父老乡亲“舌尖上的安全”多了一道法治屏障。《条例》规范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等的生产经营行为,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学习贯彻、组织实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各级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县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三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三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方便生活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食品“三小”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和街区,引导“三小”进入集中加工区、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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